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islad (席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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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超商离职店员窃宅配品 受害卖家批商誉受损
时间Thu Sep 27 15:52:49 2012
超商离职店员窃宅配品 受害卖家批商誉受损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06047
(林丽玉报导)许多民众网购商品,会透过便利商店宅配取货,不过台北市光华商场一家店
家,三度前往松江路一家莱尔富宅配电脑设备,却都被买家投诉收到的是空箱子,店家向
警方报案,才查出是这家超商一名员工监守自盗,将宅配物品偷走,而受害卖家一度向莱
尔富反映,一开始超商还要卖家向网路平台申诉,受害卖家转向议员陈情,莱尔富才愿意
赔偿店家损失,警方已经抓到偷取物品的离职员工,依窃盗罪嫌移送。
网购宅配越来越普遍,许多民众网购商品,店家与买家会透过超商取货,不过台北市光华
商场一家贩售电脑设备的店家,今年七月、八月两个月间,三次到松江路上一家莱尔富永
捷店宅配电脑设备给买家,却三度都被买家投诉,收到的是一只空箱子,买的电脑周边产
品一样都没收到,受害店家报警,才从空箱子上取到七枚指纹,原来查出是莱尔富永捷店
一名现在已经离职员工,将宅配箱拿到厕所将物品取出,重新封箱才交宅配业者送给买家
,当然买家收到的都只有空箱子,事後店家向莱尔富询问,超商业者竟还要受害店家向网
购平台申诉,店家不满,找上议员王浩陈情,店家总经理林文伟说,尽管议员协调之後,
莱尔富已经愿意赔偿损失的一万三千多元,不过损失的商誉却无法弥补。
对於有超商店员盗取宅配商品。台北市中山分局长安东路派出所长陈至玮说,警方接获报
案之後,透过空箱子上的指纹,已经抓到这名离职员工,会依照窃盗罪嫌移送。至於网购
收到空箱子的消费者,受害店家已经重新出货赔偿,至於莱尔富超商也已经愿意赔偿受害
店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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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37.136
1F:推 CLOVERX:这个就是工作道德没有的例子所以针对店长告职员偷点数问题 09/27 19:00
2F:→ CLOVERX:其实跟这个是有那麽的相似问题。 09/27 19:00
3F:→ barttien:我实在看不懂1F的文法…… 09/27 19:27
4F:→ white9cat:不该藉由工作之便,获取利益,不论有无违法。 09/27 19:32
5F:嘘 comlf2hjk:1f在说什麽?那点数的店员就客人不要给他,这是偷人东西 09/27 22:29
6F:→ comlf2hjk:一样在哪? 09/27 22:29
7F:→ CLOVERX:我说的是...工作道德的问题,就算点数是客人给的也要回报 09/27 23:00
8F:→ CLOVERX:如果客人给你直接拿了换了,然後店长怀疑你偷点数这样好吗 09/27 23:00
9F:→ CLOVERX:今天你是店员就算客人给你也要告之别的店员或是店长,如果 09/27 23:01
10F:→ CLOVERX:没告知的话人家不会怀疑你是因工作职务而拿吗? 09/27 23:01
11F:→ CLOVERX:就像white9cat大那句,人家会觉得是藉工作之便获取利益。 09/27 23:02
12F:→ CLOVERX:板上不是很多分享文过,店员没给点数会不会电源自己私吞了 09/27 23:04
13F:→ CLOVERX:诸如此类的想法。 (是店员,上句打成电源拍谢。) 09/27 23:05
14F:→ comlf2hjk:点数就看店长要不要弄你阿,干走人家东西犯法好吗? 09/28 01:09
15F:→ leejee:摄影机有拍到画面? 否则指纹就能证明偷窃? 09/28 01:32
16F:推 KJNE:要看指纹在哪里 如果指纹在箱子里面,那就肯定有鬼啦.. 09/28 03:23
18F:→ sjjjk: t o a l l:d b y+l g j f ttttt 10/22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