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x4193 (优良吐文强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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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C_CHAT判决不当
时间Wed Jul 25 16:32:45 2018
※ 引述《kopune (谈崩专家 康普尼)》之铭言:
: 同意j板主看法
: 另外我再补充
: 在你自删那篇中
: https://i.imgur.com/ARmzjGV.png
: https://i.imgur.com/pi3cJpS.png
: 已经开始把话题转到批判ACG迷上面了
: 你看到风向不对就自删了
: 之後又发了一篇
: 有人问你 问为何上一篇自删
: 你回觉得不恰当所以自删
: https://i.imgur.com/FEfKW0B.png
: 既然你都觉得不恰当 为何还要再发一篇同样不恰当的
: 所以我依4-7-1-2 判定蓄意引起争议
: 下面是我个人臆测 和判定无关
: 如果不是j板主发现後M文起来待处理 你是不是又要自删了
: 试图挑衅板友 引起争议後 再自删以规避检举和罚则
: 我觉得这招行不通
既然你都留图存证了那更好
如果单看旧文,那是不是原文没什麽问题,回文一开始也很正常?
到最後一段我才开始感慨,这个社会越来越习惯不公与阶级
到这里就算开始有批判社会了,请问是不是内容与口气都还在适当的范围内?
我不懂你为什麽不贴全文,我是没有看已删文的权限要我贴也没办法,但我还记得内容
後面是网友推文开始回我说:”现实世界本来就是不公不义的”
然後我回问版友说那这样平常社会上谈公义不就是一种虚伪?
到这里为止,我就觉得真的会离题太远所以没几分钟就主动自删了
请问这样有不妥吗?
所以说如果我们重建整个脉络
我两次发文内容都没有什麽问题,有问题的是在回文的部分
所以第二次开始我就几乎没有再回版友了
也完全没有离题或斗嘴
就算kopune贴了第二次文章的图,也没办法证明第二篇我有跟网友挑衅斗嘴的事实
直到现在你们也无法提出我第二篇的发文具体上有什麽问题
不是吗?
而本文後面你说是个人臆测,说实话那也是未犯先判
即便版主群觉得某人很爱斗嘴,或有前科,那也要有直接证据才能够判刑
如果说:
1第二篇原文有什麽不妥的地方
2或我有连续第二次放火完就删文的事实
3又或者说第二次发文後又在推文中跟网友斗嘴
那这样要判我挑衅罪也有理有据
现在一个”我觉得他有很高的作案机率”就可以判了
那是不是以後版主群看谁不爽不用任何理由就可以预防性羁押了?
PTT就算是人治社会也还没到连个形式上的法律都可以不遵守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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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依据kopune版主的贴图
我的第一次发文时间是22日早上7点58分30秒
两次发文间隔大约26小时
中间除了回应推文外没有其他的发文
因为我没有看自删文的权限所以记不清楚正确时间
不过这也证明了我并非短时间连续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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