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rato ( ̄ 3 ̄)
看板C_Chat
标题Re: [闲聊] 赤松健要去战出版社了?
时间Fri Mar 16 21:18:03 2012
基本上
着作邻接权是"非因创作而生之着作权"
萧雄淋老师的说法是
将着作之内容,向一般公众传递,通常皆有利用着作人居於其间,例如出版人、
电影着作及录影着作之制作人、表演人、录音着作之制作人、及传播机关等是。
上述利用着作之人,其中以
表演家、
录音着作之制作人、及
传播机关三者之间,
最具有相互依存之密接关系,对人类文化之发展普及,具有相当的贡献。尤以新
科技视听媒体急据进步,以上三者的经济利益之保护,更形迫切。然而传统着作
权对此三者之保护,不仅理论上有欠缺,且此三者之相互利用及依存关系又无法
兼顾,不得已乃在着作权之外,寻求与着作人同等利益之保护方式。
换言之
像表演他人着作、制作唱片、转播球赛之类
传统着作权没有保护到的利益
才赋予其着作邻接权
出版社编辑、出版书籍虽然也属於"将着作之内容,向一般公众传递"
但是"出版权"已经有法律规定保护(日本应该有吧...)
所以照常理来讲出版社是不用主张着作邻接权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52.198
1F:→ PsycoZero:所以才觉得奇怪,这关出版啥事... 03/16 21:23
2F:推 oidkk:进一步扩张权力吧 03/16 21:24
扩张到哪去啊(汗)
※ 编辑: furato 来自: 114.24.52.198 (03/16 21:31)
3F:→ arrakis:想收到,是否可以提供进一步的出处? 03/16 21:34
萧雄淋老师的"着作权法研究(一)"
其他部分只是一点个人粗浅的讲解^^
※ 编辑: furato 来自: 114.24.52.198 (03/16 21:39)
4F:→ arrakis:是否为《着作权法论》? 若有误请告知,或在稍後收录精华。 03/16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