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lilt (秋山小~~雨)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问题] 关於#1I0oejKL (C_ChatBM)这个判决
时间Sun Aug 11 00:03:09 2013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铭言:
: 没错,板主也是板友,所以也要遵守相关板规
:
: 按照板规的规定,受理先决条件就是要有检举。
: 或许板主可以向另一位板主提出检举,但是这个程序是不能少的。
: 所以我认为没有板主就可以自行为之的错觉。
你有仔细看过板规吗
板规有写出可以经检举後受理
但并未写出必须有人检举才受理
板主本来就可以自行介入板规 6-1-7 所规范的各类文章
事实上除人身攻击外的绝大多数文章,都是由板主主动介入
也就是说板主随时拥有介入人身攻击或是可能形成战文的文章
虽然如此,在板务执行原则上
针对单体的人身攻击,板主群是采当事人有检举才处理
但这不是你拿来闹的依据
另外就算你是当事人你也无权要求告知检举人
只有组务层级有权力提出
:
: 究竟这个程序有没有少,很遗憾我还是无法获得官方的证实。
: 但既然JPIGHEAD君出面表示是他的检举了。
: OK,那我也了解了。
:
: 而我们刚刚讨论了这麽久关於公开与否的问题
: 我已经了解其相关运作了,感谢。
所以这部份的问题
你从头到尾都无权过问和介入
你要问w板主判决的依据是你应有的权利
但是你无权质疑其他部分
不管如何,板主本来就有权直接介入任何违反板规的行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63.178
1F:推 jschenlemn:那麽也就是说6-1-7并非一定要有人检举 114.40.87.43 08/11 12:04
2F:→ jschenlemn:才会受理 114.40.87.43 08/11 12:04
3F:→ jschenlemn:本来板规这样写很容易就让人误会 114.40.87.43 08/11 12:05
4F:推 xxxer:我看了一下,个人觉得楼上想要得出一定的规 122.117.20.63 08/11 12:05
5F:→ xxxer:则性,不过老实说,只有惯例成形,而没有绝 122.117.20.63 08/11 12:06
6F:→ xxxer:对的字面性。如果要得出绝对的字面性,老实 122.117.20.63 08/11 12:06
7F:→ jschenlemn:然而我在第一篇提出"应该必须有人检举" 114.40.87.43 08/11 12:07
8F:→ xxxer:说,很棘手也很难用,同时很无用。 122.117.20.63 08/11 12:07
9F:→ jschenlemn:却没有得到板主的否定,让我有这个错觉 114.40.87.43 08/11 12:07
10F:→ xxxer:建议别老是绕着字面,不然会钻进死胡同,问 122.117.20.63 08/11 12:07
11F:→ jschenlemn:不过现在问题解决了,那就好了 114.40.87.43 08/11 12:08
12F:→ xxxer:题却愈来愈多。 122.117.20.63 08/11 12:08
13F:→ jschenlemn:另外,Rainlilt板主中有一段我看了不是 114.40.87.43 08/11 12:08
14F:→ jschenlemn:很了解 114.40.87.43 08/11 12:08
15F:→ jschenlemn:"但这不是你拿来闹的依据" 114.40.87.43 08/11 12:09
16F:→ jschenlemn:我应该没有闹吧,就只是身为一个板友 114.40.87.43 08/11 12:10
17F:推 xxxer:老实说,在外人看来你已经是在往为难板主的 122.117.20.63 08/11 12:11
18F:→ xxxer:方向走,虽然你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在执着一个 122.117.20.63 08/11 12:11
19F:→ jschenlemn:对於板务提出问题跟见解,希望跟板主 114.40.87.43 08/11 12:11
20F:→ jschenlemn:讨论後得到问题的解答 114.40.87.43 08/11 12:11
21F:→ xxxer:完全公平合理的解释,但老实说,世界上没这 122.117.20.63 08/11 12:11
22F:→ xxxer:种东西。期望这种东西,不管是谁都很容易走 122.117.20.63 08/11 12:12
23F:→ xxxer:火入魔。有瑕疵但尚可接受,才是最常见的。 122.117.20.63 08/11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