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GARGENGAR (教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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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公共财的问题
时间Wed Jan 14 00:58:32 2009
※ 引述《wangliju (老爸说叫我要当法官)》之铭言:
: 今天第一天当解题老师,
: 就被学生问倒了,
: 学生问公共财没有排他性
: 那为什麽故宫是公共财
: 不付钱的人就不能进去了
: 这样不就有排他性了吗?
: 请各位板大解答
: 谢谢
所谓公共财是相对於私有财而言的。并不是政府提供的财货都是公共财,公共财是指在同
一期间内可以同时提供效益给两个以上的经济个体,而且具有集体消费,满足公共慾望且
由政府预算提供财货。其特性如下:
1.非敌对性(或称整体性、不可分割性、联合消费性):不会因为某人消费,而使他人无
法消费。
2.非排他性:此等财货不能排除他人使用。
【公共财】无须付费即可使用,并不具有排他性国防、治安、知识、公路、博物馆(免费)
【准公共财】需付费才可使用,具有排他性收费的博物馆(不分私人或公立)、有线电视、
台湾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私有财】付费後只能自己拥有或经过本人许可才能使用LV樱桃
包、adidas高科技球鞋判断公共财的标准如下:由政府提供的物品或劳务,必须具备『共
享性』『无法排他性』『不可分割性』『可重复使用』四种特性。十大建设包括核能发电
厂、中正国际机场、铁路电气化、台中港、中山高速公路、中国钢铁厂、中国造船厂、石
油化学工业、苏澳港、北回铁路等,为经济发展所需的基础建设,具有公共财(或准公共
财)的性质,不适宜或无法由民间提供,所以由政府供应这些建设。而核能发电厂,不属
於公共财,因为可以排除未付费者使用,此种需付出代价才可使用的(非免费)物品,只
能算是『准公共财』。邮局政服务、菸酒公卖也是一样!不过,89年版国编馆《公民与道
德》第三册只提到「共用财」(P.84),内文叙述则以「......公车、道路、公园、图书馆
、博物馆、天文台等等又是谁提供的?『大多数』也是政府提供的。....」(P.78)带过,
并未提及「公共财」与「准公共财」之差别。请注意『大多数』,其中像私营公车、私人
图书馆/博物馆就不见得是由政府提供。对学生来说,解释「公共财」与「准公共财」的
差别似乎有点困难,而在各版本之中,有提到「准公共财」的概念的,只有南一版本,而
南一新版的社会五已经修改内文叙述,仅在教师手册中加以解释,作为补充说明之用。因
此,可以预测的是,基测将不会出现「准公共财」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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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99.62.62
※ 编辑: GENGARGENGAR 来自: 114.137.61.253 (01/14 12:53)
2F:→ shaunon:辛苦G老师特地贴过来!!^^b 01/14 13:16
3F:→ GENGARGENGAR:嗯 谢啦 01/14 14:01
4F:→ GENGARGENGAR:南一社会市占已受翰林取代明显缩小 01/14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