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dlesschaos (米糕)
看板C_GameBoard
标题Re: [申诉] kid725 - #1SU0eDJ5 (C_ArtBoard)判决
时间Sun Sep 8 17:42:03 2019
nicetree 小组长您好:
首先 感谢您耐心的等候
以下将针对您所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说明
视情况必要补上更加完整的叙述
关於问题A:「
对於违规案件认定方式是如何进行?」
大体可以分类为以下情形:
1. 检举制
对於部份较难以确立有明显权益遭受侵害客体的违规行为
会采用检举制做为是否处理、判决违规行为的依据
当没有板友检举时
板主采取「
不告不理」、「
不主动介入处理」原则
且除非侵害客体涉及板主本身
否则板主也不会充当检举者刻意满足检举制条件
以本板现有板规而言
3-12、4-2(恶意晒卡嘲讽条款)、5-1、5-3、5-7 属於此类
另外
3-11、5-2 以及
5-8 因为考量裁决人力资源的不足
也拟定是否改为检举制
2. 非检举制
概念类似於目前中华民国法律中的「
非告诉乃论」
由於部份违规行为对板面影响较为严重
板主得以主动介入并且对相关违规行为裁罚
举凡板规当中不属於上述检举制的违规行为均属於此类
当然也包括了本次 john0909 板友
(以下简称j君)所违反的
5-4
倘若板主观察到了检举制的疑似违规行为发生
那麽除非有板友提出检举
否则板主不会主动处理
而
当有板友提出检举时(1)
板主会进一步确定该违规行为是否
文字上可直接读取得到(2)
若文义上可读取得到且板主认为
检举方确实可合理解释为该违规行为的权益受害客体时(3)
将会直接认定达到违规标准并进行判罚
倘若该违规行为
无法由文字直接读取得到,但属於板规条文的文义均等范围内(4)
此时将会判定
检举方是否可合理解释为该违规行为的权益受害客体(5)
并且主观判定
此违规行为是否与上述文字可直接读取之违规行为具有相当的侵害程度(6)
若侵害程度相当则认为满足违规标准
并且会在判决公告中叙述板主认为属於文义均等范围的论述过程
倘若板主观察到了非检举制的疑似违规行为发生
则会先
确立是否文字上可直接读取得到,或者是是否属於板规条文的文义均等范围内(7)
倘若板友的行为可直接由板规文字读取得到
或者无法由板规文字读取得到,但属於板规条文的文义均等范围内(8)
那麽板主将会主观衡量该违规行为的侵害程度
倘若侵害程度甚大需要立即处理(9)
则板主会直接下达违规判决公告并且对违规文章、推文进行删除
并且对违规者做出警告、水桶甚至是倒扣删文等处罚
倘若
侵害程度并无严重到需要立刻处理、或者是不确定是否确实有权益侵害客体时(10)
板主会先行劝导行为人修改或润饰本文、推文
使疑似违规内容脱离板规条文的文字或文义均等范围
倘若行为人在板主劝导後并无回应、或者是回应表示不愿意做出修正(11)
那麽板主将视侵害程度选择直接判罚
或者是确定确实有权益侵害客体时再行判罚
而此时
倘若有板友提出检举
且板主判定该板友可合理解释为该违规行为的权益受害客体(12)
那麽将会采取宽松判定
认为该行为确实可被板规读取或均等推定,且同时具有权益受害客体
并进行判罚
倘若在板主未观察到的情况下
有板友对於非检举制的疑似违规行为提出检举
则认定方式同检举制案件
唯独「
权益受侵害客体判定」改为非必要
原因是非检举制案件的严重程度一般而言较高
因此对於检举方的要求也会采取较低的门槛
以上为对於问题A的回答
关於问题B:是否有「
一起案子的认定标准模糊
板主自己也无法认定到底有没有违规
但是如果有人检举
板主便认为满足了『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悦』的条件
并依此判罚?」的情形发生
我可以很明确地回答小组长:「
没有」
原因是
身为裁决者
板主自然有义务知道或判定发生在板上的特定行为是否违规
此处的违规包括「
可由板规文字直接读取」
以及「
虽然文字无法直接读取,但属於文义的均等范围内」
且藉由上述的认定过程
小组长可以得知在无法被板规文字直接读取的情况下
板主会在判决公告中明确叙述属於文义均等范围内的原因
因此
倘若违规行为当事人认为自身行为无法被板规文字直接读取
且同时不属於板规文字的文义读取的均等范围内
当事人应该以文字叙述无法读取且不适用於均等范围内的原因
这也是本板板规规范申诉时
需附上五十字以上自身并无触犯板规之理性理由的原因
回到问题B
kid725现群组长的前提是「
一起案子的认定标准模糊,板主无法认定是否违规」
本身这个前提就不成立了
在上述的认定过程中
板主对於疑似违规行为是否可被文字读取或属於文义读取的均等范围的认定是明确的
唯一决定是否需要判罚的点是「
违规行为的侵害程度」
以及「
该违规行为是否确实有权益受到侵害的客体」
也就是说
是否判罚是取决於该行为「
是否需要判罚」而非「
是否违规」
也就是违规行为是否到达需要以判罚作为处理的问题
而这也是站方赋予板主的裁量权力
群组长在无法解释为何无法被文字读取同时不属於文义读取均等范围的情况下
对板主的违规认定方式有了怀疑
而我也在上面充分解释了整个认定过程
相信群组长应该能够明白并且尊重我的思考过程与决定
以本起 j君的违规判决为例
走的是
(7)、(8)、(10)-(12) 路线
且确实有检举的站内信
因此并没有完全依据「
是否有人检举来改变违规与否的事实」
而是在确认该行为违规、且有权利受侵害导致达到判罚标准後进行判罚
以上为对於问题B的回答
感谢小组长耐心地阅读
endlesschaos
※ 引述《nicetree (nicetree)》之铭言:
: 依群组长 8/19 sitos R: [申诉] kid725 - #1SU0eDJ5 (C_ArtBoard)判决
: 群组长裁决文节录如下:
: 根据这段文字,我认为 kid725 小组长认定 endlesschaos 板主针对被申诉之案件,
: 乃采取与过去管理看板处理检举案时一致的认定方式与标准进行认定,
: 并未有标准不一的问题。因此 kid725 小组长对於板主认定的不认同,
: 并非针对个案判决的不认同,而是针对 endlesschaos 板主管理方式的不认同。
: 若小组长认为板主的管理方式不当,则小组长应针对管理不当之处要求改善,
: 例如小组长若认为板规制订不良(如易产生争议之帝王条款),或板主针对违规
: 与否的认定标准不当(如只要有人检举即满足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悦的条件)等,
: 则小组长应同时肩负辅导与协助板主调整板规及认定标准之责任。
: 然而在此案当中,仅见小组长以自身之心证推翻板主之心证认定未达违规标准,
: 针对本次申诉之个案变更判决之结果。但却未进一步协助板主建立新的认定方式,
: 以符合小组长所设定理想之管理方式。其结果可能导致 TypeMoon 板的相似案件,
: 仅被申诉的本案以小组长之心证认定,而其它案件则以板主之心证认定,
: 致使板务於相似案件的认定上,存有明显标准不一致的问题,造成板友的困扰。
: 故,本案针对前述受心证决定之部份,发回小组长重审。若小组长认为板主之认定
: 确有不妥之处,除针对不妥之处要求更动判决外,若该不妥之处非属个案,
: 而是板规之制订或违规之认定方式不当,请小组长一并协助进行调整。
: 若小组长认为板主之认定无不妥之处,仍可维持板主原判。
: 根据判决文章,群组长认为本案kid725 小组长是针对 endlesschaos 板主管理方式的不
: 认同其结果可能导致 TypeMoon 板的相似案件,仅被申诉的本案以小组长之心证认定,
: 而其它案件则以板主之心证认定,致使板务於相似案件的认定上,存有明显标准不一致的
: 问题,造成板友的困扰。
: 群组长认为若小组长认为板主之认定确有不妥之处,除针对不妥之处要求更动判决外,若
: 该不妥之处非属个案,而是板规之制订或违规之认定方式不当,请小组长一并协助进行调
: 整。
: 据此,本人认同kid725小组长所言
: 讨论中本来就会有正反意见 即使要以「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悦」判罚
: 亦应该依循「能特定目标的攻击行为」来判罚较为公正 板众也较能有所依据来遵从板规
: 而kid725小组长的判定是申诉人并未有具体攻击他人之行为 仅为自嘲
: 若将其判定为影射的话有过度解读之嫌 因此亦认定不成立
: 为避免後续产生群组长所说有明显标准不一致的问题,造成板友的困扰。
: 希望确认 endlesschaos 板主违规之认定方式是否有不当之处,请endlesschaos 板主说
: 明
: A.对於违规案件认定方式是如何进行?
: B.是否有如kid725小组长所言endlesschaos板主裁定检举案的标准向来是采极宽松认定
: 也就是如果有一起案子的认定标准模糊 他自己也无法认定到底有没有违规
: 但是如果有人检举 他便认为满足了「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悦」的条件 他就依此判罚?
:
: 请提供相关案例说明之,若无相关案例则说明无即可
: C.是否所有案件皆有与另位板主沟通?
: D.承上个问题,若有沟通,本案案件违规认定时,两位板主的意见为何?
: 以上ABCD四个问题,烦请endlesschaos 板主七日内回文说明
: 另若认为两位板主於本案件中的沟通属板主间之权责,不需对外说明,可再以站内信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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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xxxxxx: 会赖的人 会在其他地方找各种麻烦死赖到底00/00 00:00
2F:→ xxxxxxx: 而愿意解决问题的人 只要有共识就会自然把问题解决00/00 00:00
3F:→ xxxxxxx: 这就是团队组织里面素质优劣的微小而巨大的差异00/0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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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ndlesschaos (106.107.244.177 台湾), 09/08/2019 20:57:24
4F:推 nicetree: 抱歉,因现已是中秋节假期,本案於中秋後再议 09/13 00:35
5F:→ nicetree: 若因此造成各位不便,敬请见谅! 09/13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