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sakesheep (家里蹲鲁废肥宅)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C_Chat水桶判决上诉
时间Wed Mar 21 12:34:35 2018
就原po所提供之内容,原作品中并无所谓「舌头多多少少一定会碰到花音的脚」桥段
更没有所谓「舌头会不会染上一股花音味」的叙述
文章内文是原po基於自身的臆测再次进行臆测
原本在西洽创版宗旨之下,此类文章尚可视为发文者突发奇想勉强接受
但在系列文泛滥期间,原po为了跟风而硬凑文章内文
可视为乱板之行为,故本人认为无ACG点
: 包含我在内的版友都觉得被踩时舌头有机会碰到对方脚很合理,但f版主一人认为不合理
: 从这点来看我认为f版主做出的判决可能有问题,如果可以应纳入其他版主之意见
: 但也有可能f版主的判断才对,包含我在内的多数版友才是判断能力有问题的人
就C_Chat板公告及C_ChatBM板检举与判决文之推文可发现
对此次判决有异议者多为同一群人,并非C_Chat板大多数板友
有关板规执行之标准,应由板务群(板主、小组长等)认定
而非任少部份板友意见左右,否则文章违规与否由该文推嘘比例认定即可,何须板主?
: 那麽参阅卡漫梦工厂组规三-3所写的
: ==================================================================
: 3.本组各板主攸关於板上重大板务事件(水桶、发文限制之设立等)
: 应在板上发文公告善尽告知各使用者之义务,亦可供日後备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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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崭新的标准,应该之後也要在版上以公告形式通知版友才行
: 从申诉文中的讨论可以看到,包含我在内的多数版友皆难以理解f版主对於4-1的标准
: 因此f版主应当於C_Chat版上以公告方式通知版友这个标准
: 毕竟光从4-1或是f版主之参选政见甚至是C_Chat创板宗旨中皆难以察觉此规范
: 如果最後的结论是要公告标准的话,本人不介意被当成违规范例
: 以上内容,再请小组长细查
有关板务执行细节,固然有pp1877前板主此等愿意花费心力说明者
但以「18禁」之话题为例,过往即使有多任板主针对此议题提出说明与沟通
仍有许多板友反对板主之标准,甚至恶意踩线後与板主争论
所以此类违规并非是板主公告标准即可免於争议,本人亦认为不须另发公告
欲跟风系列文者则更应该详阅过往公告
以上还望小组长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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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2: 「舌头会不会染上一股花音味」 叙述?? 47.72.187.1 03/21 18:46
2F:→ P2: 你口中的叙述句怎麽会是个疑问句 47.72.187.1 03/21 19:05
3F:→ P2: 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构成叙述句的疑问句 47.72.187.1 03/21 19:07
4F:→ P2: 然後你还用这点定人罪名,逻辑整个怪 47.72.187.1 03/21 19:09
5F:→ wayne1027: 请问几人以上才能代表【大多数】板友? 1.173.54.51 03/21 19:48
6F:→ wayne1027: 有争议就有争议,扯什麽大多数还少数? 1.173.54.51 03/21 19:49
7F:推 Rainlilt: 非当事人请勿回应。 111.249.14.121 03/21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