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kman (天蛋O小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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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大学生捡到笔电 先估价再索酬
时间Sun Oct 30 12:30:35 2011
新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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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大学陈姓女学生遗失一台笔记型电脑,被高雄正修科技大学林姓男学生捡到,林先找
电脑商估价,向陈女要求一万元酬金,讨价还价以三千元「成交」,双方昨天约在凤山警
分局交款。
女学生的妈妈无奈叹说:「现在学生书都不知念到哪里去?」提供领据的员警也摇头,认
为这虽是民事协调事务,但林同学没先将电脑归还失主,竟先去估价,当做向失主索讨「
留置权补偿费」依据,实在太现实了。
陈姓女生说,她本月初到高雄参加一项研讨会,忘了把笔电带走,原以为找不回来了,後
来接到警方通知,说有人捡到,原本还很开心,没想到对方却开口要一万元酬劳,害她一
点也开心不起来,心想「怎麽有这种人?!」
女生的妈妈表示,对方协商时,自称找二手电脑商估价,电脑约值三万六千元,要求三成
、一万元酬劳「很合理」。
陈同学表示,她的笔电买了快一年,当初才买一万九千元,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
一万要不成,开口要五千,双方协议才降到三千元。
陈妈妈表示,讨价还价过程,对方还说她们口气不好,要寄存证信函,让人傻眼。她说,
原本她可以直接把钱请警方转交,但决定邀对方「面交」,就是想看看这位男同学「长什
麽样子?」
双方昨天约在凤山警分局交款,男学生可能也觉得不好意思,一进警局二话不说,签了收
据拿钱快闪,双方眼神几乎没有交集。
陈妈妈说,「很无奈啦!」,原本想说如果对方没开口要钱,还可以包个红包致谢,但演
变成这样,「就当破财消灾吧!」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彩秀指出,捡到失物应该归还失主,否则就触犯侵占遗失物
罪。
但民法规定捡到东西的民众,有权向失主要求失物价值的三成作为报酬,称为「报酬请求
权」;至於是否有违道德,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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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这位林姓同学并没有错
但以社会的观点来说,还真是让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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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even0529: 小学时会有人说要烙国中生打人 05/20 12:19
→ teven0529: 国中时会有人说要烙高中生打人... 05/20 12:19
→ manikki: 可是高中没人说要烙大学生打人 05/20 12:20
→ gg9: 因为大学生都在打魔兽吃泡面 要烙的话也只会烙赛 05/2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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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1.72.81
1F:→ st900308 :大学生了 还这麽可悲 我呸 10/30 12:37
2F:→ KiteSearch :还在雅虎首页新闻.... 10/30 12:41
3F:→ qwezxcfgh :估价3万多... 10/30 12:43
4F:→ qoo2054 :可悲,捡到不去警察局而是先去估价,这不是侵占? 10/30 12:48
5F:→ wishcharles :依法有据 大学生没错(盖! 下一位~ 10/30 12:48
6F:→ PENNYsafe :林同学~几时要出来阿~ 10/30 12:59
7F:→ fcj4 :丢脸丢到学校去... 10/30 13:04
8F:嘘 qazwsx6107 :有没有人要转贴给校长看看 ?? 10/30 13:08
9F:→ trymyth :人家买一万多 林同学却估价三万多.. 10/30 13:09
10F:→ qazwsx6107 :我刚刚看东森新闻~~有上新闻喔不算头条大概12.30才报 10/30 13:09
11F:→ askyoko :八挂版18825篇,推文提到.... 10/30 13:15
12F:→ askyoko :Ethric:正修学生像都吃ㄆㄨㄣ一样.... 可以去告了! 10/30 13:16
13F:→ chy000 :虽然法令条文是正确的.但以人性来说同学的品德 10/30 13:47
14F:→ chy000 :要在教育一下.衡量一下为失主着想一下. 10/30 13:47
15F:→ pass9527 :八卦板有的评论让人火......... 10/30 14:26
16F:→ qq1234 :丢脸 10/30 15:33
17F:嘘 q76211635 :丢学校的脸 10/30 15:37
18F:推 BIGGGY :正修不意外 10/30 16:00
19F:推 qazwsx6107 :这完美诠释了正修人务实守法的美德 10/30 17:22
20F:→ ar32 :敢拿钱有种花吗? 最後不是还是要捐出来 10/30 18:06
21F:嘘 fj91118 :正修很意外吗 ?? 专出一堆垃X台客 10/30 18:21
22F:嘘 sads333 :对毁损正修校誉的这位同学,学效应该处置才对 10/30 19:44
23F:推 qazwsx6107 :林姓同学 出来面对吧!!但是没犯法 要面对啥? 10/30 20:13
24F:→ qazwsx6107 :好像只有观感不佳~~~~~学校也不能处置 10/30 20:15
25F:嘘 dirtyroot :嘘一个先 10/30 21:13
26F:嘘 takmingnoob :正修悲剧 以後企业谁敢用你们法律素养高尚的好学生 10/30 21:43
27F:→ takmingnoob :乾脆开个法律系都去考检察官/法官/律师 不是很棒吗 10/30 21:44
28F:→ takmingnoob :学校应该表扬才是 加油 希望看到学校新闻稿 10/30 21:45
29F:嘘 zft777 :满高尚的啊 科科 三成错了吗 QQ 10/30 21:45
30F:→ killerkuma :石田三成 10/30 21:51
31F:嘘 giibaball :丢脸!! 10/30 22:44
32F:→ mmnnm :校誉已经不好了..还雪上加霜.. 10/31 12:14
33F:→ ortz :某报有提到他是四年级 10/31 13:24
34F:→ jians :水果吗!哈哈 10/3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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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嘘 kuroha927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10/3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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