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sky1106 (叶子)
看板CS_TEACHER
标题[恶劣] 请问各位乡民,我该怎麽办
时间Sat Jan 24 00:01:42 2009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作者: jasonsky1106 (叶子) 看板: Salary
标题: [恶劣] 请问各位乡民,我该怎麽办
时间: Sat Jan 24 00:00:12 2009
主要是别让求职者再掉入陷阱,所以希望能做此表让大家小心!
公司名称可不必全波,怕会引起不必要误会。
希望大家别再让资方吃得死死的,劳方一定要自保,请多利用各县市劳工局:)
发文者,请小心所写的每个字,『言论』板主群不负责任喔!
公司:xx教育事业 住址台中市公益路 电话 恶劣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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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约1月20号提离职,该公司年假是1月24~1/30,规定1月31号要回公司上班,
该公司主任要我1/31那天顺便交接。
刚刚接到该公司管财务的小姐打电话来说,我做到今天就好(1月23日)
但还是要我1月31日去交接,但她说那天不算上班→这是我觉得不合理的第一点。
後来我觉得怪怪的,打电话去问她,那我这个月没请假没旷职,如果你最後一天不算
我算过那我应该只差一天的薪水对吧?
结果她说,不是,她不知道怎麽算的,说这个月应该有23.5天应上班天数,依打卡卡片
来算,我只有上班16天,等於我一月薪水是先除以23.5再乘上16,我问她为什麽一差就
差7.5天,她给我的答覆很夸张,说每家公司本来就不一样,再者放假是没跟家长收学费
而且後面也要补课,那我假先放了,之後却没办法补课...之类的理由,但我越想越不对
,他们事先没跟我说放春假要补课,再者春假本来就不算工作天数,她以这样的理由,就
要扣我7.5天的薪资,实在很不合理,不知道有没有懂劳基法的大大可以帮我一下,我想了
解他们这样算薪水合理吗?感恩喔 m(v.v)m
※ 编辑: jasonsky1106 来自: 122.118.15.81 (01/2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