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ljean (24601)
看板C_ChatBM
标题[建议] 关於案件交接这事
时间Thu Aug 31 02:19:27 2017
大家好 我是两四六洞么
新来乍到若有失礼请多包涵
案件交接,就是把先前没有处理完毕的案件,交接给新任的板主处理
这是团队长时间工作後一定会出现的事情
但从
#1PfiZ_8c (C_ChatBM),fragmentwing板主表示新板主则皆表示只判上任後的案子
这样不对吧。
就好像今天柯P能够上台後说他只举办上任後的所有活动然後不办世大运吗?
如果旧有案件在前任板主尚未判决完毕,也就是尚未受其处分前
那麽就应该交接给新任板主处理吧
用现有的情况举例
假如现有的检举案件在旧任两位板主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新两任板主上任
变成一位旧任板主两位新任板主的情形
那麽三位板主对於既有之案件,应该具有同样份量的裁量权
没有什麽新任无法或者无意愿干涉旧任未解之案的权利义务
说的比较严重一点,新任不愿处理旧案,全部丢给旧板主处理
难道会是愿意面对争议负起责任的行为吗?
目前看起来这个新任不理旧案的程序
好像已经变成板主间行政的不成文法
然而本人认为这对於一个经营团队来说是非常没有效率的行为
因此提出讨论。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分享意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8.43.18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BM/M.1504117170.A.301.html
1F:→ fragmentwing: 就像你说的,这已经是惯例了 223.138.87.141 08/31 02:29
2F:→ fragmentwing: 既然他们没有想要打破这惯例,那我 223.138.87.141 08/31 02:29
3F:→ fragmentwing: 当然不能强迫 223.138.87.141 08/31 02:29
法都可以修了何况是约束层级更低的惯例
既然知道这是不好的惯例了那麽改正就是义务
或许往後可以写一些明文的板主行政程序法作为明文规定
现有情况我认为板主可以再跟两位沟通
看是要每人分配案件处理或者全部改成三人合议共审
我认为新任两位都对於西洽负有抱负与理想
不太可能会做出不负责任之行为
※ 编辑: jeanvaljean (223.138.43.184), 08/31/2017 02:40:09
4F:→ Xavy: 反正旧任又不是死了,半途插手很没礼貌 59.115.16.44 08/31 03:05
5F:推 fragmentwing: 饶了我吧,跟某位板主沟通到 42.77.18.253 08/31 03:08
6F:→ fragmentwing: 被他在别的板靠北 42.77.18.253 08/31 03:08
7F:→ fragmentwing: 我觉得沟通已经做得够多了 42.77.18.253 08/31 03:25
8F:→ fragmentwing: 也确认两位新板主的意愿 42.77.18.253 08/31 03:25
9F:推 zs111: 去申诉八 111.249.51.95 08/31 12:05
10F:推 osakacentral: 同意新版主管任 98.164.252.109 08/31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