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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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1TBP-sRV (C_ChatBM) C洽判决申诉
时间Wed Jul 31 23:53:37 2019
再次强调两点
1. 针对版友多次类似的行为,或可做为参考,提高裁量的标准
但不应过度强调,以免变成因人设事。
2. 申诉人虽提出被检举人过往种种疑似钓鱼事迹,然而却无针对本次检举之文章
有更具体明确违规事实之陈述。若仅以过往事迹作为处置依据,恐有因人设事
且过度心证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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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说明
所谓申诉人所提的钓鱼或者隐喻嘲讽。
我把其认知为,行为介於0(无违规)到1(违规)之间的疑似违规区间。
0跟1都是明确的无违规或者违规,这都不会有太大的异议
但版务变化万千,不太可能所有案件都是0或1;可能出现0.3、0.5、0.7
算不算违规,其实就会变成版主的心证。
发文游走这个区间,就是本次案例被检举人的行为。
被检举人的行为,或许可以做为版主判断的参考,提升判罚的标准
也就是减少疑似违规区间的宽度,把0.5、0.7这类的行为,可能一般人还不致於判罚违规
因为行为人长期游走疑似违规区间的行为而判罚。
但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变成因人设事或者有标准不一的质疑,尺度拿捏也不能过当。
不能因为看不惯某些人的行为,就无上限的提升甚至压过无违规的界线。
还是要有一些足以说服人的佐证。
就算过往被检举人有多次嘲讽课长,疑似违规的事实。
也不能因此就认定当事人发文只要有晒卡,强调自己无课
结果课长看了不高兴,就是引战。
至少还是必须要有一些针对课长的事实才行。
举例来说,申诉人所提交的几个案例
#1RfyZFmj (C_Chat)
无课金抽得比课金的还多
# 哇 好多盘子啊
#1RXHybE1 (C_Chat)
小妹不到一年就
无课10五星
课金不到这样的是否
不及格了?
就是处於0.7(第一个举例)、0.3(第二个举例)的疑似违规。
一般人可能不会判处违规,但若长期游走违规边缘可能会因此判罚。
而且在文中也具有「针对课长行为批评」之事实。
第一个案例中的「盘子」与第二个案例中的「不及格」
以此判罚也才更有依据。
总之,看了不爽不一定就是引战。
若仅凭单人看了不爽就认定引战,那又何必需要那麽样繁琐板规来规范引战行为
又或者需要小组长或者顾问耳提面命的要版主注意4-7判罚的标准?
就连本篇第二个案例,我个人都认为就算提升判罚标准,仅凭一个不及格
就要认定为引战已经太过,就更别提本次案例中
「连课长怎样的提都没提到」,认定为针对课长的引战岂不会太超过吗?
个人认为以这样的个人喜好认知来判定有无违反版规是否引战,实在不是非常的合理。
以上陈述,
望小组长与申诉人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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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schenlemn (111.254.2.124 台湾), 07/31/2019 23:56:52
1F:→ walter741225: 是阿 所以就放着大家吵架就好了 114.34.2.4 08/01 07:21
2F:→ walter741225: 原来现在只要发个50篇 100篇嘲讽 114.34.2.4 08/01 07:22
3F:→ walter741225: 大家吵个50篇 100篇 就是因人设事了 114.34.2.4 08/01 07:22
4F:→ walter741225: 不是不能理解啦 那就继续无违规 114.34.2.4 08/01 07:22
5F:→ walter741225: 大家继续吵吧 114.34.2.4 08/01 07:23
6F:→ a125g: 反正都不是钓鱼仔的错 是被钓到的人活该 42.72.201.201 08/01 11:02
7F:→ a125g: 钓鱼仔继续钓鱼 钓个100篇总有人会忍不住 42.72.201.201 08/01 11:03
8F:→ a125g: 上钩 42.72.201.201 08/01 11:03
9F:→ a125g: 大家不能无故针对钓鱼仔 不能用有色眼镜去 42.72.201.201 08/01 11:03
10F:→ a125g: 看他喔 42.72.201.201 08/01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