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feng (乌龙绿去冰半糖)
站内CVS
标题Re: [问题] 客人不要的点数,可以自取吗?
时间Fri Dec 10 16:31:21 2010
※ 引述《Pinng66 (别人笑我太疯癫)》之铭言:
: 店长本身是告诉我们即使客人不要也要缴回
: 她说是公司规定
: 我们点数有列管,,,概数
: 即使我有把这些点数放回去,,,每天仍然会少很多@@
: 感觉只有我们这班的人会乖乖的
: 很多管很多的规定都赖给公司规定
: 那那些公司规定又是要去哪里看?
: 我即将因为时薪问题准备离职
: 但仍想待在CVS~想搞清楚这点数问题
: 谢谢指教^^
之前在做百货公司的时候,也是有类似的规定,
当然CVS或许不同,应该也可以提供参考一下…
当时我所在的百货公司有提供 Happy go 的集点服务,
在百货公司久了的服务人员基本上也都会办个一张大家方便买东西,
百货公司通常都有百货区跟饮食区,比较会出这类问题的通常都是饮食区,
有时候有的客人来吃东西,本来是没有打算要在百货买东西的,
所以吃完也就不打算集点。(即使是服务人员提醒也拒绝)
但有时到了下一个摊位,又改变心意买了一大堆,
其他服务人员提供集点之後,客人自然而然也就觉得应该要去跟吃东西的地方要回点数
这时候假如发票已经被饮食区的服务人员集点了的话,(一张发票只能集点一次)
就会造成纠纷,也就形成「侵占」之类的问题,
在我呆的短短一个月,这类的事情大概就发生了两三次。
CVS的集点虽然没有像百货公司那麽多规定,
但控管其实更不容易,毕竟点数用撕的,不是集在卡上的。
我个人是觉得店长的要求是对的,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拿,
利用业务之便来集点也是要不得,
你不知道刚刚离开的客人会不会回头告诉你,他要给外甥女集点…
当然啦,情况2的话我是觉得可以拿,因为客人已经指定要给你了。
便利商店的罚责还少,
百货公司的话,印象中那次累犯罚到十万的样子,
听主管说,再犯那间店就要被百货公司强制撤柜了!
还是不要把这种行为养成习惯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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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206.113
1F:推 roder:就说了是为了避嫌 法律站得住脚怎样??公司私底下黑你那才惨 12/11 11:55
2F:→ bnnbnnbnn:楼上说话有必要这麽呛吗?? 看清楚标题好吗 12/11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