作者Kingisland (国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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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1W0DuWkZ(C_ChatBM)判决不当
时间Sat Jan 23 14:29:48 2021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铭言:
: 1. 依照郑捷之高度争议性,我不认为申诉人会对於该文会引起极大的争议毫无知觉
: 而事实也确实一发出就引发众多嘘文。
: 之前也有人刻意用郑捷引战的前例。 希洽 z-1-19-6-7-464
: 申诉人的这篇文章的水准就跟乱版判例的水准差不多。
不难理解版主在认定“高度争议”的标准上有自己的主观判断
但是一般人发文之前不一定会看过的文章,况且我是用JPTT来发文和看文章,请问我要怎麽看?又要怎麽知道有人曾经以郑捷来引战
我也是後来才得知郑捷这个名词在版上几乎没有相关的文章,但是版上却有许多和希特勒、纳粹相关的文章,请问这些词汇难道就不具有高度争议性了?
如果这些文章都存在的情况下版友要如何判断自己的发文是否涉及高度争议的议题?
因此版主说曾经有人用郑捷来引战这点,我第一个不知道,第二个无法从版上既有文章来分辩哪些是有争议或是无争议的议题,第三个不能用他人的违规情况套用在另一个人身上,因此无法证明我是故意的
发文难免有的人喜欢有的人不喜欢,版主或许可以因为推嘘文来判断这篇文章是否受欢迎,但是不能以此来扣我故意犯规的帽子
: 2. 申诉人不但发极具有争议性的文章,而後续回文依旧持续与板友针锋相对
: 甚至互相攻击。或许在申诉人眼中是在争取自我感觉的正义,
: 但就我看来只是让原本已经很乱的文章更乱。
在我不知道发文违规的情况下,被人用尖酸刻薄的推文攻击 揶揄 挑衅甚至辱骂,是你不会回击吗?有多少人能够被骂了还闷不吭声呢
我打个比方,有人今天在路上被言语骚扰,如果受害者当下大声喝斥对方,你会因为场面看起来混乱就说这个人是在争取自我感觉的正义吗?
如果不是的话版主为什麽觉得,只怕让文章看起来更乱,我就不能用“和对方同等程度”的词汇作回应
: 3. 申诉人因为别人的文章提出检举,这当然是申诉人的自由
: 但无论成立与否,都不会改变这是钓鱼的事实。
: 反而是因为他人也确实违规了,更让钓鱼的成立事实更加明确。
: 申诉人自己发引战文,後来又自己跑来检举,就符合我对於钓鱼的定义。
我发文引发争议被版主判定4-7是一回事
其他版友因为版主说禁止回文的情况下仍就回文触犯4-7 肆意辱骂触犯4-5
这些是个人行为,是另一回事
版主居然可以把他们加起来再算到我头上
所以版主的意思是只要检举他人的时候,刚好自己文章被判断违反4-7,就可能会加重处分被退文吗?
这样的判决就叫作不公
综上所述
我虽然被版主认定4-7违规,但是仅因为版主主观认定,并无证据的情况下就诬赖我是引战 钓鱼
j版主如果无法证明我知道该行为是在钓鱼,并且想造成钓鱼的结果,就不能判定为故意
我认为非故意加上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如果还加重处以退文的惩处就是判决不当
: 4. 会判处60日水桶是因为申诉人自己有4-7引战的前科 #1Un_5RvY (C_Chat)
: 第二次违规会加重处置。
: 又基於以上与之前在C_ChatBM提到的理由,我判定这篇文章不只引战
: 而且情节重大,因此同时给予退文判决。
: 以上说明,望小组长明察。
我这边想表达的是xanxus27的处分皆为最低处分
而我的却是最高处分
有明显偏袒另一方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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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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