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问题] 违规文章改正後是否仍须处罚?
时间Sat Oct 29 23:48:37 2016
※ 引述《tonyxfg (tonyxfg)》之铭言:
: 印象中以前并无发文者在修正文章後还被挖编辑记录出来开罚的先例
: 但#1O4vIIG7 (C_Chat)
: 却还是判处开罚了
: 判决使用的版规是6-1-8
: 但根据版规6-1-10,包含6-1-8的特定版规,版主可给予S要求改善,在期限内改善则不罚
: 此篇违规文章在判决前一段时间已经改善违规点,照理说应该是不处罚才对,为什麽仍
: 然依照修正前的内容与以开罚?
这次是我去翻编辑纪录的
因为我认为放雷文一被看到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效应
被雷到的人就是永远被雷到了,没办法藉由修改文章弥补
同理
我在放雷、人身攻击、非法转录文章的部分会从严判定
: 这是否与6-1-10有所矛盾?
没有矛盾,以下节录6-1-10条文
6-1-10 以上警告项目6-1-1、6-1-4、6-1-5、6-1-6、6-1-7、6-1-8
对发文违规者而言,在板主执行删文前,
可以视情况S表示提醒违反,
并给予10分钟至12小时的改善期,若在期限内改善或自删则不予处罚。
这部分算是板主的裁量权
: 希望版主能与以释疑,并烦请说明今後违规文章修正後(不论修正前触犯何项版规),是否
: 仍须按修正前的违规内容进行开罚?
以我的判决基准,对於防雷、人身攻击、未经同意转录他人文章这部分
会采取较严格的标准
因为这部分比较具有不可回复性
(Ex:放雷只要有人被雷到就无法回复了)
所以在讨论中我是判决违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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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ChatBM/M.1477756120.A.7F5.html
1F:推 jschenlemn: 板主裁量权...... (苦笑) 219.85.234.217 10/30 11:08
2F:→ jschenlemn: 过来人经验,只要同一个板规你给予了 219.85.234.217 10/30 11:09
3F:→ jschenlemn: 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有时间修改, 219.85.234.217 10/30 11:09
4F:→ jschenlemn: 有的没有时间修改,或者给了不同的 219.85.234.217 10/30 11:10
5F:→ jschenlemn: 修改时间,立刻会有看你不爽的板友 219.85.234.217 10/30 11:10
6F:→ jschenlemn: 跳出来大喊判决不公,人治,版皇 219.85.234.217 10/30 11:10
7F:→ jschenlemn: 而要是那群看你不爽的在板上又属活跃 219.85.234.217 10/30 11:16
8F:→ jschenlemn: 讲话大声的..嘿 就有得受罗 219.85.234.217 10/30 11:16
9F:推 tonyxfg: 了解,那麽这就代表违反雷这部分不论有无 223.141.245.63 10/30 12:25
10F:→ tonyxfg: 修改,都会处以相同处罚吗? 223.141.245.63 10/30 12:25
11F:→ houseman1104: 我会这样处理 42.73.176.252 10/30 12:54
12F:推 tonyxfg: 不过这样的话,那不就代表雷了就不用提 223.138.203.29 10/30 13:02
13F:→ tonyxfg: 醒对方修改,发文者也没必要修改,放到 223.138.203.29 10/30 13:02
14F:→ tonyxfg: 版主看到再让版主删就好 223.138.203.29 10/30 13:02
15F:→ houseman1104: 目前的板规是发文放雷就警告+删文 140.114.23.233 10/30 14:23
16F:→ houseman1104: 我很难对於不同状况做判定的改动 140.114.23.233 10/30 14:23
17F:→ houseman1104: 这部分可以在这边讨论板规未来修订 140.114.23.233 10/30 14:24
18F:→ houseman1104: 的方向,如果大家重视这个议题也可 140.114.23.233 10/30 14:25
19F:→ houseman1104: 以用4-3-1移到主板讨论 140.114.23.233 10/30 14:26
20F:推 tonyxfg: 了解 1.173.3.210 10/30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