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mi (正版型男...无误!!!)
看板CVS
标题[讨论] 日本小七某店公布顺手牵羊嫌犯照惹议
时间Mon Dec 2 12:37:46 2024
日本周刊女性的报导 日文还可以可以看看
https://www.jprime.jp/articles/-/34504?display=b
简单来说
就是有一家日本小七的分店 将怀疑有顺手牵羊可能的
嫌犯照片 直接在店内甚至放到TikTok等社群网站上
(连结有把人物马赛克的照片 原本的好像没有马)
这举动引起两派争议
有人说早该公布那些人的长相 另外一边则觉得这已经
违反个资法
好像连日本小七总公司也开始关心
大家怎麽看日本小七发生的这个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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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9.65.12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VS/M.1733114268.A.6F0.html
1F:推 efkfkp: 可是日本街头也有贴通缉犯的照片欸?通缉犯有同意让你们张 12/02 12:41
2F:→ efkfkp: 贴吗?如果通缉犯可以贴贴惯窃有什麽问题? 12/02 12:41
3F:→ roshe8780: 通缉犯跟"怀疑有顺手牵羊可能"一样? 逻辑还好吗 12/02 12:46
4F:推 jakkx: 不知是这篇的文字比较小心,还是本来就没有确定该员是否 12/02 12:48
5F:→ jakkx: 惯窃。总公司就打太极:这是该店个人行为,我们致力於制造 12/02 12:50
6F:→ jakkx: 出无法让小偷下手的环境blahblah 12/02 12:51
7F:→ jakkx: 如果不确定当然不能这样搞啊- - 12/02 12:51
8F:推 efkfkp: 疑似可能都讲好听的你还真的信?真的会烦到贴照片一定是忍 12/02 12:56
9F:→ efkfkp: 无可忍才贴的,你去问一下有遇过惯窃的店家,基本上都是偷 12/02 12:56
10F:→ efkfkp: 整街偷到变名人才会贴好吗?不然超商报废率那麽高,小偷小 12/02 12:56
11F:→ efkfkp: 摸根本懒的管= = 12/02 12:56
12F:推 chinaeatshit: 台湾就保护犯罪者而已 12/02 13:34
13F:推 jakkx: 那你可以直接上日本论坛催他们,不用催我 12/02 13:43
14F:→ jakkx: 你比他们在地的还懂我尊敬你 12/02 13:44
15F:→ jakkx: 还能一次踩两边高高在上 12/02 13:46
16F:推 mytoychiu: 通缉是政府机关的官方行政行为。公布疑似嫌犯照是私人 12/02 13:50
17F:→ mytoychiu: (且私人企业未授权员工这麽做)的非法行为(违反个资 12/02 13:50
18F:→ mytoychiu: 法和刑法的毁谤罪)。相提并论也太目无法纪了吧 12/02 13:50
19F:推 endermite: 把通缉犯跟疑似偷窃的一起比? 如果是误会搞到对方社 12/02 14:05
20F:→ endermite: 死要怎麽赔? 12/02 14:05
21F:→ starwillow: 通缉是国家追诉行为,私人能一起比? 12/02 14:16
22F:推 REDROSES: 疑似嫌犯=有录下偷窃过程身影,不然照片怎麽来的? 12/02 14:18
23F:→ REDROSES: 写「疑似嫌犯」是还没判刑确定,毕竟商家/店员不是法官 12/02 14:19
24F:→ roshe8780: 笑死忍无可忍咧 有人不懂法律还在那边无限上纲 12/02 15:02
25F:→ BroDians: 店面的东西被偷了,为什麽商家不萌从监视录影机公布嫌 12/02 15:22
26F:→ BroDians: 犯的照片呢?他如果敢否认的话,就把一刀毙命的证据秀 12/02 15:22
27F:→ BroDians: 给他看呀 12/02 15:22
28F:→ BroDians: 不萌->不能 12/02 15:23
29F:推 q2520q: 有罪证确凿的证据,比如明显把东西塞进去口袋然後未结帐携 12/02 15:29
30F:→ q2520q: 出,这种情况公布长相在台湾是没事,但文章我点进去看是用 12/02 15:29
31F:→ q2520q: 翻译看标题是写涉嫌就是了 12/02 15:29
32F:推 pippen2002: 怀疑有顺手牵羊?没瞬间决定性照片??? so 12/02 15:35
33F:→ HuaLan: 只是怀疑而已,直接公布的确很奇怪 12/02 15:50
34F:→ excercang: 日本的个资法相关虽然没台湾这麽保护加害者 12/02 16:24
35F:→ excercang: 但能公布的只有政府单位发布的才行 12/02 16:25
36F:→ excercang: 犯罪嫌疑人和现行犯也是不同的 12/02 16:26
39F:→ efkfkp: 实际上就是只po正脸照啊,偷窃金额项目都公布了,已超商监 12/02 16:34
40F:→ efkfkp: 视器架设方式几乎不可能没拍到,要不要进一步公布录影而已 12/02 16:34
41F:→ Goog1e: 叉鸡又有题材了 赚烂 12/02 16:48
42F:→ wwl0909: 台湾新闻还会帮你马车牌 12/02 17:34
43F:→ a27588679: 台湾人权最高 连寻人新闻通缉犯新闻都马赛克 12/02 17:37
44F:→ fcz973: 日本新闻容疑人姓名年龄跟正面无码都露出了 12/02 17:48
45F:→ cl520756: 南部山猪应该游不过去 看来是中国猴子 12/02 18:13
46F:推 tommy123310: 国家还可以死刑勒 要不要问为什麽我不行 12/02 18:17
47F:→ thomaschion: 不懂就问,照片泄漏什麽个资啊? 12/02 18:37
48F:推 wtfconk: 通缉犯跟嫌疑犯是有一样逆?更何况还不是经调查後认定的… 12/02 19:16
49F:→ wtfconk: 逻辑跟脑袋是好用的东西,如果有的话:) 12/02 19:16
51F:→ weiike: 也是想到信义区全家XD 12/02 20:08
52F:推 S890127: 你在这种整天肉搜公审翻车的论坛讲这个 12/02 20:40
53F:→ S890127: 人家当然看不出问题在哪里啊XD 12/02 20:40
54F:→ endermite: 觉得放店里这种还好 放到tiktok上就真的没必要 12/02 21:47
55F:推 xeonline: 是不是还没定罪前要马赛克比较好啊?不过没正脸也是真的 12/02 22:24
56F:→ xeonline: 很难抓啊... 12/02 22:25
57F:→ lettow: 如果只是怀疑,直接公布照片就不太恰当 12/02 22:57
58F:→ lettow: 但如果有切确证剧,那敢做敢当,公布让人警惕也不为过啊 12/02 22:58
59F:推 pcfox: 应该用马赛克照片贴门口说:我们正在注意你 然後报警才对 12/02 23:06
60F:→ endermite: 放到网路上就很难控制延烧程度 刑罚也是有比例原则的 12/03 01:39
61F:推 wtfconk: 全家那个摆设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在卖什麽偶像商品XD 12/03 02:53
62F:推 brokeback: 黑命贵+伊斯兰左胶表示零元购光荣 12/03 10:02
63F:推 brokeback: 前提是如果有被拍到完整偷窃影片而被贴出截图,有本事 12/03 10:07
64F:→ brokeback: 就跳出来主张个资法啊,鼓励勇於投案,敢作敢当,什麽 12/03 10:07
65F:→ brokeback: 个资法根本在保护坏人 12/03 10:07
66F:推 lovehuang: 主持偷窃犯被公布出来,有些惯犯会一直来偷,叫她结帐 12/03 13:43
67F:→ lovehuang: 之前偷的东西当天还是偷= = 12/03 13:43
69F:推 xx01mark17xx: 台湾只有男权最高啦,外流影片只有女人的脸会露出 12/08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