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Ac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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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TVBS:看电视(快乐有go正)打官司 姊妹花成功讨公道
时间Thu Nov 26 19:05:06 2009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91126180943
台北 报导
19岁青年撞伤女子,蔡姓姊妹成功判赔;其实家境不好的她们,一开始都只能自
己找资料、想办法,根本没想过能成功打赢官司;因缘际会,看到律师谢震武节
目中,「未满20岁,父母要连带负赔偿责任」的这句话,姊妹花於是追加控告19
岁刘姓少年父母,成功的让法院一审判赔337万。
短剧对白:「这是我儿子,他今年19岁。」
短剧中,19岁少年动手打人,不当示范,被打者气不过,扬言提告。短剧对白:
「我要连你的爸妈一起告,因为他们没有把你教好,让你出来乱打人。」
都已经成年,父母也要负责吗?律师谢震武:「只要20岁以下,他在外面发生这
件事情(打人),原则上,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民法)就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9月,节目中这段话,让正身陷愁云惨雾中,苦恼没钱请律师,但又怕官司
惨败的蔡姓姊妹看到了,瞬间启发,六法全书翻了翻,依法追加控告肇事刘姓
男子父母,成功判赔337万。
谢震武:「争取到自己的权益,我当然很开心,包括在律师费、在谘询费,这些
省了多少。」
一般来说,刑法规定成年18岁,但以民法来说,成年是20岁,父母得负监督责任,
看电视打官司,不仅省了大笔律师费,也讨回了公道。
◎画面提供:华视
修改:2009/11/26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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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5.139
1F:推 sufeii:正身是谁?我看不懂"去年9月"那一段@@ 11/26 19:16
2F:推 xochen:让.正.身陷(悲惨情况)的姐妹.... 11/26 19:21
3F:推 JayWilliam:应该是2008/09/20播出的那集,板上的LIVE文有详细纪录 11/26 19:28
4F:推 JayWilliam:"[LIVE] 快乐有GO正~第87集" 这篇 11/26 19:28
5F:推 sufeii:我看成..正身 陷悲惨 又怕"惨败的蔡姓姐妹"看到..耍笨了 11/26 19:36
6F:推 tlpil:法律本来就是给懂的人用的 所以这节目很有意义 11/26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