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eyo10 (红色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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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国二女生炫耀性爱 补偿自卑
时间Sun May 10 09:25:30 2009
转 5.10 苹果日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616127/IssueID/20090510
【萧夙眉╱台中报导】中县一名国中女学生功课差没自信,日前上网聊天认识男网友
,相约到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还以此向同学炫耀,家长辗转得知愤而提告;女学生
却告诉警方,电视上男女朋友都这样,非男友强迫,气得家长痛骂:「这孩子被爱情
冲昏头!」因这名女学生年仅14岁,警方仍将该男网友依妨害性自主罪送办。
观念错乱
警方调查,该名女学生就读国中二年级,课业落後其他同学,被编到资源班加强辅导
,女学生对自己欠缺自信心,但提及电脑、网路又信心满满。她三月中旬在网路聊天
室以「傻女」当昵称,认识林姓男子(28岁),双方从身高、体重等开始聊起,因话
题投机,当下互留即时通帐号联系。
在旅馆发生3次关系
林男询问女学生:「交过几次男朋友?」女学生回答:「没有。」林男又问她身高与
体重,最後问:「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女学生答应,两人见面後,林男骑机车载
女学生闲逛,最後到后里乡一家汽车旅馆,林男脱去女学生上衣,亲吻脸部、颈部等
,当天即在旅馆发生三次性行为。
男被逮称「没强迫」
女学生事後大方告知同学:「我有男朋友了。」同学质疑:「真的吗?」女学生为取
信同学,脱口说出在汽车旅馆亲吻、「炒饭」等事。同学转报老师,校方通知家长,
家长怒告林男痛斥:「她还在念书,你为什麽骗她的感情?」
林男两周前被警方约谈到案,他坦承与女学生发生性行为,但强调:「我们是男女朋
友,没有强迫女学生和我发生性关系。」
朝阳科技大学学生发展中心谘商心理师蔡毅桦说,该国二女学生价值观错乱,认为有
男友是魅力的表现,可能以此弥补功课落後缺憾,建议家长应灌输孩子正确的两性关
系。
问?为什麽是学校的人出来发言?男的是学校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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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209.109
1F:→ koreyo10:其实我怀疑5楼很久了 ? 05/10 09:26
2F:推 mostoast:推楼上 帮盖 05/10 11:38
3F:→ htalent:盖 05/10 12:34
4F:推 lammo:快点承认吧XDDDD 05/10 13:16
5F:推 yuyumask:后里耶!!在我家这边...= =" 05/10 14:50
6F:推 pk9527108:楼上成认了!!!! 05/10 14:53
7F:推 ywc4:强者我同学.....还真的是吃过14岁的.... 05/10 15:18
8F:推 kb23506:哈哈哈哈哈~我笑了! 05/10 15:46
9F:推 taiwan2000:对不起...但是她看起来真的不像14岁...我也是受害人啊! 05/10 16:02
10F:推 daicha:楼上快报八卦阿!! 05/10 19:14
11F:推 hihibelle:五楼这次挺老实的.... 05/10 20:13
12F:→ yuyumask:没看到一楼的推文...囧rz 05/10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