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1877 (低调之神)
看板C_ChatBM
标题Fw: [政见] Senkanseiki
时间Sun Feb 12 17:21:13 2017
※ [本文转录自 C_Chat 看板 #1Od_ZM35 ]
作者: Senkanseiki (戦舰栖姫) 看板: C_Chat
标题: Re: [政见] Senkanseiki
时间: Sun Feb 12 13:55:28 2017
听说可以每天发一篇宣传文,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边来针对部分既有板规发表一些看法(终於啃完一遍了就是XD
※ 引述《Senkanseiki (戦舰栖姫)》之铭言:
: D.愿意详读新版与旧版板规并遵守执行
: E.对於新版板规之看法以及意见
大部分会在下面的部份提及,这里提下面没有提到的
: 5-8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发布内含十八禁内容之文章,十八禁内容如5-8-1规范。
: 违规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以上,累犯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 5-8-1 本板中十八禁内容之定义为
: *过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
: *含有女性乳头、男女性下体之图片。
: *含有明显性交画面之图片。
: *含有过度血腥画面之图片。
: *其余经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这条的定义还蛮莫名的,5-8-1我会改成这样
5-8-1 本板中十八禁内容之定义为
*官能描述:直接描述性交场合。
*官能影像:可以看到人类外生殖器的图片/影片或连结。教科书为例外。
*血腥描述:直接描述残酷行为,或包含了动物屍体者。
残酷行为包括所有的虐待、刑罚、杀害等内容。
*血腥影像:可以看到残酷行为的图片/影片或连结。教科书为例外。
*其余经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基本上还是希望定义能明确化,不然原本感觉都很套套逻辑。
: 5-10 使用者禁止於发文或回文中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
: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这条我认为可以废除,或者合并到战文条款中就好。
我想这条可能是戒严时代残存的想法,而且会造成许多不便,
比方说如果要讨论向沉默的舰队这种充满政治意味的作品时,
这条就会反过来变成限制器,没办法让大家好好讨论,
我觉得这条应该直接合并到战文条款就好。
: F.对於玩梗的争议用词看法
见战文、人身攻击。我认为只要没有引发这两个问题,你要怎麽玩是你的事。
: G.对於ACG点认定、战文和人身攻击的处理方式
ACG点的补充
这部分跟4-2、5-2、5-2-1、7-2有关
ACG点认定以行政细节来说,我会采取「有人认为没有ACG点再处理」的检举方式
也就是有人主动去C_CHATBM洽妹那边检举之後我才认为要处理
不过只要被检举,就会从严判断究竟原文提到的ACG部分与文章主旨到底有没有实际关联
如果只是闲聊文就算了,本来闲聊板就是给大家灌水聊天用
但如果灌水数量多到洗板我认为板友依然可以按照新版规5-3、5-4来检举
至於从严判断的标准,从既有板规中衍伸如下
1) 文章内容必须切合题旨并且主题明确,内容不可逻辑跳跃、前後无关
2) 文章可定义出一个直接有关的ACG作品
3) 文章可定义出一个ACG概念,主旨在讨论ACG中该概念的影响
4) 文章可定义出一个在ACG与现实世界共通的概念,主旨在讨论ACG与现实世界的异同
5) 文章可定义出一个主要用於现实世界的概念,主旨在讨论ACG中该概念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必须符合至少2项才算是ACG文章,否则直接判断无ACG点
※这些项目可以再调整,这只是初版而已
战文的补充
我其实不觉得战文有什麽不好,强者就是要战阿。
只是恐怕有些人会觉得「怎麽进来看到都是这种文,我想看别的我不想看这两个人吵架」
因此我对战文的认定是「同主题发文频率大於每天12篇」
说穿了其实跟洗板文比较接近,检举洗板或者版主自行判断有洗板的状况时就会介入
至於所谓的蓄意引战…我部分沿用5-6-1定义:(也就是我会调整这方面的定义)
1) 版主S文後仍然回文,并扩大争议。
2) 版主S文後发表类似主旨的文章,并再度引发争议。
3) 内文主旨为私人恩怨之相关事实,并引发争议。
4) 攻击特定ACG角色、ACG概念、ACG相关从业人员、ACG的支持群众等,
引发争议三次(被板主S过文三次)後依然发表攻击性文章。
5) 文章内容造成ACG内不同派别支持者的争议三次後仍然发表前述引发争议的文章。
个人的变动部分:
1) 把多次定义为
3次。
2) 把「蓄意」这个词从定义里拿掉,
避免套套逻辑
3) 我认定的蓄意是指
「在版主S文警告或多次引发争议後不改善」。
人身攻击下次在讨论…我今天有点感冒,头开始痛了QQ
: H.对希洽常规非常规活动的看法
依然没有意见,我个人是不太参加网聚的类型
大致如上,欢迎大家对我提出的想法提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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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16"/50 Triple Cannon Tur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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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95.7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M.1486878934.A.0C5.html
※ 编辑: Senkanseiki (1.164.95.73), 02/12/2017 13:58:04
1F:推 emptie: 包含动物屍体…… 02/12 13:59
2F:→ emptie: 美食漫画要死一片了吧…… 02/12 13:59
3F:→ Senkanseiki: 请见快乐树朋友 02/12 13:59
4F:→ Senkanseiki: 原则上变成食物就不算,不过这点还有再明确化的空间 02/12 14:00
5F:→ Senkanseiki: 我的重点是残酷行为啦… 02/12 14:00
6F:→ kevin0925x: 把动物抓来生吃 或是空之境界那种吃人的片段算吗 02/12 14:02
算,虽然有点模糊。如果你可以看到「把动物变成食物的过程」就算。
已经变成食物或者中间的过程省略就不算。
7F:推 Porops: 残酷行为是有图才禁止还是讨论都不行? 02/12 14:04
基本上不要讨论执行细节就可以,也就是说你提到这件事情还是OK。
那我上面可能得追加「执行细节」吧,基本上官能描述也是这样。
※ 编辑: Senkanseiki (1.164.95.73), 02/12/2017 14:08:08
8F:推 trollfrank: 恩...这样哥杀漫画应该完全out 02/12 14:29
9F:→ Senkanseiki: 不要直接贴内容或者适当的马赛克就可以Safe 02/12 14:41
10F:→ Senkanseiki: 贴内容有另一个问题叫做版权 02/12 14:41
11F:推 shinobunodok: 说真的要版权的话 这个板可以东西收一收了 02/12 14:44
12F:→ shinobunodok: 关一关了 02/12 14:44
13F:→ HHiiragi: (′‧ω‧‵) 02/12 15:56
14F:推 amos9520: 18禁改成那样争议更多吧 本来那样还可以版主自己心证 02/12 15:59
15F:→ amos9520: 感觉一堆人想把板规搞得跟法律一样 要累死管版的人吗 02/12 16:00
16F:→ Senkanseiki: 主要是原本的版规根本套套逻辑 02/12 17:01
17F:→ Senkanseiki: 我认为不可以偷东西,因为偷东西是不对的 02/12 17:01
18F:→ Senkanseiki: 结果一来没说明偷东西到底做了什麽,二来也因此等於 02/12 17:02
19F:→ Senkanseiki: 没说你判断偷东西的标准 02/12 17:02
20F:→ Senkanseiki: 既然都要参选版主了,实际执行有个准则也比较轻松, 02/12 17:03
21F:→ Senkanseiki: 全部都自由心证没有比较方便 02/12 17:03
22F:→ pp1877: 还没开始啦XD 这篇我先转自C_ChatBM板後删除。 02/12 17:2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pp1877 (36.228.183.34), 02/12/2017 17:21:13
23F:→ pp1877: 啊干 是转至才对 我在说三小 36.228.183.34 02/12 19:08
24F:→ Senkanseiki: 抱歉XD有劳了 1.164.95.73 02/12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