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aruko (象)
看板C_Chat
标题Re: [讨论]黑白工房(色情抱枕制作商)被iWin了
时间Wed Jan 31 18:31:54 2024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首先要感谢退休站长长弓的无偿奉献
(也请一并允我在这里感谢板主翼龙、升心、群组长房子人等人
你们真的很辛苦,请收下我的膝盖及敬意)
看完长弓的回馈
我第一个想法是,我们真的该一起接力把这件事进行下去
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反抗或冲撞体制
长弓说过,
他个人的构想是在能让主管机关理解的情况下好好把这件事条理化
并且卫福部就他的认知来说已经能对诉求有所理解
也就是说,并不是完全不可行
(他自己也说其实他并没有听到NCC官员这麽呛,虽然他印象不深了)
整件事其实说穿了
只要把NCC借题发挥的部分剥掉
根本就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情
有人贴了张涩图,然後它看起来有点擦到上车的边
因此网路防护机构(IWIN)赶到,叫存取点提供人删除
就这样而已。
被NCC借题发挥,甚至被无限上纲的地方是
(指1月底NCC把PTT、巴哈姆特等网路提供者叫去开会)
IWIN可以不受权责机关或客观第三者监督
任意以自己的准绳要求别人删除文章或资源。
白话起来
这就像是给了IWIN这个单位
一把亮晃晃锋利得要命的大刀(检警调查及法源依据)
然後跟天下人说
你们从此要听IWIN的指摘,他的话就代表我的话
并且没有人能制衡他
当然,如果IWIN很公正不阿
那也就算了
但很好笑的是IWIN完全以工作小组成员自己的见解为依归
造成他看到某张图,他觉得很涩
他就可以掏出大刀逼对方下架那张图
并且还得循法保留180天静候检警调查
请问独立单位公正客观第三人这制度,是入土了还是怎样?
五权分立的院属部会都互有监察机制
连每家单位自己里面都会有政风了
一个民间单位,为什麽可以不用受客观第三人的监督?
为什麽可以只凭自己的见解就到处挥刀?
审核的流程呢?审核人的个人情绪呢?
他觉得很涩,但结果不要说露点,根本都只是童装等级的作画
却只因为他觉得涩,就可以被预防性下架?
这到底什麽奇妙逻辑?
所以因此,
我们不应该就这样退缩掉,
而是应该理直气壮地跟NCC说
我们理解你的用意
我们也同意你的出发点
但我们无法接受你用的手段
你找个毫无受到制衡监督的民间组织
帮你进行清洗天下人思想的大事
这不但违宪,也完全偏离了儿少法原本的用意
说得明白点
画一张图,涩不涩到底是谁讲了算?
你讲了算吗?那为什麽你讲了算?
儿少法从来没有赋予你这项权利,
它只说「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耻」。
那请问客观第三人的机制,你用了吗?
你明明是独立单位欸
雇个104就能看到的,现在还在徵才的职位
就能提得动这把动辄死伤千万的执法大刀?
讲难听点,找个行政助理正职工读就能清洗天下人?
未免滑天下之大稽!
讲远了,再拉回来。
所以其实
各位不要因为觉得这件事看起来全无搞头就闭口不出声
所谓声势,就是要靠我们从自己开始发挥起影响力的
这件事虽然因所谓涩图而起,
但从来就都跟涩图没有直接关联
被检举的INA,那种构图都可以被检举
请问未来所有高叉泳装、童贞毛衣、两件式、低胸无袖小洋装
是不是通通都得被关紧闭?
再说一次
问题一直都是NCC任意授权给IWIN这个民间组织
然後IWIN便宜行事请人来稽查,当作成果上交
结果却造成这类举动完全不受监督制衡,
使得IWIN成为短期内即可预见的权力怪兽。
INA那篇文,人家连点都没露
请问你到底为什麽可以只凭你自己觉得涩就叫人家砍文?
宪法保障的创作及言论自由是已经入土了还是直接化成灰了?
这件事,
我个人愿意参与协助,
无论是前往说明会还是拟稿简报会呈
在我能力可及的范畴内,我都愿意帮忙。
我也希望,
在各工各业上努力的各位,
能就自己所能帮到的地方,出力协助。
最少不要让翼龙他们觉得,
看看现实,再看看虚拟的看板,
终究得低下头。
最少,我们想让这些在前方直接抵挡喊停的人知道,
我们并不是只出一张嘴,
而是真的站在他们身後,扶着他们的背脊。
贾伯斯说,人生就是不断地把很多点(经历)连接起来的过程。
也许我当年接受的撰文训练,
不是为了工作所用,
而是为了今天吧。
这不是什麽革命或揭竿起义之类的大无畏,
而仅仅只是因为,
我们希望今天过後,我们仍然能是台湾,
而不是不久後成为被数位中介的,
另一个西台湾。
: 我有去开会(用PTT顾问的身分)_,
: 但现在我没有被站方授权对这件事发言,
: 所以以下也是个人意见.
: 我的经验是这件事烧起来了,
: 要讨论很久,
: 而具体的想法我还没完全形成,
: 所以会说得比较杂乱.
: (1)
: 群组长说的,
: NCC:”不用吵这个,听话办事就对了”
: 我猜测这句话是总结组长听到NCC官员发言後的感受,
: 因为我记忆中没听到NCC的官员讲这句话,
: 但因为NCC发言好像是倒数第二个了,
: 大家都在收东西了,我也是,
: 所以也可能是我没注意到.
: 不过,去年PTT跟各平台在公听会阻挡中介法的表现,
: NCC官员真的还会在这种场合这样说吗?
: 要是我我是不会,
: 现场太多人了,
: 去年呛PTT关站的我也还在.
: 但具体语意是不是这样就看个人感受.
: (我没注意听,那天我设定的对手是对面)
: 这个真的要很抱歉,
: 如果有的话是我的问题,
: 我没留意到有这个.....
: (2)
: 那天开会情况,
: 跟我一些想法部分我写在这篇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rginalman/M.1706566492.A.96A.html
: 重复的我就不多写.
: (3)
: 先讲结论,
: 我个人觉得,
: 这件事情如果要让C_CHAT板的大家满意,
: 大概有三个方向~
: A.请立委修法,把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里面的"图画"删掉,
: 改回104年以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 里面的"图片"
: 或作其他适度的修正.
: B.发挥各方影响力(?),
: 让卫福部(尤其保护司)不要再扩大
: 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里面的"图画"的解释.
: C.让宪法法庭宣告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
: 规范"图画",
: 却没有明确区分AI虚拟、人工绘制、情节设定等情况,
: 也没有区分是否散布
: (例如个人绘制儿色图未散布仍然可能构成制造),
: 刑度都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上之罪,
: 或者其他条例中大家不满意的地方,
: 违宪.
: (4)
: 站方在面对现实的法律,
: 我分别引一下法条,
: 并且区分地跟大家报告.
: 虽然在本案可能区别不大.
: 因为C_CHAT板好像不是18禁,
: 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 (5)
: 一个图画,
: 如果被认为是性剥削的图画,
: 不只是IWIN认为喔
: 卫福部、卫生局、警察机关甚至其他机关等等,
: 他只要认定是性剥削的图,
: 通知了站方,
: 用了儿少性剥削的名义,
: 你家立委立法规定站方就是要先行限制浏览或移除,
: 保留资讯交给警方.
: 不限制浏览,或者不保留资讯,或者不交给警方,
: 就可以罚你6万,
: 再不乖就把你断网.
: 你家立委这样立法,
: 站方连要求搜索票都不行了.
: 法条部分,
: 站方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第8条、第47条.
: 发文者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38条.
: 第 8 条
: I 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网际网路应用服务提供者
: 及网际网路接取服务提供者,透过网路内容防护机构、
: 主管机关、警察机关或其他机关,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
: 疑情事,应先行限制浏览或移除与第四章犯罪有关之网页资料。
: II前项犯罪网页资料与嫌疑人之个人资料及网路使用纪录资料,
: 应保留一百八十日,以提供司法及警察机关调查。
: 第 47 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无正当理由者,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处
: 新台币六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
: 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并得令其限制接取:
: 一、违反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未先行限制浏览、移除。
: 二、违反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未保留资料一百八十日,
: 或未将资料提供司法或警察机关调查。
: 第 36 条
: I 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
: 引起性慾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处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 第 38 条
: I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
: 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慾
: 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 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 (6)
: 一个图画,
: 如果被认为不属於儿少性剥削,
: 但被认为有害儿少身心健康,
: 这在法律上要求是应该要采取明确可行防护措施,
: 如果没有,尤其是连年龄限制都没,
: 则应该先限制浏览或先移除.
: 程序上会由IWIN通知,
: 因为主管机关太多,
: 而IWIN各平台比较有管道联络平台,
: 自律标准通常也是IWIN比较清楚,
: 但通常之後会附上主管机关的函文.
: 这部分只要加上明确可行的防护措施就可以
: (只是这部分PTT该做到甚麽程度还可以讨论),
: 但没有明确可行的防护措施的,
: 只能限制浏览或移除.
: 但如果平台被通知後不设限制、不限制浏览或移除,
: 可以连续罚6万元.
: 法条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第94条。
: 第 46 条
: I 为防止儿童及少年接触有害其身心发展之网际网路内容,
: 由通讯传播主管机关召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托民间
: 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注:IWIN),并办理下列事项:
: 二、申诉机制之建立及执行。
: 三、内容分级制度之推动及检讨。
: 六、推动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建立自律机制。
: 七、其他防护机制之建立及推动。
: III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告知网际
: 网路内容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违反前项规定
: 未采取明确可行防护措施者,应为限制儿童及少年
: 接取、浏览之措施,或先行移除。
: 第 94 条
: I 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违反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 未为限制儿童及少年接取、浏览之措施或先行移除
: 者,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
: 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
: 得按次处罚。
: (7)
: 参考上面的法条,
: 通常如果被通知了,
: 站方询问我建议,
: 尤其在不是18禁的看板里,
: 我通常就是建议必须锁文.
: 作法如果只是通知板主,
: 甚至还让板主自己决定的话,
: 虽然站方可以表现得很尊重板主,
: 让大家满意、很喜欢,
: 但,
: 我其实搞不清楚最後如果要处罚是要处罚谁.
: OK,如果大家觉得我应该建议站方抵抗法律,
: 否则就是跪....
: 那我确实没有那麽有胆识,
: 我确实是没用.
: 我的理解里,
: 毕竟PTT用的是学术网路,
: 他的责任其实更重,
: 断网也可以很快,
: 何况站方没钱缴罚款.
: (8)
: 参考我前面连结里边板的文章,
: 我老实说,
: 如果C_CHAT板的大家想要反抗,
: 可以参考上面的结论A、B、C.
: 其中B,或许是比较容易做的.
: 这社会上有一群人、一群团体,
: 他们有他们的理念,
: 他们很用力发挥他们的影响力,
: 想要扩充这些儿少法管制的范围,
: 主管机关卫福部(尤其保护司)看起来就已经被影响了.
: 但现况是,
: 如果单一立场的一群人的意见过大,
: 影响力太大,
: 另一群人意见没被听到,
: 所形成的规范可能就不合理.
: 总之,
: 如果是我来争取的话,
: 我想要改变的对象是卫福部,
: 对手则是对面理念的人,
: 里面没有NCC,
: 他影响不了这件事.
: (9)
: 因为我对二次元理解不深,
: 所以我後续应该是会退出这个议题,
: 让板主来接手.
: 他的作法比较会契合大家的需求,
: (除非总监又凹我必须管这件事).
: 在这件事上,
: 因为我毕竟跟大家不熟,
: 过程中我为谁讲话都会被质疑,
: 像我这篇可能就会被认为是为NCC洗白,
: 或者为站方洗白.
: 我这几年在前面跟主管机关争言论自由,
: 在站内如果还被背刺,
: 对一个无偿的退休站长、法律顾问来说,
: 太累了.
: 也不想继续情勒大家,
: 所以请容许我退出.
: 还是交给对二次元有爱的大家与板主继续前行,
: 比较适合.
: 加油~
: ※ 引述《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不怕赔钱了废)》之铭言:
: : 先声明
: : 以下发言为本人基於主观立场的个人发言
: : 开了什麽会嘛,简单来说
: : 就是保守派团体围殴网路服务提供者
: : 大概是这样
: : 我人还在外面,就长话短说
: : 简单说就是儿少法里面有条禁止散布以儿少为主题的猥亵图像
: : 这条以往都只规范三次元的东西
: : 在去年一个函释出来之後变成连二次元也管
: : 然後儿童的标准是看起来像儿童就要管
: : 怎样算像由保守团体说了算
: : 顺带一提,保守团体认为iwin的标准太松
: : 很多iwin认为ok的标准他们说也应该被管制
: : 裸露度稍微提高一点或姿势也会被说成
: : “引起特定人对萝莉的性慾”然後要禁止
: : 然後小叮当之类的作品他们认为没问题
: : 嗯,标准大概长这样
: : 我是不知道该说些什麽啦
: : 另外,如果散布这些东西目前可能会被认定违反儿少性剥削
: : 现在的制度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 : iwin收到检举如果觉得有疑虑除了通报站方屏蔽以外
: : 同时会送检警调查
: : 所以发表这些东西被送iwin不一定是文章被锁而已
: : 有可能法院会找你的
: : 谈完发布者说一下站方
: : 法律规定站方接到iwin通知之後
: : 站方必须立刻屏蔽相关文章
: : 不配合就说罚六万,未改善连续处罚罚到改善为止
: : 就是这麽霸道,所以站方目前也只能配合
: : 所以目前是由排班制的板警局负责受理并锁文
: : 板主小组长和群组长都不参与这些行为
: : 所以目前不会有被告的风险
: : 不过如果板主把锁住的文章解锁,但是最後那篇文章被判违法,可能会一起被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
: : 大概是这样
: : 我出席这次的会议
: : 还是要感谢PTT法务顾问帮忙看这个案子
: : 并在法律专业上提供协助,尽力帮我们争取言论自由的空间
: : 也感谢S板主站在使用者的立场参与会议并积极发言
: : 我就…很废,对啊
: : 当然能讲话还是尽量啦…毕竟人都来了
: : 讲几句废话刷刷存在感
: : 大概是这样
: : —
: : 最後就是在跟NCC官员吵判定原则时
: : NCC:”不用吵这个,听话办事就对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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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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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现在,
15年来,第一次成功地将自己对女孩的感情说了出口。
男孩的愿望已经结束,原以为奇蹟之门再也不会向他打开,
但是──
那扇沉重的门扉,还是被女孩打开了。
究竟,幸福会不会降临到这两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战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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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52.36.9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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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eeyi345: 支持有心 加油 01/31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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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lianguo08108: 推这篇 同意出发点是好的 可惜做事的方法烂的离谱 01/31 18:37
7F:推 zsp9081a: 这样操作就很正常,反正烧到控制不住就抓一个打工仔开 01/31 18:38
8F:→ zsp9081a: 除祭天就好,接下来舞照跳 01/31 18:38
9F:推 sam09: 推这篇,其他篇推文的滑坡仔整个模糊焦点 01/3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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