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daisuki (神奇宝贝天王)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申诉] #1T_Aq5vg (C_ChatBM)
时间Thu Dec 26 13:52:56 2019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铭言:
: 以下针对个点回应
: ※ 引述《pmdaisuki (神奇宝贝天王)》之铭言:
: : 三、申诉理由
: : 我的检举理由是4-7第一项第五款
: :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关作品粉丝之间纷争者」
: : 这款条文内容可大致分为三个部分来看
: : 1. 蓄意
: : 依据之前#1Tfr_oEG (C_Chat)的判决公告
: : 被检举人於2019/10/17因违反4-7第一项第五款被水桶30日
: : 并於2019/11/23出桶
: : 然而出桶後仍持续发表与判决中被判违规的内容类似的文章
: : 举例如下:
: : 2019/11/26 [闲聊] 五等分跟租借女友的销量应对调
: : 2019/12/01 [闲聊] 所以五等分的花嫁是几个伪恋?
: : 2019/12/02 [租借女友] 闪开吧五等分现在是租借女友的时代
: : 虽然这几篇都已经超过14日的追诉期
: : 但希望版主们能够以此做为参考
: : 判断被检举人在发表被检举文章时
: : 是否符合「蓄意」的要件
: 从使用者的行为看来,很明显是蓄意如此的行为
: 「用贬低A作品提升B作品」的行为重点不在刻意(基本上一定是刻意)
: 而在是否构成引战。
: 引战又可细分成 1.言词过当 2.严重引起对立 3.针对粉丝来战 4.刻意闹板
: 本篇检举项目为第3点,那就以第3点来讨论。
如果依此细分,那我认为我的检举理由应该同时包含
2. 严重引起对立 及 3. 针对粉丝来战
其中,
第二点的引起对立又占大部分
: : 2. 挑起粉丝纷争
: : 从#1TfWlrpj (C_ChatBM)的检举文章中
: : 可看到版主们作成#1Tfr_oEG (C_Chat)违规判决时的违规内容
: : 主观上,我认为该违规内容并没有违背4-7第一项第五款
: : 只是单纯抒发个人自身对於两部作品的心得感想
: : 版主们当时的判决是违规
: : 但在检举文章底下的推文回应,抑或是判决公告中皆无提供违规理由
: : 因此违规理由至今仍暧昧不清
: : 然而,这次我所检举的文章有相当客观明确
: : 符合「挑起粉丝纷争」要件的内容,即下面四句话
: : 最後让我们一起大喊
: : 「剧情击杀五等分!」
: : 「质量击败五等分!」
: : 「销量击溃五等分!」
: : 很明显地,这四句话在号召租借女友的粉丝对抗五等分的粉丝
: : 对於造成支持者之间的对立是具备可预见性
: : 希望版主们能够提出具说服力的解释
: : 为何之前模糊笼统的#1TfWlrpj (C_ChatBM)被判违规?
: : 而我所提的#1T_Aq5vg (C_ChatBM)却被判无违规?
: 如同我在#1Tt_VmNw (C_GenreBoard) 提过一样
: 捧A作品贬B作品时,固然会引起支持者不悦,但若文章没有进一步攻击粉丝
: 仅以批评作品认定为蓄意引起粉丝争议,或有过度解释的疑虑。
虽然是题外话,但想请教一件事
如同板主在
#1Tt_VmNw (C_GenreBoard) 提过一样
当有A、B两部作品时
「批评B作品时,固然会引起支持者不悦,但若文章没有进一步攻击粉丝
(例如:看B作品的在想什麽呀? B作品的观众群是不是看的不够多呀)
仅以批评作品认定为蓄意引起粉丝争议,或有过度解释的疑虑。」
依此标准,过去已结案的检举案
#1T_AvQ0J (C_ChatBM)
节录其被检举文章的部分内文
「随着漫画即将完结
曾经吹过五等分的人
现在在想啥呢???」
该案虽然j板主没有参与判决
但如果j板主心中的尺规标准明确
为何没有立即下违规判决呢?
当然如果真的是因为没看到该案就已经结案那就算了
我为此先向质疑j板主道歉
然而若是看过後忽视
那就会让我质疑j板主对於违规的标准,是否像变形虫一般反覆不定?
: 本篇所提的「销量击溃五等分!」、「质量击败五等分!」、「剧情击杀五等分!」
: 最主要针对的对象都是跟五等份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 读者不会因为「销售量很糟」而有被攻击的事实。
这我同意 读者并没有被攻击的事实
但很有可能因为被检举人没有任何佐证、不客观且不理性的说辞
严重引起两部作品粉丝的对立
: 虽然我也知道许多读者将自身对於作品的认同寄托在作品的销售量上面
: 但这跟真正攻击粉丝引起对立还是不同的。
: 因为作品卖好卖坏,对於读者根本没有太大差别。
同意
: 也不太会对於读者支持作品的名誉有太大影响。
如果是严格定义的名誉的话 的确没有影响
: 当然如果用销售量来攻击或质疑粉丝对於作品的认同,那就是明确的违规行为
: 如「不晓得卖这麽烂还看的粉丝是不是有问题」
再重述一次
检举理由的主要重点并不在於攻击粉丝
而是引起对立
: 因此我会认为仅评原文所提出的理由要判定为针对粉丝的对立
: 不是那麽妥当。
我认为重点在
「挑起」纷争
: 至於长期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版主主观上认定为引起争议」
: 或者「刻意引起版面紊乱」
: 单就本案中的文章,我个人认为还不至於需要以引战的方式处理。
: 但之後也会提升对於该板友的裁量标准,若继续以此种不具合理论述
: 过度浮夸的称赞或贬抑,进而造成文章争议。会以引战处置。
如同j板主在
#1Tt_VmNw (C_GenreBoard) 提过一样
「单就本案中的文章,我个人认为还不至於需要以引战的方式处理。
但之後也会提升对於该板友的裁量标准,若继续以此种不具合理论述
过度浮夸的称赞或贬抑,进而造成文章争议。会以引战处置。
j板主已经说了一模一样的话三次了
想请问心中是否已经有具体的提升裁量标准方案呢?
: : 3. 不同ACG相关作品
: : 关於这点应该没有太大的疑义
: : 被检举文章提到的不同作品分别是下面两部
: : (1) 《出租女友》
: : 被检举人应该是指这一部作品
: : 《租借女友》是对岸的翻译
: : (2) 《五等分的新娘》
: : 虽然被检举人只写「五等分」
: : 但目前有哪些其他的ACG作品的简称是「五等分」我还想不到
: : 无论如何,我想「五等分」绝对不是指称《出租女友》
: : 因此,我认为被检举文章的内容符合「不同ACG相关作品」这项要件
: : 以上是我的申诉内容
: : 希望版主们能够提供判定无违规的合理理由,或是改判
: : 最後,先向各位版主说声辛苦了!
: 很明显是在比较不同作品,这接受
了解
: 另外补充关於之前的判例
: 我会认为当初判的不是那麽恰当。
: 有些认定有可能出现瑕疵。
请问板主自认错判的话,有任何板主的处罚条款吗?
或是有任何补偿被水桶者的措施吗?
因为看板规好像没这方面的记载
好奇问一下而已,要忽略的话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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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6.41.2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BM/M.1577339578.A.9D7.html
1F:→ awerte: 「该案虽然j板主没有参与判决 49.216.53.16 12/26 17:05
2F:→ awerte: 但如果j板主心中的尺规标准明确 49.216.53.16 12/26 17:05
3F:→ awerte: 为何没有立即下违规判决呢?」 49.216.53.16 12/26 17:05
4F:→ awerte: 这段在供三小 49.216.53.16 12/26 17:05
感谢a大的提问! 让我知道自己的语意不够明确
首先,该段落的最前面就已经先说明这个段落是「题外话」
因此和本案并无关连
只是看了板主提到的
#1Tt_VmNw (C_GenreBoard)後产生
对板主执法标准的疑问,顺带提出来的议题
「该案虽然j板主没有参与判决」
这句是在陈述事实
「但如果j板主心中的尺规标准明确,为何没有立即下违规判决呢?」
这句话就是我的疑问
产生疑问的源头在於j板主在
#1Tt_VmNw (C_GenreBoard) 的解释
文中第二点中所举的例子,我认为和之前的检举案相似度极高
因此内心不禁想着:这篇检举案j板主并没有参与判决呢!
如果j板主参与判决的话,他的判断会是如何呢?
5F:→ awerte: 「然而若是看过後忽视 49.216.53.16 12/26 17:06
6F:→ awerte: 那就会让我质疑j板主对於违规的标准,是 49.216.53.16 12/26 17:06
7F:→ awerte: 否像变形虫一般反覆不定?」 49.216.53.16 12/26 17:06
8F:→ awerte: 这又在供三小 49.216.53.16 12/26 17:06
萌生上述的想法後
又想到:j板主说不定还没看到这篇检举文章就结案了
因此查了一下,发现在检举後、结案前,j板主有在板上活动的事实
这代表j板主并非完全没机会看到该篇检举文
板主处理板务的流程我并不清楚
只知道板务确实会很繁重
因此必须承认前面疑问中提到「立即下判决」是过度的要求
但是试着从我自己的角度
考虑了板主看过检举案後,在哪些情况下不会给出任何判决
1. 板主本人被检举,为了利益回避无法判决
2. 处理板务到一半 PTT 或电脑 / 手机当机,暂停处理板务
回头再处理时忘记哪篇看过哪篇没看过
3. 处理板务到一半发生紧急危难,例如地震、尿急,暂停处理板务
回头再处理时忘记哪篇看过哪篇没看过
4. 就是不想给出判决
当然,也许有更多种情况会让板主无法给出任何判决
只是我一时之间想不到,因此下面只讨论这四种情况
也就是
「然而若是看过後忽视」的情况
第一种显然与本次状况不符合
第二、三种和板主的执法标准无关,只能说是怠忽职守
如果是这两种的话我也能体谅板主
第四种则可能牵涉到板主的执法标准
因为如同前面所述,板主在
#1Tt_VmNw (C_GenreBoard)中
已明确表达其个人的执法标准
若看过检举案後却不想做出判决
可能是因为个人执法标准无法拿捏好而犹豫,
想交给其他两位板主判就好,自己不想卷入争议
如此,
「那就会让我质疑j板主对於违规的标准,是否像变形虫一般反覆不定?」
以上就是我的解释
a大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部分,欢迎再提问
谢谢!
※ 编辑: pmdaisuki (49.216.41.215 台湾), 12/26/2019 20:17:18
9F:推 awerte: 太用心了吧XD 帮推个 101.15.163.35 12/26 21:37
10F:→ awerte: 不过我觉得改判的可能性很低 .... 101.15.163.35 12/26 21:38
11F:→ pmdaisuki: 谢谢a大的肯定! 49.216.41.215 12/26 23:00
12F:→ pmdaisuki: 反正照程序据理力争,问心无愧就好 49.216.41.215 12/26 23:01
13F:推 awerte: 提醒一下 组务申诉期限要注意 115.82.5.85 12/26 23:06
14F:→ pmdaisuki: 了解!之前有板友也好心提醒过 49.216.41.215 12/26 23:24
15F:推 Vulpix: 不只组务,7天是上推到workboard,只要中 101.137.51.211 12/27 21:59
16F:→ Vulpix: 间的判决时间拖过去就只能吞。 101.137.51.211 12/27 21:59
17F:→ pmdaisuki: 真的假的!? 谢谢V大提醒! 49.216.41.215 12/27 22:57
18F:→ pmdaisuki: 不过7天算在再上诉期限里很不合理耶… 49.216.41.215 12/27 23:00
19F:→ pmdaisuki: 光小组那边给的答辩时间就有7天了 49.216.41.215 12/2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