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看板C_ArtBoard
标题Re: [申诉] 不服ONE_PIECE板板主群判决
时间Sun May 27 16:46:10 2018
※ 引述《cabokino (卡布其诺)》之铭言:
: 恩...要答辩也要有问题给我答辩阿
: 我看你推文的意思应该是要我帮你把你给我的信贴上来的样子,只是你申诉中
: 没有新增任何问题和论述,那我已你後来寄的内容回覆你好了。
: 下面是该邮件内的回覆~
1.板规的逻辑是
A攻击B,B检举→成立d
A攻击B,并讲B在他板说过的话,B检举→成立d&e
这一段一般来说是没问题
但是
A攻击B,并提及C在他板说过的话,B检举→成立d&e
无论怎麽看都一定会是B去检举才能成立
若是C去检举,怎麽看都不合逻辑
让我们再看看原推文:
推 Superman007: 奇怪了,大桶领也常常帮他的好朋友们护卫,这样是不 05/01 00:04
→ Superman007: 是他们也都是分身啊,咦? 05/01 00:04
→ smomo3cat: 我之前还看到 我老大id=007 这种笑到肚子痛的推文 05/01 00:55
推 smomo3cat: 套一句我老大崇拜的前NS板的m板主所言 05/01 00:57
推 smomo3cat: 整天疑神疑鬼 有病就要去看精神科 05/01 01:01
所以是哪个板友先承认自己「整天疑神疑鬼且有病」?
又提及「我老大id=007」的板友,有承认过上述这段话?
首先,
我不是要为smomo3cat辩护,因为这段推文看起来比较像是地图炮,
为针对不特定之板友进行引战或挑衅,如果触犯板规,被水桶30天很合理
但是问题来了
战斗类 「※限当事人检举」←这代表的意思是「包括但不限於」
也就是说,d与e的限定条件,是要当事人检举之意
然而,板主却因为某一个板友的检举(这是板主说的)而水桶smomo3cat
这代表什麽?代表只要放地图炮,不论有没有符合smomo3cat所言之定义,只要有板友认为
符合就可以检举
也就是说,这个公告除了板主心证,板友心证的成份也有
再用个比喻
今天我放地图炮,攻击海贼板友全都是有问题的(为免引起不悦,故使用中性词汇)
所以不论哪个板友有无问题,皆可以检举致使我水桶并追加150天
让我们再看某一板的板规:
6、评论政策时, 禁止 进行任何人身攻击。
【6-1.对不特定人作攻击。
【6-2.对特定版友作人身攻击,以受影响者提出申诉为准
6-1是针对地图炮,6-2才是「限定当事人检举」之意
而且少了「※限当事人检举」的但书
因为同样是引战言论,後者有保障检举地图炮不需具备当事人之身分
两两对照,我认为这是海贼板规描述上的瑕疵
2.公告那篇是用「引用他板言论」这点来桶150天
但板规是写「提及当事人他板事务」
「引用他板言论」=「提及当事人他板事务」??
所以如果我引用了某板友在别板说过的话且符合d,我也会被水桶吗?
: 「首先,你没被水桶不代表并没有违规,只能说没有人针对你这部份的内容检举。」
: 你当然可以自己觉得没有违规,但是我指的是板主群不会预设立场你推文的内容有没
: 有违规,要看有没有当事人觉得你的内容有违规进行检举才会厘清。
: 板主非当事人,并非能确认你的言论有无针对性的违规。
这段话很像是把板主心证的部份推给当事人,当事人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当然这不是错的,不告不理乃正常现象
: 因为海贼板目前采合议制,公告结果都是讨论过才公布的,是再次跟你申明这点。
嗯?我从来没有质疑过海贼板的合议制吧?
: 来我们看一下我给你的回覆,我已经在推文中我已说明「我是依检举内容公告喔」
: ,这已明显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检举一事。所以你如果还是要纠结在板主必须回答
: 你「关键字」或「符合你标准的答案」才算回答,那我这边也没办法,只能重复的
: 告诉你相同的答案。
来回顾当初的公告内容:
违规推文:
#1QvJ1NKQ (ONE_PIECE)
违反板规:
战斗类 ※限当事人检举
d.谩骂、抹黑、挑衅或其他由板主判定含攻击意图之言论,水桶30天。
e.触犯板规d并同时提及当事人他板事务作为攻击手段,追加禁言150天(共180天)。
违规内容:
推 Superman007: 奇怪了,大桶领也常常帮他的好朋友们护卫,这样是不 05/01 00:04
→ Superman007: 是他们也都是分身啊,咦? 05/01 00:04
→ smomo3cat: 我之前还看到 我老大id=007 这种笑到肚子痛的推文 05/01 00:55
推 smomo3cat: 套一句我老大崇拜的前NS板的m板主所言 05/01 00:57
推 smomo3cat: 整天疑神疑鬼 有病就要去看精神科 05/01 01:01
水桶天数:2D(30d)+2E(150d)=180d
补充说明:
请勿引用它板言论内容来评论板友需要去看精神科,再次补充说明一下,我们拿掉大字典
跟繁琐的板规,是希望大家能够更方便有趣的讨论,请大家自重,有话好好说,打字前请
先思考用词,不要刻意引战及搬弄是非。
我看到的是「有板友违规,引用相关板规如下: 然後提醒板友说不可以用他板言论内容
评论板友....」
所以?依检举内容公告的意思在哪里?
你说「这已明显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检举一事」。我倒是看到「有人放地图炮被检举而且
成功,但板规的限定条件是有问题的」
有问题的地方在上面有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 上次的回信内容:
: 在推文中我已说明「我是依检举内容公告喔」,这已明显且正面的回答你有人检举一事。
: 在你明确知道这点之後,还你一再要求板主回答你「关键字」或「符合你标准的答案」才
: 算回答,所以被板友认为是你有预设立场,有关於这部份的言论板主群认为还在可受公评
: 之事范围,故板主群认为没有抹黑的问题。
我在上面的回文有解释过预设立场的定义,我不晓得你有没有看到
Well,tontontonni说我一定是预设板主在没有检举人的情况下开罚
他的意思就是「没有人去检举板主还是开罚」,但板主却说有人检举并经过讨论後才开罚
我质疑的点在於「检举人是否具备当事人身份」,可能当时推文并没有说清楚吧
但无论如何这很明显不符我当初那些推文的立场
所以tontontonni的说法并不正确
: 相同的问题,在推文中我已说明「我是依检举内容公告喔」,所以你对这句话的
: 理解是?或许你可以提出来你理解成什麽样的情况?
上面已有详述
: 既然非检举双方的当事人,你也不是笨蛋知道板主不能公开,那你怎麽会觉得板主
: 可以应非当事人的要求,把其他人的检举内容私信给你呢?
: 板主群是不能提供其资讯给非相关人员,还请你理解。
可以认同,但是究竟检举人是不是当事人,我回顾了当时的推文:
推 nicetree: 被检举人ID: chen7299 04/30 13:57
→ nicetree: 文章代码(AID):
#1QvWPxCc 04/30 13:57
→ nicetree: 违规内容:该文为私人事务,与板务无关,错用分类 04/30 13:58
→ nicetree: 1.总则 A.发文主旨与各文种关联性不高或厚问、低讨论度 04/30 13:58
→ nicetree: 私人事务拿来板上讨论,与板上连结内容低 04/30 13:59
推 timshow: 484还算抹黑阿?h可以考虑要不要像其他2位板主检举XD 04/30 14:11
推 tontontonni: 还违反厚问,内文已经写去检举了,标题确是问板众可 04/30 15:56
→ tontontonni: 不可以去检举,明知故问 04/30 15:56
推 canandmap: 所以我问「什麽是厚问」也违反「厚问」的规定吗? 04/30 16:04
→ canandmap: 我後来看了a大的推文去Google才知道的,这算不算厚问? 04/30 16:05
→ aiweisen: 现在焦点是在chen7299, 但为什麽canandmap一直跳出来= 04/30 17:04
→ aiweisen: =? 04/30 17:04
推 canandmap: 啥? 04/30 23:38
推 canandmap: 你是不是想说我和chen7299之间有什麽关系? 04/30 23:48
推 Superman007: 奇怪了,大桶领也常常帮他的好朋友们护卫,这样是不 05/01 00:04
→ Superman007: 是他们也都是分身啊,咦? 05/01 00:04
→ smomo3cat: 我之前还看到 我老大id=007 这种笑到肚子痛的推文 05/01 00:55
推 smomo3cat: 套一句我老大崇拜的前NS板的m板主所言 05/01 00:57
推 smomo3cat: 整天疑神疑鬼 有病就要去看精神科 05/01 01:01
撇除地图炮的部分,我真的看不出来有哪个板友符合smomo3cat所言?
下面疑似肉搜的推文就不PO了,那已经是属於另外一回事
: 欸?....哪边不准你发问检举过程的瑕疵?可能你在帮我举出来一下,谢谢。
→ cabokino: 这个部份能先告诉我,你是依据什麽规定,可以因为你自己 05/03 11:54
→ cabokino: 的疑问,然後要求板主提供检举人或是被检举人的资讯给你 05/03 11:55
→ cabokino: ,而且你还非当事人。 05/03 11:56
你的意思就是「我不是当事人所以我没有资格问」「检举人是不是当事人与你无关」
「所以我这个非当事人不能发问检举过程的瑕疵」
: 相同的问题,在推文中我已说明「我是依检举内容公告喔」,所以你对这句话的
: 理解是?或许你可以提出来你理解成什麽样的情况?
我的理解很简单
有人放地图炮→
有人检举→你依检举内容公告水桶(依合议结果)
我只对黄字部分有疑虑,且已经在上面提出
你们既然限定当事人提出,却又因为只要有人检举就当作「当事人」
而不详加考证smomo3cat所言的板友到底有无符合推文中的那些人
限定当事人这个注解很明显形同虚设
: 恩,规定跟认知完全是两码事,所以请勿使用你单方面认定的「规定」和「认知」来
: 要求板主群必须完全照你的「规定」和「认知」来管理板务。
所以「抹黑」这两字形同虚设,因为站规和组规也没有这两字
那你们另外增加抹黑这两个字是干嘛用的?请解释「抹黑」两字的定义
: 另外,板规是由现任板主群讨论并修正後的内容,其中的定义和解释,板主群自然是
: 依法律、占规、板规进行板务,并非已板友於网路上查询引用的内容为主来作为判断
: ,其中维基百科还是可被编辑之来源。
所以哪个法律、站规有描述抹黑两字?
: 没有要说服你的意思喔,只是解释给你知道
: 如果你不能接受这些解释,那板主群尊重你的权力使用。
我已经行使申诉权利,不用再告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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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kepee: 呼叫frojet小弟.三猫 05/27 16:58
补充未臻说明之处
※ 编辑: canandmap (114.36.207.140), 05/27/2018 17: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