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sp (月巴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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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资讯]忘带健保卡自费超过七天自认倒楣-答案:错
时间Sun Apr 6 13:02:0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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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tcherry (月上星) 看板: share
标题: [资讯]忘带健保卡自费超过七天自认倒楣-答案:错
时间: Sat Apr 5 13:21:30 2008
忘了带健保卡自费超过七天,自认倒楣------答 案:错
正确作法:
1﹒保留收据,"七天内",拿健保IC卡去原来就诊处退费;
2﹒若是时间不允许,没关系,保留收据,"六个月内",到健保局各区处,办退费。
一般我们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带健保卡,医疗院所会要民众先自垫全额医疗费用,
在七天内将健保卡带来申请退费,超过七天,很多人就会摸摸鼻子自己认ㄌ
以为那些自垫费用,就这麽一去不回头,其实,健保有 一项规定,那就是若忘了带 健保
卡,
或是因为一些原因得自垫费用,以及原本没有投保,健保没有给付期间的自垫医疗费用,
只要去他们网站下载,并填写"全民健康保险自垫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
就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退回自垫费用了,(申请书见附档)
http://www.nhi.gov.tw/
健保局真的很奸诈…他们只是一直宣导七日内可退自垫费用,
所以大家都只知道这个…
请大家告诉大家吧?自身权益要懂得保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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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88.151.182
1F:推 anine:真是有用的资讯...可以借转吗^^ 04/05 15:44
※ anine:转录至看板 Doctor-Info 04/05 15:45
2F:推 pxymt:健保局真的很奸诈 04/05 20:42
※ sammythekid:转录至看板 KS92-313 04/05 21:10
3F:推 sammythekid:推 04/05 21:11
4F:推 naitain12:大推 好用 04/05 21:24
5F:推 kevinsher:请看第二大点第(五)点...好像还是有些限制条件 04/05 22:15
※ shinesun:转录至看板 hcsh89_306 04/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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