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wRage (猛爪Claw)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1VgMgf4C (C_Chat) 判决不当
时间Wed Nov 18 13:38:46 2020
※ 引述《redDest (红红)》之铭言:
: 我仍然认为作品中需要有创作的成分
: 文章及影片皆为纯粹的政治讨论
文章内全都是讨论该影片内容
而影片主题可谓政治议题
4-11条文都载明了
讨论政治ACG时不受4-11-1前文限制讨论政治
: 并不满足作品所需要的创作成分
还在打迷糊仗啊
主持人针对议题
提出的想法、对现象发展脉络的推测、激起观众兴趣
种种环节相辅下才有办法称为论题节目
要说节目主持人在台上各式发言、为营造舞台气氛安排的桥段
以求观众观赏效果的技艺,不配称为一种专业?
更别说这种创作型态行之有年
从报章杂志到电视节目已数十载的发展下
可能只有你不认其创作性
: 而且高雄林小姐是VT VT视为有ACG点
: 并不意味我认为高雄林小姐提出的所有内容皆是ACG作品
: https://i.imgur.com/h9XUZVS.jpg
: 如图中粉专 我认为已超出ACG作品范围了
与我的文章有何关系
这是你判该文章违反4-11的依据?
: 既然申诉人知晓讨论范围须要围绕在作品
: 影片的标题是 WHA复会,蔡称「千位议员」支持我依旧进不去,这很奇怪吗?
: 文章中申诉人那句 怎麽会这样呢? 不是防疫模范生吗
: 与其说是在讨论那个影片(也就是申诉人所谓的作品)
: 不如说是直接确切地在批评时政
: 明显早已离题
"防疫"离题?
很显然你根本没看过影片吧
还是需要我帮你翻译一下WHA的意思
: 4-11主要是限制因政治议题引起争端
: 开放政治相关ACG作品是为了让攻击性低又与政治相关的创作可在C_Chat讨论
低攻击性?
我怎麽看不出来4-11有提到这"攻击性" 或高或低
这攻击性又是啥
敢问阁下是否又有板规外定义
想管得比现行规范严格,不是什麽怪事
但该做的是修法而非扭曲法条
: 而非欢迎板友发表政治评论、偷渡政治议题引战
又是评论又是偷渡的
就我理解
偷渡的意思是发表一篇"木叶火影OOXX,跟总统一样烂"的方式
藉非相关的东西强行与主题连结
你还记得
林小姐该集节目标题是什麽吗?
: 与申诉人任意猜测的个人喜好无关
: 板主的功能是维持看板秩序
: 我当下判断有引起争端的可能
: 故以板规赋予的主动处理权限处置
: : 电视上、网路上,早已行之有年的
: : 谈话性节目,政论型节目,甚至综艺八卦型节目
: : 根本不能称之为"节目"?
: : 扣个我说低原创性所以不当一种作品?
: : 完全视节目主持人、辩论发言人、出席来宾在台上展现的努力
: : 如粪土?
: 关於申诉人的情绪性发言 我不多加回应
你对"作品"二字的解释手法这麽特殊
C_Chat_BM整串串推文上百行中没几个人看得懂
却又不敢回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3.208.9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605677929.A.0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