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检举] 6-2-3-5
时间Mon Nov 21 15:34:33 2016
※ 引述《oz5566 (阿康-孙逸仙第8代传人)》之铭言:
: 标题: Re: [检举] 6-2-3-5
: 时间: Mon Nov 21 11:31:35 2016
: 今天检举的内容是 我的文章加上签名档
: 第1 我无法控制别人的推文
: 第2 你是先入为主我有罪 才做出判决
: 基本上在大部分国家 都是使用 无罪推定原则
: 意指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证实及判决有罪。 在许多国家的刑事
: 诉讼中,无罪推定原则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权利,也是联合国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
: 基本人权。
: 而相对的 有罪推定 则多是用来清除政敌
: 今天你用了无罪推定
: 你要预设你的立场是对这事情不了解 来做出公正的判断
: 你无法直接连结 使魔=小组长
: 在你判决之前
: 只有一个人说 雨皇出现在签名档
: 但这跟我无关阿
: 更不用说8成的推文都是在说本文
: 你今天定罪方式是用推文
: 讲白一点就是 我在路上拿了一张手枪图片
: 路人说 阿阿isis最近杀人
: 法官:你试图带来恐惧
: ?? 是不是很荒谬 因为法官不能预设立场阿
: 你今天预设我是该事件相关人物 但是你做出判决的依据却是路人说的话??
: 就文章内(包含签名档)出现争议内容的部分
: 如果推文讨论没有往那个方向去我不会判违规
: 就举oz5566这篇为范例
: 如果推文内容单纯是JOJO梗
: 没有提及小组长相关,我应该不会判违规
: 那个签名档就只是个签名档
: 奇怪... 今天上面的人叫做 rainlict 那没问题
: 重点是上面指示一个叫什麽使魔的阿
: 单论我的发文 你怎麽会有办法把使魔连结到小组长?
: 今天检举的是这篇文章+签名档喔
: 不是检举我的思想
: 文章也完全没有任何字 能证明 使魔=小组长
: 阿要拿别版资料当证据
: 跟雨皇拿八卦当作档西部理由一样就是了
看来你不太了解我判决的习性
首先,通常有人检举我才受理
所以我是接到有人检举才来检视这个签名档的
再来,因为板主也不是全知全能,一定有没看过的东西
如果看到我没看过或我不了解的东西
我会去网路上查查看相关资料
在本案中,我直接拿被检举的签名档中的作者"澪の使い魔"作为关键字
上GOOGLE查询後结果如下:
到这边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到该使用者与本小组小组长为同一人
http://i.imgur.com/N3NeRcK.png
以上为理由一
接下来
你发的文章中之内容与之前发生过的事件相似(毕竟我都在板上也都看过)
但是我很不想拿这个当作判决依据,毕竟这部分属於我的主观判断
以上为理由二
第三,推文中的确有指名对於小组长做讨论
代表你的发文内容与签名档确实可以让人联想到小组长
也已经被检举
代表作出相关联想的并不只有我
另外经过三位板主讨论後
皆判定你的签名档有针对前小组长
以上为理由三
最後
根据我以往的判例
#1O9MG8Wn (C_ChatBM)
用我的理由一就认定你违规了
只是这样判定会太过严苛
所以签名档之内容会确认有造成讨论後才判决违规
如果推文中没有针对签名档讨论,不会认定违规
文章内容和推嘘文有提到则是直接违规
所以你检举的那一串我全部认定违规
以上说明
再者,就算小组长在他的私人社群系统发表跟组务、甚至版务有关的内容
也不代表可在C_Chat板以任何形式发表
这跟该言行可不可受公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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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4.23.23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BM/M.1479713676.A.4A3.html
※ 编辑: houseman1104 (140.114.23.233), 11/21/2016 15:35:06
1F:推 weichipedia: 那板主你也会把阿康检举的那些 27.246.10.228 11/21 15:38
2F:→ weichipedia: 全部都一样判定违规吗 27.246.10.228 11/21 15:38
有提到八卦板文章代码的已经全部判定违规了
等其他两位板主看过後处理
※ 编辑: houseman1104 (140.114.23.233), 11/21/2016 15:38:55
※ 编辑: houseman1104 (140.114.23.233), 11/21/2016 15:40:08
3F:推 dderfken: 爬文 101.11.19.157 11/2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