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710353 (Jaco)
看板CYUT
标题Re: [闲聊] 发牢骚~~~
时间Fri Jan 14 12:07:16 2011
停车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需不需要负保管之责?多数法官认为,除非车主在停车前,已与
停车场成立「保管」合约,否则车主仅是向停车场「租用」停车空间,车子在停车场内被
撞、被偷、被破坏、被水淹,均难以向停车业者求偿。
一名法官举例说明,房客向房东租屋後遭窃或遭人侵入打伤,总不能以房东没有装监视器
、有疏失为由向房东求偿吧!类似的停车纠纷闹上法院,车主几乎都会被判败诉。但若是
停车场的设施不当,如电线走火造成火灾、建筑偷工减料而倒塌,造成车辆受损,车主即
有权索赔。
另有法界人士指出,目前收费停车场,不论国产或进口车、也不论车内是否有贵重财物,
均采同一收费价格,若是要停车场对车辆或车内财物负保管之责,车主恐得先申报车辆价
值及车内物品,再分级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车主洗车或上酒店时,将钥匙交给泊车小弟或洗车场员工,拿到钥匙
者应负「保管」之责,台北富爷酒店曾因泊车将客人宾士车弄丢,遭最高法院判赔三百五
十万元确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