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nie0208 (我是风飘逸的风)
看板CYCU_Talk
标题[喇赛] 别再当冤大头被鸽子乱开红牌
时间Tue Nov 16 21:05:02 2010
下午三点,好不容易从细雨绵绵的天龙国回到了温暖有太阳的中坜
届时肚子已经饿到高频率的抗议,碍於昨天晃点了全机械系最佛的老师
於是我只好摸着鼻子乖乖认栽,赶快趁雨停之际回中原
由於连日的阴霾,心中也突现了无数阴霾
只好停在我最相信的伯X前进去买饭
进去没多久(大约一分钟)隔壁好心的兄弟面店老板说拖吊车来了
於是大家就一股脑的往外冲顾着自己的车子
说时迟那时快,我停在黄线的白色GTR正被一个不是警察的人拍照
并在地上做记号就要把我车子牵走了
我立即向前制止,那人很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下我的机车
掉头就走,此时我因为这样的态度很糟决定跟桃园县警局杠上
---------------------------(喇低赛结束)---------------------------
根据道路交通处罚条例:
第三条第九款
临时停车:指车辆因上、下人、客,装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
停止时间未满三分钟,保持立即行驶之状态。
第
第七条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违规纪录,由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
查任务人员执行之。
前项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员协助执行,其稽查项目为违规停车者,并得
由交通助理人员迳行执行之;其设置、训练及执行之办法,由内政部会同
交通部定之。
---------------------------(法规条文结束)----------------------------
第一:我行驶之机车,属机动性高的可以利其行使之器具,过程中虽已熄火
但也未满三分钟,且人虽离座却是在方圆5公尺处所属为可立即(10秒内)行使状况
第二:依据上述条例显示,道路交通管理稽查,必须由交通勤务警察执行并依据
法定条款进行处罚。交通助理人员可协助执行,就是说拍照需由警察拍摄取缔
并由拖吊业者,现场执行拖吊。
第三:现场视线内并没有穿着警察制服或持有警察身分证明之执法人员在场,
仅使用大声公播放,桃园县警局现在准备要拖吊。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证明
现场是否为为真正县警局委托之拖吊业者,可以严重怀疑是窃车集团
并且现场报警(我的作法),当时牵我车的人员为窃车现行犯
可以现场将该员制伏(我没这样做)。
报警後,我把这整件事闹到桃园县警局去,并问附近是不是可以调监视器
因为现场可以有证据说警察没在场却迳行取缔,明显违反法规并有窃车嫌疑
经过报案中心、交通队、县警局、交通队、拖吊业者後
由拖吊业者与我联络,连络我的人为拖吊中心主任
说他有查到我这台车子的单子,并不会进行开单告发。
因为车子未进拖吊场,但是好笑的是通常开了单子後,就属已举发违规
依我个人初步推断,由於我大闹特闹的关系,拖吊中心或员警私下抽单
於是我回话说:我实在很不认同也不喜欢你们的拖吊方式,这根本是巧取豪夺
现场我未看到员警在场,分明有窃取行为,我想要知道这员警名字跟警察编号
拖吊主任回:你要他名字干嘛?(口气明显护航)你现在要的
不就是不需迳行举发的结果,那你还要这员警名字干嘛?
其实在当时闹到报案中心时,我已经口头警告报案中心的人
我会举发到县警局政风室。闹到县警局时,我又警告我会闹到县府办公室跟媒体。
於是这主任很急切的说:现在你的车子没进场并不会被迳行告发,我们拖吊是以劝导方式
所以车子没拖走并不会迳行告发。
-------------------------------总结------------------------------
年底要到了,鸽子出没啄人,依据交通法规你可以明确指出条例
会使鸽子无言,并且现场判定拖吊以及取缔者必须由员警本身确认後
才能交由拖吊业者,也就是说今天下午这情形,疑似员警偷懒不再
或者有可能是拖吊业者想增加外快业绩,进行与员警拆帐。
所以下次你看到现场没有警察,请赶快录影取证,并举发他偷窃现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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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5.97.5
1F:推 deathjack:最佛的老师除了章葛格我也想不到第二人了 11/16 21:08
2F:推 alohama:了解~ 11/16 21:09
3F:推 Tamama56:了解+1 11/16 21:10
4F:推 iam52:是没有警察跟车的状况下,只要"被拍照"或"准备"被拖 11/16 21:17
5F:→ iam52:可以立即打119请警察来处理,并要求对方不准离开吗?? 11/16 21:18
6F:→ lonnie0208:是指说拖吊车来你没看到警察,他不能拖吊。并且 11/16 21:20
7F:→ lonnie0208:拨打110告发该员窃车现行犯,你可以录影蒐证後现场制 11/16 21:21
8F:→ lonnie0208:服该员 11/16 21:21
9F:→ iam52:现场制服该员<-要怎麽做,还有要念出条文吗 11/16 21:26
10F:→ lonnie0208:我有现场说,不是警察还想要拖我车走着瞧 11/16 21:28
11F:推 jlai0326:基本上没有警察在拖吊是违法的 他们没有权限可以开单 11/16 21:35
12F:→ lonnie0208:回楼上J大并可以当场举发窃盗现行犯 11/16 21:37
13F:→ bryant780113:打119只会有消防车跟救护车.... 11/16 21:46
14F:推 e023340:楼上现在两边是互通的 11/16 21:51
15F:→ iam52:发现打错了,被急救课害的..XDD 11/16 21:54
16F:推 nafiwburman:乱停车固然不对,但是只支持"合法"的拖吊 11/16 22:18
17F:推 edward0813:不独财法可惜XD 11/16 22:37
18F:推 siriusfish:有用有推!!!! 11/16 23:19
19F:推 iam52:如果告他偷窃,接下来法律会怎样走(大概很难遇上吧,想知道 11/16 23:20
20F:推 f1234518456: 11/16 23:23
21F:→ lonnie0208:我不读财法...好残念阿...财法外的妹都让我流口水 11/17 00:29
22F:→ lonnie0208:如果告他偷窃,可以调该路段监视影像,并且寄出存证信 11/17 00:30
23F:→ lonnie0208:函,告知拖吊业者,请业者出面说明处理。 11/17 00:31
24F:→ lonnie0208:若业者并未出面处理,可向地方法院按铃申告(好像吧...) 11/17 00:36
25F:推 twomore06:窃盗???民事方面应该比较能请求赔偿罗 11/17 01:09
26F:推 T0288651:会陪你一台黑色的GTR XD 11/17 01:28
27F:推 yisheng7869:法条引用的部分有些错误... 11/17 01:36
28F:推 yisheng7869:你车辆的情况并不符合临时停车的要件... 11/17 01:40
29F:推 yisheng7869:停止时间未满三分钟,是指引擎未熄火的状态下 11/17 01:46
30F:→ yisheng7869:既然人已离开,车亦熄火,要如何保持立即行驶之状态? 11/17 01:48
31F:→ lonnie0208:我引用并没有误,我离车方圆不到五公尺,以人类行走时 11/17 01:56
32F:→ lonnie0208:速10km/hr=166m/MIN=2.7M/sec到达机车为两秒钟,车子发 11/17 01:58
33F:→ lonnie0208:动3~5秒共计10秒内,是否为立即行驶须由法官判定。 11/17 01:59
34F:→ lonnie0208:另外,现场视线内并没有警察在场,表示违法拖吊,如果 11/17 02:00
35F:→ lonnie0208:板上大大遇到类似问题,请据理力争拍照蒐证,避免发生 11/17 02:00
36F:推 yisheng7869:就是"非执行勤务人员拍照取缔"是有瑕疵之行政处分 11/17 02:01
37F:→ lonnie0208:疑似图利厂商的弊端,并且社会现象太乱,我们并不能确 11/17 02:02
38F:→ lonnie0208:认是否为政府委托之拖吊车,或许为窃车集团。 11/17 02:03
39F:推 yisheng7869:得主张为违法行政处分撤销之 11/17 02:04
40F:推 yisheng7869:还有临时停车之认定有三要件,你车子已熄火就已不符合 11/17 02:07
41F:→ yisheng7869:其中一要件 11/17 02:08
42F:→ yisheng7869:若不符合服其中之一要件,就不得主张为临时停车 11/17 02:09
43F:→ yisheng7869:在此跟您分享一下 11/17 02:09
44F:→ lonnie0208:所以我是熄火理亏,可是警方未在场更理亏 11/17 02:14
45F:推 yisheng7869:所以这种情况就是无效之行政处分(行政程序法§111) 11/17 02:19
46F:→ yisheng7869:其实警察很多小细节上都有投机的行为,只是大多数人都 11/17 02:20
47F:→ lonnie0208:笔记......其实我当下已经先通知我律师朋友打算搞他 11/17 02:20
48F:→ yisheng7869:不懂,怕违反妨害公务罪 11/17 02:21
49F:→ yisheng7869:自身有无违法是一回事,自身的权利保障又是另一回事 11/17 02:22
50F:→ yisheng7869:感谢原PO将自身的经验分享大家罗~ 11/17 02:22
51F:推 T0288651:都是神人阿!! 11/17 03:19
52F:推 vorfeed01:推! 11/17 09:43
53F:推 jeff198801:推! 别让自己的权益在手头中流失 11/17 10:32
54F:推 a251012002:了解 给推!! 之前就跟原PO的例子一样就被理亏... 11/17 12:55
55F:推 qwe741:推 11/17 18:30
56F:推 likehebe1225:推 11/17 18:37
57F:→ adal10357:要熄火才算临停??那被干走怎麽办..? 11/17 21:07
58F:→ adal10357:如果不熄火,干走不需要3秒欸.. 这法条是不是有点怪= = 11/17 21:08
59F:→ j222055:我只能说不是所有警察都这样的 11/17 21:45
60F:推 b13b46o2:中坜真的莫名奇妙 超爱拖吊 我彰化停一天红线都不会怎样 11/18 16:41
61F:推 coff10:原PO赞 法律读的好熟 果然(法律只保护懂法的人)没错呀 11/18 18:32
62F:推 danny99:大推~~ 11/18 19:45
63F:推 xxx19885:请问如果他拖吊车没有一路播放拖吊通知,等到他停下来, 11/18 23:11
64F:→ xxx19885:并准备要拖吊时才提醒,这样可以吗?我常看到拖吊车这样, 11/18 23:12
65F:→ xxx19885:有时在店家内的人出来也反应不及,亲眼所见,心中疑惑... 11/18 23:15
66F:推 iankevin:大仁五街 拖吊8:30~9:30会来一次 2:30~3:30 会再来一次 11/18 23:36
67F:→ iankevin:大多数时间是这样 所以要停那边时间要抓好 11/18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