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921080931 (小饱)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申诉] #1Rq_R1VO (C_ChatBM) 上诉
时间Sat Oct 27 16:02:31 2018
看板名称:C_ChatBM
申诉人ID:leo921080931
申诉对象ID:surimodo
申诉原因:因
#1Rq8vY5r (C_Chat)案件被水桶,申诉後驳回,因此提出上诉
欲平反之结果:撤销原判决
所附证据:
如我原文理由:
4-13板规
4-13 〔本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有以下情事者,处直接水桶一周。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一 非经7-1程序,或非[板务]、[统计]分类发文、回文讨论
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二 於特定议题之[板务]分类下,讨论其他议题者。
Ⅱ 转文讨论本板看板事务、风气者,处直接水桶二周。累犯者,
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4-13板规是禁止讨论A.看板事务及B.看板风气
A.称看板事务者,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应指板务事项,我原文讨论的是看
板的热门程度,并无讨论板务自无违规问题。
B.称看板风气者,为看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是指板风偏向攻击性、又或和缓性或酸言酸
语等风气,与我原文讨论的热门程度无关,亦无违规问题。
发文前我有查询过去板友的文章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M.1468863466.A.C37.html
与我的内容相比,认为并没有问题,请版主群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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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版主驳回时说:
「由於诸多争议
早於2016年底14版板规
不论是否批评或攻击性皆禁止於C_Chat发文」
我认为既然未有明文规范,难期待使用者去遵守,且我原文仅为热门程度的讨论,板主是
否按自由心证做字面解释,而判决,另难理解其回覆说明之依据,因此予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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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0.132.14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540627353.A.E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