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okino (卡布其诺)
看板C_ArtBoard
标题[证据1] 多重帐号查询 (ONE_PIECE 2018/10/10)
时间Fri Nov 9 13:32:17 2018
dear kid725
首先补上 engfen 於板上的「心得」文章 #1RvGfpyD (C_ArtBoard) 其中有部份内容为
当事人自承为他人分身的作为,应该可以提供小组长送至帐号部作为附件证据,已厘清
问题。
另外,由於engfen、frojet多重帐号申请一案,我为该申请的发起人,应该有资格对该
文章进行意见表达,主要只有下列几点。
一、engfen在这文章之前已经多次发表争议发言,甚至也有自承其发言为分身,却又表
示自己的发言为瞎掰的内容,因此其帐号言论本身可性度就是一个问题。
#1Rh67y-M (Gossiping)
推 engfen: ygg我跟你说喔 我今天看到QK, 见鬼了 居 1.200.223.250 10/02 20:56
→ engfen: 然长得人模人样 皮肤比女人还白皙晶莹 我 1.200.223.250 10/02 20:56
→ engfen: 要羞愧去跳河了XD 1.200.223.250 10/02 20:56
→ engfen: 我不期待看到好树 毕竟他之前办NS版聚照 1.200.223.250 10/02 20:56
→ engfen: 片流出了。 1.200.223.250 10/02 20:56
→ engfen: 但ygg我很期待看到你。 1.200.223.250 10/02 20:57
→ engfen: 希望您也跟QK一样有点颜质 让我惊艳 。 1.200.223.250 10/02 20:57
→ engfen: 对了这是我分身 你应该知道我是谁 1.200.223.250 10/02 20:58
#1RlOQa68 (C_ArtBoard)
→ aiweisen:
https://i.imgur.com/7CAsf91.jpg 10/11 18:48
→ aiweisen: 到底有多少人不会仔细看文章 就急着发言 10/11 18:50
→ aiweisen: 更别说engfen在八卦推文自爆是分身了 然後各种自爆 这 10/11 18:56
→ aiweisen: 样被查分身应该没什麽好护航的吧 10/11 18:56
推 engfen: 哈 我瞎掰你也信 10/11 19:01
→ engfen: 那我说 我和卡布是大学同学 还在同一间大楼上班 你要不要 10/11 19:03
→ engfen: 信 10/11 19:03
→ engfen: 卡布 白天没事不要一直上Ptt 发文 你这样丢我们脸 不要 10/11 19:04
→ engfen: 用公司的IP 10/11 19:04
→ engfen: 不然会让人以为公家机关都这麽爽 10/11 19:05
二、由於ONE_PIECE板板主群於卡漫梦工厂小组板对frojet帐号有申请过两次多重帐号查
询,其中包含多个帐号皆疑似为frojet 帐号同一人持有或是共用帐号,由於这些帐
号查询帐号部皆还未有答案,而依照帐号部板规三-2、三-3、四-1、四-2、四-3、
六-1等规定,除使用多重帐号之违规者,其提供帐号借用者皆属违规,因此就算
engfen 於该文章所言属实,还是应让其两笔多重帐号查询流程完毕、以及引起的相
关法律程序完成。
而engfen 本身於文章中已表明无意说明之前frojet使用帐号、或是提供谁协助当事
人进行明确的违规行为,更不用说还可能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为确保其他使用者
权益,希望小组长能够协助板友让帐号部更快厘清事情真相。
三、多重帐号案之惩处
2. 帐号有违规情事者,经组务移送帐号部成案、调查後,将公布调查
结果、相关惩处并执行之。除保留登入次数最高之两名帐号外,其
余帐号一律清除;保留之帐号中若有注册未满九十日或登入次数未
满三百六十五次者,一并清除。保留之帐号需有相同之注册资料;
注册资料不实、不全或与其余帐号资料不同者,予以退注或清除。
3. 累犯遭移送帐号部处理达三次者,将列为看板不受欢迎的使用者。
(注6.)
四、看板不受欢迎使用者
1. 依据多重帐号管理办法第二条累犯处理条款说明;情节重大者,站
长得迳行宣布该使用者为不欢迎使用者。
2. 其处份事项为:永久停权处份、能拥有本尊一个id、不得有其他分
身、该使用者曾使用过所有认证信箱一律封锁、不允许其以认证码
注册、褫夺公权、赋予通缉之印记。
3. 经帐号部判定为不受欢迎使用者後,发现有其他分身者,依照多重
帐号管理办法第二条之申请方式提出。
六、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1. 本站禁止帐号出借、移转或共用之行为。
三、由於engfen以及其他疑似frojet使用的分身帐号,於年初就不断的在多个看板,
C_ArtBoard、ONE_PIECE、Gossiping中透过发言、发文等行为来意图来影响板务
运作,尤其ONE_PIECE板被影响甚巨,不论是看板的讨论风气、看板的板务执行,
以及各种负面言论来评论板主群、板友的人格。
其中部份板友还被迫面对其法律告诉、被恶意公开个资,不但影响多位板友名誉
、也让板友处与担心被告而身心俱疲,因此部份板友迫於自保也只能进行相对应
的法律行为来自保。
对此,我本人以及部份板友,会依板务流程静待多重帐号查询的结果公布,也会
请站方先行保留相关电子资料,如真有违法之情事,以供日後後续的法律流程使
用。
刑法:
第 十五 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第 210 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 310 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第 313 条
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 引述《engfen (Christoph)》之铭言:
: 趁这个帐号没被砍除前,
: 我想说写真心话,以及澄清一些事情
: 解决各位的疑惑。
: 我就是frojet,一直以来大家
: 都对我分身闹版之事存疑
: 但事实上 frojet我并没有那麽多分身,
: 这麽多年来 frojet一直只有frojet一个分身,直到当了ONE PIECE板主时
: 才深感当版主不能乱说话,才创了smomo3cat分身,但这个分身很少用,创了後也不知道
: 要干嘛,就摆着。
: 只是後来我弟失恋,他想发文抒发,我就想说 借给他使用smomo3cat,可是我弟弟当时处
: 於失恋中,又看不管别人霸凌我,说话偏激些,当年版务之乱时,爱乱嘘别人,又被乱讲
: 话 当年菜花一词就是处於他的口里,而他事後也跟我道歉,而我也因此水桶自己分身。
: 很多人认为那些有相同IP位置分身是我,那其实部分帐号,是愿意帮我说话版友的帐号,
: 但碍於他本尊帐号使用多年,而且很有可能会被查出来,所以用分身来替我说话,但他分
: 身帐号被板上水桶後,从来没有申诉过经验,我经过他本人的许可下,登入他的帐号帮忙
: 他发表申诉文,也因此留下我和他有相同IP的位置。
: frojet我有买三个帐号来使用,是因为我之前帐号不多,被恶意禁言时,只买帐号来使用
: 。这三个帐号第一次被送帐号部查验时 ,只有两个被查到。
: 而其实frojet自己知道有一位版友也买帐号帮我发言,但对各位而言,买帐号发言之事很
: 可耻,但我frojet而言只会由衷谢谢他,因为这世上会有一个从来没见过面,却义气相挺
: ,这是我在这段时间上,认识而结交的好朋友。
: 我永远不会告诉各位,谁是我弟弟,我弟弟的真实帐号是那一位?
: 我也永远不会告诉各位,那些帐号是他买的,那些帐号是我买的。那些发言是我的发言,
: 那些发言又是他的发言。
: 至於engfen这个帐号又是另外一个故事,又会牵扯到另一个版友让渡给我使用,所以我也
: 不会告诉各位engfen原始本尊是那一位。
: 我永远也不会跟各位告之,谁是我弟弟的分身帐号帮忙发言,谁又是从未见面过的版友义
: 气发言,就让这件事请成为一个谜底,就让frojet帐号背负这些质疑消失,停权他。
: frojet只是一个帐号代表,可以砍除他,也让frojet可以重新做人。
: 我已经把所有关於分身之事,讲清楚
: 虽然很多知道我事情的人,
: 都劝我不要自爆
: 我不想再这样虚伪做人下去
: 剩下就是官司问题,我会一一跑完官司,能和解就和解。
: 祝各位幸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69.158.10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ArtBoard/M.1541741539.A.6B6.html
1F:→ aiweisen: 自己就是乱源 当大家都瞎了眼都不知道 为了在网路上赢人 11/09 19:04
2F:→ aiweisen: 尽搞些小手段 这种人真的很没资格使用批踢踢 11/09 19:04
3F:→ aiweisen: 好在卡布有先备份 可以让更多人看到 11/09 19:10
4F:→ xHuntresz: 看着f这样一路自爆到这个结尾多少有些感慨,会自爆的不 11/10 23:44
5F:→ xHuntresz: 是ID或身份这种表层的东西,而是一个人的行为与想法。 11/10 23:45
6F:→ xHuntresz: 当然网路上砍帐号後自然能重新再来,真能把恩怨就此划 11/10 23:46
7F:→ xHuntresz: 下句点也好,但一个人对自己曾做过的事说过的话要有自 11/10 23:47
8F:→ xHuntresz: 觉背负起责任,否则再遇到类似事情还是可能重蹈覆辙。 11/10 23:48
9F:推 tontontonni: 如果组务有及早警告她,让她知道她错了,也及早处理 11/10 23:53
10F:→ tontontonni: 她的水桶案,而不是放任她一直闷在漫长的水桶等待, 11/10 23:53
11F:→ tontontonni: 这样脱序下去,她或许也不用有这个下场。 11/10 23:53
12F:→ tontontonni: 她今天这样,组长绝对推了一把 11/10 23:54
13F:→ tontontonni: 组长怠职造成的伤害 11/10 23:55
14F:→ xHuntresz: 愿受伤的人能够正确地自疗伤口。 11/10 23:57
15F:推 mono5566: 没... 就算有小组长 还是会在别的地方爆炸 11/10 23:58
16F:推 tontontonni: 不一定 11/10 23:59
17F:→ tontontonni: 不过组长怠职也是事实就是了,现在处理已经太晚了 11/11 00:00
18F:→ xHuntresz: 外在因素确实也可能是催化的稻草,但到最後一个人还是 11/11 00:00
19F:→ tontontonni: 同意xhunter 11/11 00:01
20F:→ xHuntresz: 得为自己做过的事承受後果。 11/11 00:02
21F:→ tontontonni: 同意 11/11 00:02
22F:推 tontontonni: 不过最後frojet有写这封自承书,也算是坦然面对了自 11/11 00:10
23F:→ tontontonni: 己的行为,不用苛责下去,毕竟另一边....诶不方便评 11/11 00:10
24F:→ tontontonni: 论了,公布个资的始作用者 11/11 00:10
25F:→ tontontonni: 冷水拔鸡毛@@” 11/11 00:10
26F:→ tontontonni: 怕 11/11 00:11
27F:推 mono5566: 应该说 他不只在海贼板炸过... 所以小组长没处置 11/11 00:21
28F:→ mono5566: 只是让爆炸提前 11/11 00:21
29F:→ xHuntresz: 要讲if路线的话,或许如果出现真能开导她的贵人也可能 11/11 00:34
30F:→ xHuntresz: 不会爆啊,但这种if说穿了就只是渺杳虚无的假设,会爆 11/11 00:34
31F:→ xHuntresz: 不会爆不能牵拖给机缘种看功德值的东西(而且阴德还不是 11/11 00:34
32F:→ xHuntresz: 靠平素言行累积的业力 11/11 00:34
33F:→ xHuntresz: 当然也尽量不要让自己成为他人业力引爆的那根稻草(合十 11/11 00:39
34F:推 tontontonni: 如果小组长提早给警告,或许会收敛一点 11/11 00:46
35F:→ tontontonni: 知道那样做不行 11/11 00:47
36F:→ tontontonni: 毕竟是上司给的警告 11/11 00:47
37F:→ tontontonni: 这就跟黑帮厮杀,警察接获检举却在看戏不介入,本来 11/11 00:51
38F:→ tontontonni: 双方只是皮肉砍伤而已,警察开罚单,可是警察在看戏 11/11 00:51
39F:→ tontontonni: ,最後闹出人命,最後的结果判死刑。杀人者要为杀人 11/11 00:51
40F:→ tontontonni: 负责,可是如果警察早一点介入,或许那位人不至於变 11/11 00:51
41F:→ tontontonni: 成杀人犯。 11/11 00:51
我分享一个经验好了,我上任板主群後从第一个公告4/17就开始提醒大家,好好说话
尊重他人发言,你可以试着去数看看,我印象中光在公告中应该也有提醒过个几十遍
吧,你觉得那些提醒对於开分身、使用他人帐号上来故意违规的人有用嘛?
还是你觉得遵守站规、板规、尊重板友发言,是需要提醒才能作到的事?
#1QrD7hH4 (ONE_PIECE)
大家都在海上飘,有话好好说,不要互相伤害阿(约吃饭我可以)
#1QrD7hH4 (ONE_PIECE)
我们拿掉大字典跟繁琐的板规,是希望大家能够更方便有趣的讨论,请大家自
重,有话好好说,打字前请先思考用词,不要刻意引战及搬弄是非。
42F:→ xHuntresz: 该怎麽说,我其实在别的版被F炸过XD当时虽然选择点到为 11/11 00:56
43F:→ xHuntresz: 止,结果她还是在别的地方爆了...所以才说,小心别重蹈 11/11 00:56
44F:→ xHuntresz: 覆辙。当然早一点介入或许真能降低业力自爆的可能性啦. 11/11 00:57
45F:→ xHuntresz: 因为组版长是无给职,不能强求有多专业的管理法理能力, 11/11 01:00
46F:→ xHuntresz: 遇到不知该如何处理的事态,采取不作为我通常认为至少 11/11 01:00
47F:→ xHuntresz: 还比自作聪明的积极作为好上一丁点的(或说没那麽苛求 11/11 01:00
48F:→ xHuntresz: 当然能提高避免最糟情况的机率还是该尽量...唉 11/11 01:06
49F:→ Albito: 我只能讲f那边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他们那边没人是煞车, 11/11 01:06
50F:→ Albito: 一直乱冲就算了,还……很遗憾没能早点…… 11/11 01:09
同上面回应tontontonni内容
51F:推 kid725: 给tontontonni 11/11 01:16
52F:→ kid725: 事实上在我判决你跟他的数起申诉案後 我亦有规劝过他 11/11 01:16
53F:→ kid725: 但是他无法接受 其原因我也不明说 你可以问他 11/11 01:16
54F:→ kid725: 言下之意 或许我该检讨当时我只顾着阻止他 11/11 01:16
55F:→ kid725: 却没有阻止你对他连续呛声几十篇的责任? 11/11 01:16
56F:推 tontontonni: 我不否认我有错,组长也有错就是 11/11 01:19
57F:→ kid725: 既然如此 frojet已经表达以和解为前提的诉讼方针 11/11 01:20
58F:推 kid725: 那你的想法又是如何呢? 11/11 01:20
59F:→ kid725: 我一直没有放弃过调解你们的纠纷 但是我也犯了一个错误 11/11 01:21
60F:→ kid725: 就是认为大部分责任都在他身上 所以只对他劝说 11/11 01:21
61F:推 tontontonni: 你不想处理申诉案就讲 11/11 01:21
62F:→ tontontonni: 荒废Artboard的人就是你 11/11 01:22
63F:→ kid725: 我确实有责任 你尽可以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11/11 01:23
64F:推 tontontonni: 我没有“都”推到你身上,我承认大家都有错,只是提 11/11 01:25
65F:→ tontontonni: 醒有一个怠职的组长罢了 11/11 01:25
66F:→ tontontonni: 黑帮厮杀都有错,警察未尽管理责任也是事实 11/11 01:26
67F:→ xHuntresz: 有时候,话点到为止就可以了。 11/11 01:28
68F:推 tontontonni: 我要跟她和解也是私底下,我会去法院跟她沟通不会逃 11/11 01:37
69F:→ tontontonni: 避。至於这里的申诉案,她现在都已经放弃这个ID了, 11/11 01:37
70F:→ tontontonni: 判决怎样她也无所谓了。如果组务这里和解了,某组长 11/11 01:37
71F:→ tontontonni: 就不用烦写那麽多判决了,轻松轻松。 11/11 01:37
72F:→ kid725: 申诉案我会继续处理 11/11 01:38
73F:→ kid725: 请不用在我处理其他案件时 担心我会放着你的案件不管 11/11 01:38
74F:推 tontontonni: 我都等一年多半年了,﴿?续拖啦 11/11 01:40
75F:→ kid725: 另外撤告不是上法院才能撤喔 提醒一下 11/11 01:40
76F:推 tontontonni: 还有请您这篇回应一下 11/11 01:46
78F:→ tontontonni: 您的回应将是立下判例 ,以後art board的板主分身问 11/11 01:48
79F:→ tontontonni: 题都要参考您的回应。 11/11 01:48
80F:→ kid725: 你不用急 那是alahuagua检举的案子 板主都还没答辩 11/11 01:53
81F:→ kid725: 我要怎麽判? 另外你非案件当事人本来照理无回文权限 11/11 01:54
82F:→ kid725: 只是我没有规范到另外发文的问题 所以这次就算了 11/11 01:55
83F:→ kid725: 我的意见在板主答辩并完成判决後你自然会知道 请不用急 11/11 01:56
84F:推 tontontonni: 我是独立发文问问题噢,我不是回文,我不是回frojet 11/11 01:58
85F:→ tontontonni: 选举瑕疵的问题。 11/11 01:58
86F:→ tontontonni: 作为海贼版友,版主疑云每个版友都可以质疑吧? 11/11 01:58
87F:→ tontontonni: 那qk以前检举超人“双修”那呢?已经答辩结束 。 11/11 01:58
88F:→ tontontonni: 那你是不是也要规范另外发文问你小组规有没有的问题 11/11 02:00
89F:→ tontontonni: ,经过你同意才可以问你小组规好了没 11/11 02:00
90F:→ kid725: 你在内文确实要求我评论判决 很难视为独立发文 11/11 02:02
91F:推 tontontonni: 我的问题已经跟frojet的选举规则无关,而是以版主有 11/11 02:04
92F:→ tontontonni: 无利益回避来问。我不是检举人,难道我作为海贼版友 11/11 02:04
93F:→ tontontonni: 不能来这边质疑版主分身疑云的问题吗 11/11 02:04
94F:→ kid725: alahuagua的检举案 重点并不在frojet的选举规则 11/11 02:06
95F:→ kid725: 关於你想知道的 这件案子的判决出来时你自然会清楚 11/11 02:06
96F:推 tontontonni: 这又不是水桶申诉案,限定当事人。板主分身问题是所 11/11 02:07
97F:→ tontontonni: 有板友都是当事人,因为任何版友被检举都要经过版主 11/11 02:07
98F:→ tontontonni: 判决 11/11 02:07
99F:→ tontontonni: 就像现在我在海贼版被检举,进桶机率就很高 11/11 02:08
「再次」提醒你一下
虽然我早早就已经在信件、板上、回应过过多次了,当中请你不要误会,板主群执
行板务的大原则就是
「只要板友没有违规,板主群就会保障其权益,不论该文受不
受大众认同」,所以你进桶的机率
从来没变过,唯一会影响你进桶的变数,是你发
文内容有无违规。
100F:→ kid725: 组务板规三一样有规范检举文 不是只有申诉文 11/11 02:08
101F:→ tontontonni: 我问那个问题,其实一点也没想到akahuagua的文章, 11/11 02:09
102F:→ tontontonni: 其实我也懒得看akahuagua那篇,太多了 11/11 02:09
103F:→ kid725: 总之他的检举目的跟你发的文是一样的 我会在判决中一并 11/11 02:10
104F:→ kid725: 认定 若你不相信我之後会作出的判决结果 也不用另外发 11/11 02:10
105F:→ kid725: 一篇文了不是? 我会以akahuagua该案的判决对你说明 11/11 02:11
106F:→ kid725: 届时有问题你可再提问 谢谢 11/11 02:12
107F:推 tontontonni: 辛苦了 11/11 02:12
108F:推 tontontonni: 好,我看了akahuagua的申诉文,的确跟我发文的问题 11/11 02:24
109F:→ tontontonni: 是很类似的,不过重点还是不一样,akahuagua是申诉 11/11 02:24
110F:→ tontontonni: “版主群包庇”和hay没有利益回避 不过我没有要提其 11/11 02:24
111F:→ tontontonni: 他两个版主,只是在制度面上提版主分身是否要利益回 11/11 02:24
112F:→ tontontonni: 避而已 11/11 02:24
113F:→ kid725: 这点我正在跟板主群厘清他们的意向 11/11 02:28
114F:→ kid725: 假设他们认为板主本身就应该有主动检举且参与合议的权力 11/11 02:28
115F:→ kid725: 那坦白说开分身也就只剩下观感问题而已 11/11 02:29
116F:→ kid725: 这部分还会在之後答辩中厘清 11/11 02:30
117F:→ kid725: 现在很晚了 抱歉先行失赔 若有问题 明天会继续为你回覆 11/11 02:31
118F:→ kid725: 谢谢 11/11 02:31
119F:→ kid725: 另外先前忘记说了 本申请案新增之证据已提交至帐号部 11/11 02:41
谢谢kid假日也如此费心处理,板主群会尽快进行回应。
120F:→ DDRMIX: 嗯..很久前我也有提醒过 就算真的是分身 顶多就是被酸爆 11/11 03:07
121F:→ DDRMIX: 但并不违反站方任何规定 至於是否有因此包庇分身(自己) 11/11 03:08
122F:→ DDRMIX: 就回归到单纯的检举→驳回→申诉流程吧(检验双重标准) 11/11 03:10
※ 编辑: cabokino (210.69.158.101), 11/12/2018 11:09:38
123F:→ moonh4: (⊙_⊙) 11/21 21:50
124F:→ Albito: 偶然回来看到回覆 09/17 10:17
125F:→ Albito: 的确,不该是需要提醒才能作到的事,但确实有些人会因情绪 09/17 10:18
126F:→ Albito: 掌控理智而需要人提醒。是两回事,也是当事人要面对的课题 09/17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