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1877 (低调之神)
标题Re: [公告] 西布板暂定板规(20160824版本)
时间Wed Aug 24 18:09:02 2016
简明版
重点:
1.不要踩到现实法规跟站规
2.讨论串第一篇文章要有ACGN点
3.不告不理
需知:
1.板友要自负言论之责任
2.板友要注意自身安全
--
简略使用者规范:
1.发文额度标准:一日发文数超过7篇(不含回覆),转录文章视同发文。
2.洗板标准:从最新篇算起20篇内超过5篇(不含回覆)或1小时内超过5篇(含回覆)。
3.不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修改或删除其推文、嘘文与加注(→)全文。
4.过激人身攻击经当事者检举後,板主得视判定处理。
5.经板主主观认定明显影响其他使用者权益者,板主得视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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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板旨:
提供板友自由发表ACGN(与板主认定或板友投票认定之其他形式创作)相关之想法、态度、
经验、情感等,并提供板友能藉由ACGN以其所希望之形式(如发文、推嘘文等)相互交流。
贰、立场态度:
本板对板友於本板之各种自由意识之表达将保持中立态度,不予以背书亦不予以限制。
只要在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路公约、批踢踢实业坊站方制定之站规
与文章需有ACGN点之规范下,本板不会干预板友以任何形式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力。
参、文章之ACGN点认定:
1.鉴於本板板旨为:"提供板友自由发表ACGN相关之想法、态度、经验、情感等",文章之
标题或内文需有ACGN点。
2.ACGN之题材、形式或范围可经由与板主认定或板友投票认定而扩充。
3.ACGN点应能令人直接联想到该作品。作品名为最低标准。
4.若其描述过於模糊,板主有权要求发文者说明或补充。
5.其他板友对原发文者之看法经验等之意见,不需ACGN点;原发文者对其他板友之意见亦
不需ACGN点。
肆、板主之权力与义务与行政原则:
1.西布板板主应保障板友自由表意之权益,维护西布板之续存。
2.西布板板主由西布板板友选举产生,任期半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3.西布板板主应提供板友建议之空间,就蒐集之建议评估可行性与影响後决定是否执行。
4.若有需要,板主应举办投票徵询板友意见。
5.本板全部采不告不理原则,未收到检举板主得不处理。
6.板主应於建议或检举提出後一日内予以回应。若有状况不克处理应先行请假报备请其他
板主协助处理。
7.对於板主无正当理由不回应处理检举或建议者,可视为板主失职,应予以警告。
8.对於板主失职申诉,应由检举建议当事人至组务板提出。由组长判定该申诉是否有效。
内容包括:
板主未处理检举建议之信件或文章、及其时间。
板主之使用者状态。包含最後上站时间、邮箱状况等。
板主未处理之证据。如:板主多久未上站、板主邮箱状况表示已读信但未回覆等。
板主经组长认定失职三次,显示板主能力与意愿不足管理本板,
板友得以失职三次板主能力与意愿不足管理本板之理由发起罢免,视同已与板主沟通过。
9.若被罢免成功之板主剩余任期达一个月以上,其空缺应予以补选,任期为该被罢免板主
之剩余任期,并同样受连选得连任一次之规范。
10.检举相关行政流程简图:
违规事实发生 → 板友检举 → 板主查证 →
劝导文发出(同时寄信) → 询问劝导後24小时内或板主询问劝导後该板友上站时间
1小时内(取较短者)未回覆
→ 视为无视询问劝导 无改善修正之意愿
→ 板主删文 给予警告一枚
→ 时限内回覆 → 有意愿修改 → 表达意愿後10分钟内修改完毕
→ 没事
→ 表达意愿後10分钟内未修改
→ 视同没意愿修改
→板主删(略
→ 没意愿修改 → 板主删文 给予警告一枚
11.板主公告变更板规时,应由一名板主提出,且需有一名以上之板主附议,始得生效。
伍、违反规定之处置:
1.若违反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路公约、批踢踢实业坊站方制定之站规
者,经检举後查证属实,板主应就检举查证内容公告通知该名板友违反之规范,
并询问其改正或删除之意愿。
2.若该名板友愿意改正或删除,则请该板友於同意後10分钟内修正完毕。
3.若该名板友其不愿改正或删除,则请该板友声明切结"本id与所有分身於西布板发表之
所有言论均为本人之自由意识,与西布板无关,所有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批踢踢站方与西布板皆不需负任何责任。",该声明切结文经该板友确认後收入,
其文章可留置於板上。
4.若该名板友其不愿改正或删除,且不愿意出具声明,版主应公告该名板友拒绝配合之
证据,并删除其文章。
5.当其拒绝配合次数到达三次时,板主应认定该名板友不具为自己言论负责之意愿与能力
,报请该板友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6.若板友文章ACGN点不明确时,经检举後查证属实,板主应就检举查证内容公告通知该名
板友解释或补充其ACGN点。
7.若该名板友愿意修正或补充,则请该板友於同意後10分钟内修正完毕。
8.若该名板友其不愿修正或补充,版主应公告该名板友拒绝配合之证据,并删除其文章。
9.当其拒绝配合次数到达三次时,板主应认定该名板友不是到西布板聊ACGN,报请该板友
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10.删改推文部分
发文者在未取得推嘘
加注者许可前擅自删改其推嘘
加注文,
经检举後查证属实(板主看得到编辑记录),由板主公告後永久水桶。
有特殊状况需要删改推文请向推文者取得同意。
有紧急状况(如真实资料外泄、有害网址等)板主得修改
其内容。
11.水桶中分身
若使用者遭受水桶处分,疑似另开分身再度违规者经检举查证属实,
板主除给予应有处分外应将其检送帐务部多重帐号处ID_Multi处理。
该ID可能遭受停权、砍帐号等站级处分,请各位板友注意。
12.妨碍投票
投票为板友参与板上事物重要的一环,试图以分身扭曲板友投票之结果者,经检举後,
板主应将被检举ID送多重ID判定,该ID可能遭受停权、砍帐号等站级处分。
一位使用者能有五个帐号,并不代表一位使用者有以五次相同身分灌票之权利,
即一位使用者,仅能用一个帐号进行投票。
另板主应视判定结果,决定重新或继续投票。
13.板友应於板主劝导询问後尽速回应。
若在板主询问劝导後24小时内或板主询问劝导後该板友上站时间1小时内(取较短者)
未回覆则视为无视询问劝导,无改善修正之意愿。
14.洗板
同一使用者短时间大量发文,板主得认定是否有洗板,认定标准如下:
该使用者每日发文超过7篇(不含回覆),删除其文章。
由该使用者最新发表文章算起,
回推板面20篇文章中,该使用者发表之文章超过5篇(不含回覆),
过去一小时内,同一使用者发表之文章超过5篇(含回覆)。
上述行为板主皆可视为洗板,若板主判定该使用者洗板,板主得公告後删除其文章。
15.转录
转录他人文章应取得原发文者之许可,未取得许可者,板主得公告删除。
转录视同发文,与一般发文合并计算该使用者每日文章量。
16.过激人身攻击
经当事人检举"视前因後果带有明显针对他人之恶意话语"板主得受理,望各位自重。
17.明显影响其他使用者权益
板主视该使用者於板上之行为有明显影响其他使用者权益之疑虑时应处理。
陆、对西布板本身之讨论:
1.板友对西布板之意见,可发表於西布板面上,不受ACGN点之规范。
2.若有对"西布板之建议"希望板主回应者,除了私信沟通外,也可到西布至底板主服务台
提出。板主除特殊状况外,应就建议部分清楚地予以回覆。
3.若有对"违反上述规范"行为之检举,请检举人使用检举TAG,清楚描述该行为之位置
(文章编号 第几页)、该行为人(ID)、行为(做了甚麽事)、违反之规范等,
提供板主查证与判决之依据。
柒、活动:
1.活动由板友自行发起,板主得视情况予以协助。
捌、宣传文:
1.符合ACGN相关内容或其他经板主认可类型之宣传文,应私信或於至底板主服务台提出申
请,取得板主许可後始得提出。
2.未取得申请迳行发文者,板主应公告予以警告,并询问其删除之意愿。
3.若该名板友愿意删除,则请该板友於同意後10分钟内修正完毕。
4.若该名板友其不愿删除,版主应公告该名板友拒绝配合之证据,并将其文章劣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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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修改之内容已以
金黄色标亮之,如无异议,将於
2016/08/25 00:00生效。
顺带一提
洗板认定在新规生效前还是
板主主观认定喔...不要乱来~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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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0.203.21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BOO/M.1472033351.A.A62.html
1F:推 K2135356: 附议 08/24 18:10
※ 编辑: pp1877 (111.250.203.211), 08/24/2016 18:11:24
2F:→ uu26793: 所以那种来闹的谢票文会怎样处置 08/24 18:11
3F:推 kopune: 谢票文这波过就没了 还要追杀会不会太小心眼阿? 08/24 18:13
4F:推 Jason4g: 同意楼上 08/24 18:14
5F:→ uu26793: 选举又不会只办一次 08/24 18:14
6F:→ pp1877: 不溯及既往,但同意必须预防下一任板主交接时出现这种状况 08/24 18:16
7F:→ pp1877: ,板主可依新版规 伍-17 做处理。 08/24 18:18
8F:推 iamsocool: 转录别版的文章有要删推文吗? 或是可留下 但若推文违规 08/24 18:23
9F:→ iamsocool: 则罚转录者?? 08/24 18:23
10F:推 yam276: 一行文等等有规范吗 好像没看到 08/24 18:27
11F:推 js0071724: 肥宅算是人身攻击吗QQ 08/24 18:28
12F:推 emptie: 闲聊类的看板一行文大部分都可以吧 08/24 18:30
13F:→ qiaffvvf: 妨碍投票那边 直接写一人仅能用一帐号投票就行了 08/24 18:34
14F:→ pp1877: 转录文章者视为保证不违反站规与板规而转,包括推文内容。 08/24 18:37
15F:嘘 oboy: 你谁?乱么告 08/24 18:41
16F:→ K2135356: 他新板主啦 之後主要是他捏 08/24 18:44
17F:→ pp1877: 一行文本身不规范,但其仍会受发文额度与洗板等板规控制。 08/24 18:44
18F:→ pp1877: 只讲肥宅不算过激人身攻击,要从为什麽讲肥宅来判断,况且 08/24 18:46
19F:→ pp1877: 肥宅这词也能算成一个梗,可以说不算人身攻击,但死肥宅就 08/24 18:47
20F:→ pp1877: 可能有被吉的风险在,望各位爽战之间仍留有分寸。 08/24 18:47
21F:→ pp1877: 妨碍投票那问题,我们俩已同意,将进行补充并修改,谢谢。 08/24 18:49
於 伍-12 补充
即一位使用者,仅能用一个帐号进行投票。 谢谢提醒。
※ 编辑: pp1877 (111.250.203.211), 08/24/2016 18:53:36
22F:→ K2135356: 附议 08/24 18:54
23F:推 orze04: 转录的推文可以删吗? 08/24 19:10
24F:→ orze04: 或是说什麽情况下可删 08/24 19:11
25F:→ orze04: 改堆文可以多一点弹性空间 有时可能是勿删 或者明显违规连 08/24 19:15
26F:→ orze04: 结(张爸 洪爷之类) 发文者也可在版主处理前主动删除吧 08/24 19:15
27F:→ pp1877: 转录视同发文,剩下依板规 伍-10 处理,如那篇有违规疑虑 08/24 19:15
28F:→ pp1877: 可以提供文章代码给大家参考。 08/24 19:16
29F:→ pp1877: 误删已有先例,只要说明清楚不会给予处罚。 08/24 19:17
30F:→ pp1877: 如在你该文下有明显违规连结,只要说明情况,板主不会给予 08/24 19:18
31F:→ pp1877: 处罚,我们想规范的是无正当理由删除修改其他推嘘加注者。 08/24 19:19
32F:推 orze04: 这样如果某篇推文有违规就不能转了 转了因为视同发文责任 08/24 19:20
33F:→ orze04: 在转文者 删除该条推文也违反5-10 是这样吗! 08/24 19:20
34F:→ orze04: 啊 原本要用?的 不好意思 我只是确认一下 08/24 19:21
35F:→ orze04: 了解 谢谢 08/24 19:21
36F:→ pp1877: 我的理解是这样,看起来有什麽疑虑需要再讨论? 08/24 19:21
37F:推 orze04: 没有XD 08/24 19:24
38F:推 jason7086: 所以我从C_Chat转文过来 C_Chat推的文也不能删? 08/24 20:19
39F:→ pp1877: 是的,没有被认同的正当理由下不能删。 08/24 20:23
40F:推 kyuren: 警告是搭配板规五 也就是累计警告三次就列不受欢迎? 08/24 23:13
41F:→ pp1877: 不一样,三次那个是从 伍-1 往後延伸的不配合处理方式。 08/24 23:20
42F:推 kyuren: 那警告就只有象徵意义 而没有与强制性的处分连结? 08/25 00:26
43F:→ pp1877: 不好意思,我可能误解你的问题了...我重新说明一次。 08/25 00:29
44F:推 kyuren: 因为只看到删改推文会永桶 违反5-1不配合修改达三次则列入 08/25 00:29
45F:→ kyuren: 不受欢迎使用者 而没看到累计警告会有的後续处分 08/25 00:30
46F:→ pp1877: 在不配合劝导下,会得到删文并警告,这警告是会累积三次, 08/25 00:31
47F:→ pp1877: 然後得到被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的处罚。 08/25 00:32
48F:→ pp1877: 我从板规 伍-1至伍-5 误解了你的问题,非常抱歉。 08/25 00:32
49F:→ pp1877: 在与K板主沟通後已确认彼此的共识了...非常感谢你的提问。 08/25 00:33
50F:推 kyuren: 感谢释疑 就我而言应该是没什麽疑虑了 08/25 00:38
51F:嘘 stan1231: 阿不是没板规 08/25 23:51
52F:→ pp1877: 有人喜欢玩到要有板规,没辙。 08/26 03:43
53F:推 liuedd: 建议板规加入ACGN点薄弱就删文,满满的废文,干来干去文, 08/26 05:37
54F:→ liuedd: 现在都直接讨论AV女优了,谁还想来发正常ACGN文? 08/26 05:37
55F:→ pp1877: 谢谢意见,关於这点已讨论解决方式。 08/26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