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gelew (uwe)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讨论] CC条款
时间Sat Jun 20 01:50:13 2009
※ 引述《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之铭言:
: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先感谢您的回答
感觉原po回答的很认真
: : 我觉得再回一篇文章比较方便
: : CC条款固然是有保证着作权
: : 但使用者依旧是可以在不违反下列条件下转文
: : (3.0版的规则)
: : 姓名标示 —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 : 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其为您(或您使用该着作的方式)背书。
: : 非商业性 — 您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本着作。
: : 禁止改作 — 您不得改变、转变或改作本着作。
: 你少提一项 - 相同方式分享
: 最後以上四种基本条件在组合成六种授权方式
: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9%B5%E7%94%A8CC&variant=zh-tw
当初我是找的这版本的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3.0/deed.zh_TW
我当初在2.0版时也有看到相同方式分享这条
维基真的写的蛮详细的
: : 只要不违反这三条条件
: : 使用者就可以在不用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下随意转文
: : 也就是对於任意转文者
: : 这条规则反而是对任意转文者相当有利
: : 虽然版大说是建议使用
: : 但这反而会制造困扰
: : 到底是有使用还是没有使用
: : 例如1.有转文者不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任意转文该如何???
: 既然都授权了当然允许转文...
: : 2.有转文者不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任意转文并且被原作者反对该如何???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legalcode
: 2. 合理使用权利。本授权条款无意减少、限制或约束依据着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自
: 下列原则所生之权利:合理使用、第一次销售或其他对着作权人专属权利的限制。
: 也就是说....若今天转文者是基於恶意,非合理的使用这篇文章
: 原作可以依据着作权法或是其他相关法律(诽谤啦, 公然侮辱啦, etc)
: 基本上, 授权条款的若抵触法律,则授权条款无效
: 所以如果有法律上的侵害问题, 自然可以用法律的方法去处理
: 着作权法 第三节 着作人格权 第 17 条
: 着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着作之内容、
: 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事实上我不是要讨论关於层级到法律上的毁谤啦 公然侮辱阿
如果是法律上的毁谤啦 公然侮辱
我想就如你说的可直接用法律处理
我指的比较单纯是
怀有恶意转文
转文的目的仅是让该使用者受到众人的围剿
这类感觉没什麽
但是在PTT很常见到的事情
比如说
将批评某漫画的文章转入至该漫画的专版
喜好这部漫画的其他使用者
有时会因为立场不同
而谩骂一番 甚至从漫画专版追杀到原先PO文的版
或许有人会说只是被嘘被围剿
调适心情的快慢或在不在乎
就必须端看个人了
这类的事情当然不会上升到使用法律的地步
也不会到有违法的余地
纯粹是版友之间的争吵
但版规往往所预防的应该就是这类的事情
严重的如在公开资讯下公开他人基本资料以及人身攻击等
即使不用订定任何版规
法律也可生效
: : 3.如何知道该篇文章有无使用CC条款
: : 4.有转文者不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任意转文并且转录至其他看板
: : 而转文者则伸张自己是符合CC条款而转文的该如何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
: 附带第一项写得很明白
: 「为再使用或散布本着作,您必须向他人清楚说明本着作所适用的授权条款。」
: 以本版版规来说, 仅仅只是建议使用创用CC, 既没指定版本, 也没指定条件
: 这样的情况转文者想要主张自己是依据创用CC, 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直接把这条从版规删掉不是比较简单的做法
不能主张创用CC没指定版本没指定条件
感觉用不太到
但有争论时变成各说各话
各自解释
这不是很麻烦的事情
还有看的出来有板大的看法是
只要在希洽PO出的文章即代表
使用者的文章适用於创用CC
而不是使用者必须主张才符合使用创用CC
真的是每个人解释不同
: : 这些东西看起来真的很麻烦
: : 但这很容易遇到
: : 尤其是ptt常会遇到随意转文者
: : 甚至故意把文章转入战区
: : 让原作者被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4.1.131
※ 编辑: evangelew 来自: 218.174.1.131 (06/20 01:51)
※ 编辑: evangelew 来自: 218.174.1.131 (06/20 01:53)
1F:推 festa:po文代表适用创用CC?....没有吧 219.91.93.26 06/20 02:00
2F:→ festa:不是建议使用创用CC吗? 219.91.93.26 06/20 02:03
可以看看 C_WorkBoard
#1AEjMN4g
Igroun版大的文章
有一部分是上色的那个段落(最後一段)
姑且不论他们争论的事务
以及谁对谁错等
但至少可以看出
大家对创用CC的解释有些许的出入
※ 编辑: evangelew 来自: 218.174.1.131 (06/20 02:11)
3F:推 SmallBeeWayn:以那边讨论来说, 我认为I版主搬创用122.116.180.163 06/20 12:05
4F:推 SmallBeeWayn:CC出来是字打嘴巴落人口实122.116.180.163 06/20 12:10
5F:→ SmallBeeWayn:至於t版友根本在硬干...绝对输122.116.180.163 06/20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