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js129 (叮当)
看板CVS
标题[问题] 7-11过期饮料被店长发现
时间Sun Jun 5 17:01:21 2011
大家好
第一次在这边发文 有什麽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教 谢谢
端午节回家 听到妈妈说有关妹妹打工的事情
我妈说 我妹在7-11打工 有一天被店长看到一瓶在架上的过期饮料
好像是过期一天而已 甚至不到24小时
还没有被客人买走 或是被客人看到
然後店长就罚当下在店里上班的3名工读生 总共是2000元
一个人大概600多
听说之前被发现的话是罚1000元
不过这次调涨到2000元的罚金
每家店有不一样的管理方式没错
但是因为这样就罚2000元
是不是有一点过分了 等於一个班就打白工了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规定 那我没话说
但是如果只是店长自己规定的话
我觉得不太合理
想问问各位的意见
如果真的不合理的话 我会请家人力争到底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212.183
1F:嘘 rhoxdra:我们过期品没挑被抓是罚500 过期品很严重的好吗... 06/05 17:03
2F:→ mrschiu:建议转贴到法律板.. 其实扣钱基本上不能扣到低於最低薪资 06/05 17:03
3F:→ Chia2323:喔 原来客人拉肚子 2千元就可以解决 06/05 17:04
4F:→ rhoxdra:被首阜查到的话店家直接赔1万5 店长4月才被抓过一次 06/05 17:05
5F:→ sonwx:这超严重的,被客诉你们会过更惨!!!下次有注意一毛都不用罚 06/05 17:13
6F:→ sonwx:我是觉得罚了的钱还是要用回你们手上,至少这样才没争议 06/05 17:13
7F:→ sonwx:有问题还是直接向店长反应,不敢的话就跟组长问一下Y 06/05 17:14
8F:→ white9cat:罚钱应该都有 至於怎麽罚就不多说了。 06/05 17:15
9F:推 new262:过期品严重性还有被买到上新闻当独家 随便举例都很大条 06/05 17:47
10F:→ new262:只是罚款一定要事先说明 有些涉及法律不能做的太随便 06/05 17:48
11F:→ sagem29: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我想说 罚的好!!! 06/05 18:26
12F:→ purpleagle:他是罚钱不是扣薪水....没有什麽最低薪资问题= = ... 06/05 18:43
13F:推 Rayway0614:如果是我漏挑一个人被扣两千我都不会讲话 这很严重欸 06/05 19:07
14F:→ mrschiu:统一的制度是各种业务都有罚钱制度? 还是只有店员有? 06/05 19:19
15F:→ mrschiu:犯错固然该罚但是罚到薪水不够生活就太超过了.. 这有争议 06/05 19:20
16F:→ mrschiu:那这次塑化剂是要轮到什麽样的职位罚钱? 罚多少? 请踹共 06/05 19:21
17F:推 bluesky2:这在法律站得住脚吗? 还没有造成损失? 就可以扣薪水? 06/05 19:31
18F:→ bluesky2:虽然店员是一定要低头!不然可能被解雇 但是这样合法吗? 06/05 19:32
19F:→ likecandy:我只知道店长跟我说如果被上面的看到一次是罚钱 再来有 06/05 20:27
20F:→ likecandy:可能面临解约跟违约金的问题 06/05 20:27
21F:→ operaghost:过期一分钟也是过期 06/05 20:35
22F:嘘 pili0830:我要是消费者买到过期品会去告你并求偿~你觉得这不严重吗 06/05 21:55
23F:嘘 tiann:我买到是告公司 公司造成损失再跟你以比例求偿 不是2千解决 06/05 22:10
24F:推 AAcrossBB:罚钱这事在录用前就会跟工读生说了吧 不能接受早就走人 06/05 22:11
25F:→ AAcrossBB:了 如店长没事先提醒 倒是可以和气的谈谈 06/05 22:11
26F:→ sonwx:法律上是站不住脚,但是如果被抓到罚的钱你愿意承担的话 06/05 23:08
27F:→ sonwx:我认为店长应该会接受不罚钱 06/05 23:09
28F:推 coolhusky:你当初要做这个工作时就要有心理准备 06/06 00:20
29F:推 blackwing000:那罚两千当班的就没事就对了? 06/06 00:29
30F:→ dryadb36870:虽然罚到2000元对我来说很重 但是 你知道吗? 06/06 01:45
31F:→ dryadb36870:店长被客诉买到过期或是被首阜抓到过期 06/06 01:46
32F:→ dryadb36870:是要被寄"存证信函" 然後要被罚1万5 3万 6万 三次 06/06 01:47
33F:→ dryadb36870:就不用开店了 对店长来说 问题很严重 06/06 01:47
34F:→ dryadb36870:对店长来说 罚钱是其次 店长们宁愿不要这个员工 06/06 01:48
35F:→ dryadb36870:也不要让自己没有工作做! 06/06 01:49
36F:推 uhaplum:不合理,要说负责任那店长也要分担罚,毕竟是他督导不周= = 06/06 02:58
37F:推 pinpin7:觉得没被顾客发现就是小事不值得惩处的员工不如不要做了 06/06 03:52
38F:→ pinpin7:对工作没有自觉也不认为没做到本分会对店家和客人造成损失 06/06 03:52
39F:→ pinpin7:的心态很不可取 从你们的角度只过期几个小时又没人真的吃 06/06 03:54
40F:→ pinpin7:到过期品不值得你损失六百多元 从业者的角度雇用你却要 06/06 03:55
41F:→ pinpin7:承担很高的风险你认为大不了的失误可能让店家吃官司赔商誉 06/06 03:56
42F:推 yapiya:过期品很严重的喔 06/06 06:15
43F:→ white9cat:如果上班前没说清楚惩处,就不合理。 06/06 08:41
44F:→ white9cat:如果上班前有说清楚惩处,就该认份。 06/06 08:41
45F:推 dryadb36870:推楼上! 06/06 13:32
46F:→ jack0124: 过期被抓到商店赔的声誉 可能总公司直接叫你妹走人了 06/06 18:50
47F:→ sfcarter:一家店的商誉被败坏 消费者就很难有信任感 06/06 20:19
48F:→ sfcarter:超级不认同原PO来这边讨安慰的心态而没考虑消费者 06/06 20:20
49F:→ ctcawa:重要的是~责任心与信用吧!!毕竟这是自己的工作~ 06/06 20:27
50F:推 gotohikaru:有说清楚也不见得该认份 什麽年代了 人治前是法治 06/07 00:04
51F:→ gotohikaru:很多地方的内规是违法的 自己抽空查清楚也是对自己负责 06/07 00:05
52F:推 taiwan08:讲清楚的确不代表认份,它代表的是你可以提早选择留不留 06/07 02:29
53F:→ sjjjk: t o a l l: d b y p l uuuuu l g j f ttttt 07/2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