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bird (vv)
看板CS_TEACHER
标题Re: [心情] 当老师的,除了法律应该想想自己的责任
时间Wed Oct 13 00:26:55 2010
ok, 既然原 po 的板友说他不是在攻击老师, 却又碍於人情事故, 不能说清楚,
那麽我们就只好自己把情境讲清楚, 然再回应
1. 老板完全没问题, 但是老师因故, 临时要提离职, 没法子呆到学期末
当老板求他至少留到月考後, 但是老师说劳基法的规定, 他可以不用留到月考後
那麽, 我会觉得这个老师有问题,
因为就如原 po 的板友所说, 都没考虑到无辜的孩子
2. 老板待人没问题, 只是老师提离职, 老板始终不让走
(例如学期前就提说要走人, 老板却不愿意放人走, 也不再请人)
所以最後老师只好提劳基法的规定, 要求走人
我觉得, 老板有问题, 老师也有问题
老师的问题是, 一开始看到老板没有放人的打算, 而自己非走不可
就该早点提劳基法走人, 而不是等到学期中才说要走人
3. 老板很糟糕, (可能是不尊重老师, 苛扣薪水, 任意加重工作)
老师受不了, 所以只好提劳基法走人
我觉得, 这是老板的问题, 不能怪老师不管孩子
而我一开始的设定, 不好意思, 是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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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96.127
1F:推 OD1109:90%的老师看到文章第一反应是第三种125.230.161.135 10/13 00:28
2F:→ OD1109:90%的老板看到文章第一反应是第一种125.230.161.135 10/13 00:28
3F:→ OD1109:立场不同而已....125.230.161.135 10/13 00:28
4F:→ vvbird:是的, 所以我只好全列出来 123.204.96.127 10/13 00:34
5F:推 tryerror:应该说 老板不会觉得自己待员工不好 218.164.160.84 10/13 00:34
6F:→ vvbird:目前看原 po 板友的反应, 应该指的是第一种 123.204.96.127 10/13 00:34
7F:→ tryerror:当然老板都会觉得是第一种 218.164.160.84 10/13 00:34
8F:→ vvbird:tryerror: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123.204.96.127 10/13 00:34
9F:→ vvbird:混在一起, 就会很难讨论 123.204.96.127 10/13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