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o (シト)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判决] C_Chat 板主 dulinove
时间Mon Nov 30 21:48:31 2009
※ [本文转录自 C_WorkBoard 看板]
作者: cito (シト) 看板: C_WorkBoard
标题: Re: [判决] C_Chat 板主 dulinove
时间: Fri Nov 27 22:44:30 2009
引述 abdj0025 组务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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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o总共被板主删除三篇文章
而这三篇文章乍看之下和ACG并无直接关联
就事论事,此次判决即以cito所发表之文章作为判断
何以再牵扯到其余使用者所发表之文章?
另外基本上妹控文也应归於ACG点薄弱之文章范围
但是为何已有反应管道,也就是C_ChatBM此板
却在此事件时才拿出来提,却不至C_ChatBM反应?
那这样将会被组务认为有心人士欲借力再引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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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务身为 C_ChatBM 板主群之一,应该深知 C_ChatBM 板发言之标准:
劣文数必须为 0 。
本人要去 C_ChatBM 申诉,无奈劣退有劣文数导致无法发文,本人向 dulinove 板主
提出询问,表示该管道本人无法使用,他却说要我自行去消除劣文再行申诉,本人向其他
C_Chat 板主群询问,均是以 dulinove 板主回应为准,试问 C_ChatBM 对申诉管道是否
形同虚设?板主群人数众多,却同时有多种标准,有的对一篇文章可以又连推又 M,有的
对同篇文章可以迅速定罪,然而真正有问题出现时又摆出"以 dulinove 板主判决为准"。
如此来说,C_ChatBM 之审理单位为 C_Chat 板主群,C_ChatBM 之设立是否有申诉之用?
还是只是板主拿来避免 C_Chat 陷入争端之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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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部分只针对 abdj0025 组务回应: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158.47
1F:→ abdj0025:先前妹控文几乎为现实世界的事件 11/24 14:19
2F:→ abdj0025:所以当时C_Chat的使用者有至C_ChatBM反应吗? 11/24 14:20
3F:→ abdj0025:何以自身权利感觉已被侵犯 却不询管道反映? 怪矣 11/24 14:21
前文已明说,本人因劣文无法於 C_ChatBM 申诉,然而反应至 C_Chat 板主群,却要
本人自删劣文再行申诉,如此一来,如何申诉?
4F:→ abdj0025:既然感觉妹控文占据版面而且又和ACG无关 何不反映? 11/24 14:25
5F:→ abdj0025:若使用者只认为C_ChatBM是在被水桶之後才该去的地方 11/24 14:26
6F:→ abdj0025:那设此板何用? 此板平日即可拿来作为反应管道之一 11/24 14:27
该板的设计明显有瑕疵,板主群却无意改善,abdj0025 组务身为 C_ChatBM 板主群
之一,也应有所了解。
7F:→ abdj0025:但我并未见你当时至C_ChatBM反应妹控文之事 11/24 14:29
8F:→ abdj0025:既然此事到这里经由我判决 再加上cito所发表文章的ACG点 11/24 14:34
9F:→ abdj0025:乍看之下略嫌薄弱 那麽针对此事而判处他水桶 11/24 14:36
10F:→ abdj0025:而这判决就看cito本人是否接受而决定是否该上诉 11/24 14:37
ACG 点略嫌薄弱,那还是有啊?请问 abdj0025 组务是否有个能够准确定义 ACG点
强度的标准?
11F:→ abdj0025:妹控文之事应向板主反应 11/24 14:38
12F:→ abdj0025:那三篇文中板主群只有警告推文 11/24 14:39
13F:→ abdj0025:一篇文一只警告 何以不累加至水桶一个月? 11/24 14:40
我们来复原现场吧?
名义老爸 :认定违规,有 M,W 板主连推,无任何警告。
三种变化 :认定违规,有 M,本人已提示希特勒及注明肯德基,有警告。
帅啊!老皮:认定违规,本人已说像七龙珠坏人,劣退主要文章。
欧巴马 :认定违规,本人事後说明欧巴马。
除了欧巴马之外,均有事先说明其 ACG 点所在,dulinove 板主在 C_ChatBM 板也
说,C_Chat 是拿来 Chat 的,本人拿 1985 年出演之百战天龙‧马盖先之形象, 谈论
其像七龙珠之路过坏人,本质应该也是 Chat,dulinove 板主何以判定违规并劣退?
dulinove 板主看不懂已经明写 ACG 点又以权力加以侵害之人,不是更需要被警告
?而该行为於 C_Chat 也相当多次,且屡劝不听,并制造了争议之豆腐文,其对该板之
影响远大於本人之发文,难道板主不需以身作则,比板众更加自律?
14F:→ abdj0025:板规已规定三次警告即为水桶一个月 11/24 14:45
15F:→ abdj0025:关於累计规则 在C_Chat板板规违规篇的第一章即有说明 11/24 14:46
16F:→ abdj0025:既然感到裁量不一 何不向板主群反应? 11/24 14:47
17F:→ abdj0025:但如今C_ChatBM这公开的反应管道尚未看到相关反应文章 11/24 14:48
18F:→ abdj0025:那既然现今已下此裁决 那未何尚不见你至C_ChatBM反应? 11/24 14:51
19F:→ abdj0025:既然当时使用者对於妹控文感到有疑惑 为何不见反应? 11/24 14:52
20F:→ abdj0025:而既然有申诉 组务基本上是要接受并且判决 11/24 14:52
21F:→ abdj0025:是否要一直放置 而让使用者认为组务无解决的心意? 11/24 14:53
22F:→ abdj0025:另外我於推文中所指的反应 乃是对cito以外的使用者所说 11/24 14:54
23F:→ abdj0025:我也说明我对於累犯的判定 一篇文一只警告 即水桶一个月 11/24 14:54
24F:→ abdj0025:一篇文一个警告 那三篇文何以不是累犯? 11/24 14:58
25F:→ abdj0025:那何以在这里反应的即为意见 而其他人的反应就不是意见? 11/24 15:00
26F:→ abdj0025:虽然不是好办法 但是和文章本身又有何关系? 11/24 15:03
27F:→ abdj0025:文章被删文乃必定结果 只是因为删除过程有瑕疵 11/24 15:04
28F:→ abdj0025:所以C_Chat里文章的推文即可无视吗? 11/24 15:05
本人也使用推文说明 ACG 点,却遭板主无视,既然推文有其合理性,为何板主自身
会无视?
29F:→ abdj0025:因为被劣文非必定结果 因此已判决撤除劣文 11/24 15:06
30F:→ abdj0025:已有水球 我於前文中已说明虽有通知 但是不甚妥当 11/24 15:07
31F:→ abdj0025:观看原水球纪录 cito亦有修改或删除之意 只因通知方式 11/24 15:08
32F:→ abdj0025:不甚妥当 因此虽然他得知文章违规却无挽救之法 11/24 15:08
33F:→ abdj0025:cito尚未表达意见 11/24 15:09
34F:→ abdj0025:因此我已在前文说明以推文或水球通知不妥 11/24 15:10
35F:→ abdj0025:板主群应以站内信作为主要的通知管道 方能确保使用者 11/24 15:10
36F:→ abdj0025:已接到通知 而信件除非刻意无视 不然基本上是收的到的 11/24 15:11
37F:→ abdj0025:判定是在於文章的内容 既然有三篇文章的ACG点薄弱 11/24 15:12
38F:→ abdj0025:那麽一篇文章一只警告 已是判决 11/24 15:14
39F:→ abdj0025:因为事情已到我手上 所以已由我改判 11/24 15:14
那请 abdj0025 组务比照判决应需之标准,再行判决。
40F:→ abdj0025:所谓的反应 是指其余使用者对於妹控文以及板主判定标准 11/24 15:15
41F:→ abdj0025:的反应 而cito是确实尚未对此判决提出意见 我也还在等 11/24 15:16
42F:→ abdj0025:是被删除的三篇文章 ACG点薄弱 因此一篇文章一只警告 11/24 15:20
43F:→ abdj0025:组务非板主 非必要之时并无权踏入看板行板主之权 11/24 15:21
44F:→ abdj0025:如果cito要求须明列文章 那麽我自然会照办 11/24 15:24
本人 cito 在此要求 abdj0025 组务须明列违规文章,并说明违规之理由及判定时间
。并证明其完全无 ACG 点,有违 C_Chat 之板旨并发文危害其看板秩序之可能。
45F:→ abdj0025:组务在非必要之时并无权踏入看板行板主之权 11/24 15:32
46F:→ abdj0025:如果说使用者欲如此解释 那也不便再多做解释 11/24 15:35
47F:→ abdj0025:无权踏入看板行公告 这是最後的解释 11/24 15:36
abdj0025 组务为 C_ChatBM 板主群之一,既已宣称有权改判本人之判决,然 C_Chat
其余 BM 均只有单一意见,既然 abdj0025 组务有不同见解,此时并非必要之时?
观 abdj0025 组务对本案说明甚多,本人感谢 abdj0025 组务之用心,然 C_Chat 问
题既存已久,对违规不可双重标准,执法应犹如张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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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时,上
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错其
手足?唯陛下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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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熟悉国中之课文,不少板友应背诵过,此无 ACG 点,便不作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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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8.2
48F:推 frank123ya:吃螃蟹罗~吼吼 11/27 23:36
49F:推 ttjhs:咦?何时改成180秒推一次了? 11/28 00:00
50F:推 xtxml:"却不至C_ChatBM反应"这句,好像不是再针对你吧 11/28 03:03
51F:→ xtxml:所以你回应那里的理由让我觉得有点怪异就是了... 11/28 03:07
52F:→ cito:但到 C_ChatBM 申诉也是本人可申诉管道之一,无法用也有问题 11/28 07:38
53F:→ cito:C_ChatBM 的使用条件却是要被申诉的人先闭嘴,经反映无改善。 11/28 07:43
54F:→ cito:两天了,这麽久组务都没办法举证吗?之前看来都准备好了。 11/29 20:40
55F:推 hermis:你要觉得abdj0025有问题,何不继续往高层上诉? 11/29 22:49
56F:→ cito:那是他自己说我可以要求举证的,我只是有要求而已。 11/29 22:52
57F:→ cito:本人要求 abdj0025 组务屡行他的承诺,难道还需要上诉才行? 11/29 23:12
58F:推 vesting:你没看到组务"做为平日讨论"那段推文也列进来? 11/30 16:48
59F:→ cito:真正需要用的时候不能用,平日能用有什麽用? 11/30 16:52
60F:→ cito:我的劣文真正取消的时间是 11/26,离案发当时已有 5 天。 11/30 16:57
61F:推 vesting:那把这部分打出来啊 = = 算了没差现在已经打了... 11/30 17:07
62F:→ windwater77:PTTLAW 11/30 19:08
63F:→ cito:该不会小组长要等到圣诞夜水桶到期,那时才说提不出证据吧? 11/3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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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7.169
64F:推 Igroun:你说对了 BM的设立就是避免Chat的争议 59.112.129.34 11/30 22:08
65F:→ Igroun:尤其是版务常常造成造成Chat的混乱 59.112.129.34 11/30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