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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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正式版规20.0
时间Fri Mar 28 05:52:24 2008
与正式版规
19.0 版相异者,
乃:
1.
新增
1-6 条,
明订其他类徵求文,
一人一天一PO且24小时後删除。
2.
已多次公告之徵人文禁止推文,
宜私下信的规定,
以及禁止薪资面议、性别歧视等,
增订一周内二犯、一月内三犯者有短期水桶、劣退等规定。
请各位老师查照。
----------------------------------------------
正式版规 18.0:
(一)徵人文管理规则
1-1
徵人文,限与补教业相关之工作,
且
每人每天限PO乙篇,
若相同补习班,
不同ID亦不得重复张贴。
违者,删文。
学校教职,若与教学相关者,
亦可於本版发表徵人文。
家教相关之工作则不可在本版发文(含徵生与徵师)。
1-2
补习班不得以
推文方式徵人。
违者水桶
7 天。
并通知原 PO
修改推文,
或
删文。
1-3
(1)徵人文已发表逾
24 小时,
且由板主/小帮手收入首页後
删除.
(2)版主於置底文中整理近期之徵人文.
(3)置底文中之整理,不会有文章全文,仅有摘要,
徵人文全文在.
(4)置底公告中标明下列几项:
(A)日期 (B)原po 之 ID (C)徵人职务 (D)徵人地区(写县市)
(E)薪水 (
至少写出范围) (E)於之位置
(5)
徵人文中未详细写出前项之(A)~(E)点者,
直接删除不列入整理.
(6)一文多po,同间补习班同日多po,或洗版者,
第一次水桶一月,
第二次水桶三月,
第三次永久水桶.
1-4
徵人文不得加注性别限制,
违者,
删文。
徵文中填写性别喜好,如
女性佳 等词语亦同。
一周内二次或一个月内三次违犯者,
劣退且水桶一月。
1-5
徵人文内容
逐项必须完全符合中华民国法令,
例如
最低时薪、月薪之规定,
不可有遗漏、填面议之情况。
违者,
删文。
若薪资范围涵盖不符法令之薪资额者,
如: NT 85 ~ 120 / H
亦同。
一周内二次或一个月内三次违犯者,
劣退且水桶一月。
1-6
其他类徵求文,
顶让徵求、物品转让徵求、教具徵求、书本解答徵求等等,
各种单品转让买卖赠送徵求等等,
一使用者、一物品一天仅能一PO,
且 24 小时後版主将会删除之(不收录)。
违者首次删除,
一周内二次或一个月内三次违犯者,
劣退且水桶一月。
(二)推文管理规则
2-1
日志文:
不限主题,随意推文(但不可触犯犯版规
5、6 )。
一般文:禁止同时
无关乎原PO 且 无关乎文章主题 的讨论。
徵人文:合乎版规之徵人文,除版主、小帮手、值日生外,禁止推文。
但对於发表徵人文之补习班有特殊经历者(例如曾任职),
可推"有经验,可来信讨论"等类似言词。
2-2 罚则:
(1)有聊天嫌疑,由
版主或 值日生 在推文中提醒。
(2)同一日
第三犯,水桶一个月。
(3) 於合乎法令及版规之徵人文下批评该补习班者,
警告 ~ 水桶 7 天。
仅推文者,
警告~水桶 3 天。
(4) 对於徵人文之推文,若有和解书或法院判决可供证明
该发徵人文之补习班有违法情事者,
推文不受处罚。
(三)教师日志管理规则
3-1
由版主发文,
或由版主指定之人员发文,
其余老师不可以此文类发文。
违者删除。
3-2
禁止回文。
违者删除。
3-3
禁止无意义的连续推文,
尤其是推文娃娃。
违者删除推文,
并水桶
7 天。
3-4
若有
推文吵架之情事,
版主可该日志删除,
该日
没收日志讨轮。
(四)一般规定
4.
文章内文应为
三行以上,
20字以上,
且为有意义之文章。
违者,删文。
4-1
对於 各专业学科 题目发问文,
须
同时符合 下列条件:
(1)
不含题目须 50 字以上。
(2)发问老师须提供自己对题目的想法
超过30字。
(3)对问题的想法
不可太过粗糙(例:仅写很难、我想不出来,可能是甚麽答案...)。
违者,文章
删除且劣退。
违反前项规定,版主可直接删除劣退,
但经本版小帮手、该日值日生提醒并给予期限修改者,
版主须於
期限过後方可删除劣退该文(以第一次期限为准)。
5.
禁止
谩骂(推)文、抹黑(推)文、色情(推)文、人身攻击(推)文。
违者,删文劣退,
并水桶三月。
5-1
对於特定补习班予以攻击,
并於文中使读者可以推知该补习班的全名,
且攻击未有明确证据者。
发文者予以
删文。
推文犯之者
水桶三天。
经警告仍连续犯之者,
水桶三月。
5-2
对於某徵人文之补习班,
本版版友若有特殊经历欲分享,
此经历与感受可能触犯
5-1 条者,
请版上老师私下信件联络。
5-3
新闻报导之案件,
版上老师可对报导内容做讨论,
但不可扩张抹黑。
违者
删文、劣退,水桶三月。
5-4
文章、推文之标题、内容中不可含不雅词汇、脏话等(含谐音),
违者,
文章:初犯
删文,一月内二犯,文章
劣退并水桶 1 周。
一月内三犯,文章
劣退并水桶 1 个月。
推文:初犯
警告 1 次,
一月内二犯,
水桶 1 周,
一月内三犯,
水桶 1 个月。
6.
未达第 5 条之程度,
但在文章内或推文中,
语带酸味引起版友不悦,
或批评其他版上老师的专业,
版主可依情形之轻重,
处以
警告 ~ 水桶 7 天 之处分。
7.
洗版、闹版。
删文,劣退,水桶终身。
并向上陈报。
8.
推文洗版。
水桶
7 天。
无意义之推文(例如:邪灵斩),
亦同。
9.
不欢迎无关於补习班老师、补教业或教学相关之主题之推文或文章。
(EX.政治文)
亦
不欢迎徵家教(师/生)之(推)文.
违者,文章删文,严重者水桶 一个月。
以推文犯之,水桶 7 天,
并通知原PO删去推文或版主依情况删去文章重发。
10.
值日生可於本版协助版主控管版务,
建议版主作适当处分,
并由版主决定之。
仅因值日生非版主而抗拒建议甚至口吻不当者,
警告 1 次~ 水桶 1个月。
11.
禁止注音文,但描述学生或老师或主任说话语气者不在此限。
违者,删文。
12.
除版主外,禁止使用
公告 。
版主之公告,除版主外,
禁止回文 。
违者,删文,水桶 15 天。
12-1.
徵人文与揪团文,禁止回文,
二者有应徵或报名、提问等需求者,
应以私下信联络。
违者,删文,
一周内二犯者,水桶 3 天。
13.
於本版发表询问薪资的文章,
需符合下列格式:
(1)工作类别:
(2)工作内容:
(3)地区:
(4)学生人数:
(5)学生年段:
(6)老师学经历:
违者,
删文。
14.
违反版规相当轻微者,
版主可视情节依本条从轻处分,
甚或仅警告一次或仅代为更改文章名亦可。
(五)揪团文管理规则
15-1.
本版禁止
自行 发文 相约
出游,
有相关需求请至其他合适之看板,
违者,
删文.
15-2.
社团团体性质之揪团,
例如他版版聚、其他社团活动,
与补教老师性质及教学无关者,
禁止发文广告,
违者,
删文.
15-3.
社团团体性质之揪团,
与补教老师性质及教学相关者,
须先将揪团内容概略写信予版主知悉,
经任一版主审核同意,
方可 PO 文.
未经同意即发文揪团者,
删文.
15-4.
经同意发文者,
於文後须注明经何位版主审核同意,
未注明者,
删文.
未经同意却虚伪填写已经版主同意,
劣退,永久水桶.
15-5
虽经版主审核通过,
仍然请愿意前往参加揪团的老师
注意自身安全,
版主仅能尽量审查揪团动机,
无法保证揪团之安全性,
请各位老师见谅.
15-6
揪团文每人每周仅能发表
一 篇。
违者,
删文。
相同人不同ID之发表亦同,
严重者可依闹版、洗版相关规定处置。
(六)分身 ID 相关规定
16-1
已遭本版水桶之版友,
於水桶期间使用分身 ID 於本版发文或推文者。
该版友之原本ID及分身ID
均予处以、加重
水桶半年,
期限
累计计算。
分身 ID 发表之文章予以
劣退。
16-2
违反前条情况严重者。
提报本站帐号部门。
(七) 教材兜售广告相关规定
17.
本版 禁止兜售 "
着作权、智财权归属不明确"
或"
版主无从判断权利归属" 之教材、教具、书本、电脑档案。
亦禁止书商、参考书作者於本版推销。
(单品转让则准许)
违者,
删文、劣退、水桶一个月。
以推文犯之者亦同。
(八)私人纠纷处理规定
18.
本版不处理版友间
私人纠纷(含信件),
亦禁止议论补教老师(含版上或非版上)之
私生活(包含感情等隐私),
请依适当管道处理、发文或申诉。
违者,
删文、劣退、水桶三个月。
以推文犯之者亦同。
(九)施行办法
19.
本版规
经另二位版主推文附议後生效,
未生效前,
适用正式版规 19.0.(可於公告区找寻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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