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wnhi (虎老)
看板CS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关於毕业证书
时间Mon Sep 29 11:53:22 2008
补习班立案,教职员应提供学历证明是教育局的规定
除非你要离职了
否则班主任是可以如此要求的
当然如果班部另外将你登记为设立人或班主任,
这是涉及责任问题的,你当然可以拒绝
(不管他如何软硬兼施,绝对不能答应!以後会很麻烦)
保险起见:建议你将所有转交的证件影印本(包括身份证)
均详细注明:仅提供作为.........之用途,否则作废
要写在影印本正面喔!
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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