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看板C_ChatBM
标题Fw: [政见] jschenlemn
时间Mon Feb 5 18:21:0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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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C_Chat
标题: [政见] jschenlemn
时间: Mon Feb 5 18:20:39 2018
无论是现任板主,亦或是本次愿意投入选举的人,都是对於板有理想与实际行为的人
在此致上感动的敬意。
也基於同样奉献於板上的精神,提出目前我认为板务或板规比较重要的几个项目
一、目前板规没有但预计提出与身体力行之事
1. 板友提出之问题、建议、板务等。板主七日内必定要回应。
目前板规没有硬性规定板主对BM提出的问题或者建议要回应
导致有些议题如果板主不想碰(例如之前本人提出4-10的问题)就会不回应
但是,越困难越有争议的问题,才更需要讨论与判断
面对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因此规定『
板主对於BM的问题、建议、板务。必须於七日内有所回应。』
若七日有无法有明确回应,则应提出进度报告。
无论是推文回文甚至板主群发布正式的讨论公告
有所回应至少是对於板友的交代与负责
2. 违规案件采取『BM检举制』,保障每位板友程序上相同答辩机会。
现行违规处理制度是『板友检举』与『板主主动处理』两种
但是在板友检举上给予被检举人通知与答辩之机会,而板主主动处理者却无
这样程序上的不对等并不合理。
既然现行板务认为通知被检举人到案说明有助於判决,那麽就应该统一处理程序
板主主动处理违规,一样必须『
先在BM发文检举,并通知被检举人到案说明』
『
在被检举人说明後,或者通知後24小时未说明,始可判决违规。』
只有在板面秩序有严重破坏之虞,例如忠孝洗板,张爸广告等
为避免伤害扩大且稳定秩序,可以立即水桶与退文。
3. BM板规『无意义之建议』除罪化
现行BM板规
B-2 以下事项违规处罚水桶一月以上,板主可视情况退文。
B-2-1 经板主群多数认定为无意义之建议/洗文章/乱板文。
板主不能依据有没有意义作为处罚标准,这样行为等同思想审查
与板务应鼓吹大鸣大放的原则背道而驰
事实上目前两个被水桶之无意义建议之案例
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藉由夸大讽刺的方式凸显板主判决上的问题。
判定无意义给予退文水桶非常不妥。
因此,将无意义之建议除罪化,才能给予板友更安心与健全的环境讨论板务
二、目前板务常见问题处理原则
1. 保障ACG爱好者上互相交流、沟通、理解
我主张
『
西洽为多元开放,自由闲聊、讨论的地方,不应该对於特定人、事、物
进行管制、审查,或束缚讨论之自由。而自由之权利乃建立於互信与尊重之义务上。』
或许有人觉得废文甚至一些黑角色文不应该出现在板上
但是,个人喜好不应该凌驾於於尊重他人的自由与创意上
反过来,用过份激烈言论刺激他人,用过份无聊之跟风文章洗板
也是不尊重他人,恣意妄为之行为。若情节严重,亦必须有所处置,维持秩序。
总之,我会最大努力在两者间取得平衡。
2. 引战,战文,系列文处理原则
基於第一点,只要没有违背互信与尊重之讨论基本原则,不介入任何争议文或者战文
只有在「
短时间内造成版面紊乱,或文章引起严重对立冲突,或已有数篇文章违规」
我才会管制系列文。
我对於引战违规之界定如下
『
多次或刻意使用具有歧视性,仇恨性言论,行挑衅、煽动、谩骂等行为情节严重
并具造成板面或文章内纷争之事实』
也就是说,必须说的太超过并且确实引起纷争,两者都具备下才能算是引战
并不是只要有言词上的交锋或是对於角色的批评就是引战。
或有板友认为究责条件严苛,但引战本来就是重罪,成立条件本来就应明确且高
不然动辄得咎,反而过度箝制言论自由。
另外,也将修改或删除 §4-7-Ⅰ-2之引战判定。
§4-7-Ⅰ-2中板主多数认定引战即构成引战,但何谓『认定之标准』并无明确告知。
应作较为具体之规范,符合法定原则。
3. 人身攻击,地图炮处理
人身攻击,地图炮自然是不好的讨论方式,然而,是否真正需究责与处置
我认为这必须有尺度上的拿捏,并非只要针对他人的负面批评就属於攻击。
实际上的尺度,我会考量以下几点
a. 对象明确性
对象明确,成立的标准会降低。但若对象较为模糊,属於一个有形无形之概念群体
成立条件较为严苛。
b. 合理评论与否
被批评者是否能为被批评之行为负责
行为人先行较不被多数板友接受之行为与言论,则应对此负责
此时负面批评亦属於部分合理之评论,那麽除非批评过当,不然不成立人身攻击
这也是要防止钓鱼行为。
c. 词语,句义严重性
无法给出明确禁语表,但过份仇视,歧视,辱骂他人人格名誉
等严重的词语会成立。
较没那麽严重的词语,则会考量上述两点,前後语意与否视情况成立。
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结果。
因此并不是只要恶心就会被桶。
4. 版权问题认定与处理
只要没有讨论、提供、徵求、过份展示非法ACGN媒介,那麽就不视为违规
图片中汉化组水印与新闻提到的关键字是否应该视为违规?视为违规太严重了
毕竟行为人之目的在於作品内容,而是单纯讨论或者提供
但是过份展示就不行了,比如说图片汉化组水印还附上网址,那麽网址就必须拿掉
新闻也是一样,只有提到关键字名词并不会处罚。
但是如果提供了详细的网址或者使用说明,那就有违规的可能
举例来说(以下为其他板友在BM的提问)
a.免费漫画 翻译+嵌字
b.免费漫画 翻译
免费漫画可以全贴,翻译并且嵌字那麽就比照
付费的模式,上限三分之一
要全贴过来,图片是不能改的
仅容许对图面做少部分因讨论需要的修改与加注
c.付费漫画 翻译
d.付费漫画 翻译+嵌字
e.付费漫画 生肉
付费无论有无重制,最多就三分之一。
A.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
B.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
最多就三分之一
C.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及网站连结
条码、QR CODE、LINE群、QQ、网址等讯息因为过份展示,不能出现。
若网站媒介同时具有合法与非法的ACGN作品。如B站,NICO,YT等
只要讨论没有涉及到没有授权、非法的ACGN作品,不会处理。
无影片之纯音乐档案现行组规没有规定。
因此出现於板上的播放长度不限制,但不得明示暗示任何下载管道与档案
最後,因应组规对於ACGN交易方面的新认定与处置
这部分另外也将订定新规则。
5. 政治议题
政治作品,ACGN有关的新闻与政策引起讨论政治本来就很正常,
除非到刻意批评特定政党,支持者。
或是藉此大力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这种离题的讨论才会处置。
除此之外,就不应该出现任何政治相关或具有政治意涵的推文
6. ACG点认定
能够直观且合逻辑连结到特定ACGN作品、ACGN特有之概念。则视为具有ACGN点。
例如:
○ 讨论火凤故事中与三国志三国演义人物考察
(故事取材自三国,具相关性)
△ 由前项讨论再在去细探三国年代,地理,人物关系
(已经变成探讨历史,与原作关连性过低,不视为点,不能单独发文
回文要看是否与原文成立引文关系)
╳ 两女倒追一男,男生开後宫等社会事件
(後宫不视为动漫独有特色,亦无法直观连结到特定作品,不视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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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就算对於现在的板务、板风有所意见,就算对於西洽觉得失望与不满
我依旧希望能够一起跟大家面对困境与克服挑战
面对争议,成功跨越过困难与
相信会让大家与西洽更坚强与伟大
谢谢
最後是基本资料
A.个人帐号资料(上站次数/退文数)
《ID昵称》jschenlemn (sinra) 《经济状况》小富 ($29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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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8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082 篇 (退:0)
《目前动态》查询 jschenlemn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2/05/2018 17:56:56 Mon 《上次故乡》114.40.95.32
《 五子棋 》 152 胜 104 败 9 和 《象棋战绩》 10 胜 3 败 0 和
B.可处理板务时间
1~7 下午晚上
C.参选原因及目标
贯彻西洽精神
D.愿意详读现行板规并遵守执行
没问题
E.对於新版板规之看法以及意见
如上述,熟悉後三个月到半年才会提出修正案
F.对於玩梗的争议用词看法
该玩能玩尽须玩 莫待错过空悲叹
G.对於ACG点认定、战文和人身攻击的处理方式
如前述
H.对希洽常规非常规活动的看法
板聚目前没规划,其他活动可以再规划讨论
以上为本次政见
感谢大家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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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0.95.3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M.1517826043.A.FA3.html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schenlemn (114.40.95.32), 02/05/2018 18:21:09
1F:推 medama: 推这篇 写得很好 赞同本篇的政见 223.136.106.97 02/05 18:38
谢了
2F:→ kopune: 我任内也三度认为看风向管板就能安然无事112.105.149.139 02/05 19:10
逆风有逆风的打法,我觉得你其实很懂得怎样不被风吹垮
3F:推 kitune: 不管怎样 先开赌盘看谁最快恶堕 114.39.144.69 02/05 19:25
恶堕过比较有抵抗力了
4F:推 lovesleep68: 优文又来一位,三优文争霸 58.115.99.167 02/05 19:39
5F:推 smart0eddie: 推 114.39.158.66 02/05 20:13
6F:推 wuyiulin: 靠你了122.121.186.221 02/05 20:17
7F:→ zizc06719: 恩 让我想起PAD版 36.228.225.18 02/05 23:41
我时时刻刻谨记那时的教训
8F:推 seer2525: 二、1有讲跟没讲一样 不就是看板主认定 42.76.176.126 02/06 09:59
9F:→ seer2525: 还有一、1. 这样不怕有心人士刻意增加板 42.76.176.126 02/06 10:00
10F:→ seer2525: 主工作量吗 42.76.176.126 02/06 10:00
11F:→ seer2525: 除了这两点其他都蛮同意的 42.76.176.126 02/06 10:01
二、1本来就是大原则,实施细节板规都有定
但是原则会主导判决的倾向。
一、1.当然有可能遇到刻意来乱的。就像是滥诉
但板主不能因为那1%的乱来,就牺牲掉99%以上人的权益
而且回应的形式不限制了
太无理取闹的用几句推文就可以结案了。
12F:→ linzero: 免费漫画并不代表放弃着作权智产权,只是 114.44.73.230 02/06 10:04
13F:→ linzero: 提供在限定平台上观看。网站的使用规章有 114.44.73.230 02/06 10:05
14F:→ linzero: 的仍注明不准复制散播 114.44.73.230 02/06 10:05
只能提醒使用者,不违反板规不见得不会有现实法律的问题
但现实法律也真的不是板规或版主可以处理
※ 编辑: jschenlemn (114.40.95.32), 02/06/2018 21: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