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tober29 (小刺蝟)
看板CSU
标题[校务] 99年第一学期日间部办理就学贷款注意事项
时间Fri Jul 23 21:18:46 2010
http://eca.csu.edu.tw/OnlineEditer/files/uploads/991-2.pdf
一、本学期就学贷款资料收件截止日:99/8/31(星期二)
二、本学期台湾银行自 99/8/1 开始对保。
三、可申贷项目含括:学杂费、团体保险费、实习费、住宿费
(校外住宿者就贷金额最高可贷17,000元,但需检附租赁契约方可申贷)、
书籍费(最高可贷3,000 元,书籍费为可贷或不贷款项目)、
生活费(每学期最高可贷30,000 元,需检附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方可办理)。
四、为办理就学贷款「书籍费、校外住宿费、生活费」退费拨款作业,
请务必先行确认已缴交学生本人之金融机构 (含邮局)存摺封面影本至行政大楼二楼
出纳组。
五、申贷校外住宿费或书籍费者,溢贷金额退费需至12 月中方可退费至学生个人帐户,
退费时程较晚,请视个人需求决定是否申贷。
步骤一 登录台银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网址
https://sloan.bot.com.tw/)
填写就学贷款申请书,完成後列印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一式三份,
再到台湾银行任一家分行办理对保。
步骤二 每一教育阶段【二专、二技、四技、研究所、博士班各为一教育阶段】
第一次申请同学: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下列资料至台湾银行国内各分行
办理签约对保手续:
■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一式三份)
■申贷日前3 个月内户籍誊本2 份
(含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户籍不同者,需分别检附):
1 份交台湾银行、1 份给学校承办,不可用户口名簿影本替代
■印章、国民身分证(学生本人及保证人)
■注册缴费单(请勿先行缴费)
步骤三 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後申请者:如连带保证人不变,由学生本人携带下列资料
至台湾银行国内各分行办理手续:
■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一式三份)
■学生本人国民身分证、印章
■注册缴费单
步骤四 对保手续完成後,请将下列资料於99/8/31(二)前缴交至活动中心二楼课外活
动组或挂号邮寄至
83347 高雄县鸟松乡澄清路840 号课外活动组 收,不受理传真资料。
■台湾银行已盖章之就学贷拨款通知书第二联:学校收执联。
■注册缴费单(请勿先行缴费)、住宿缴费单
(未住学校宿舍者免附,申贷校外住宿者尚需检附租赁契约)
■首次申办或资料有异动者需另检附申贷日前3 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乙份
(包含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若98 年度家庭年收入高於120 万之同学,请携带个人私章、户口名簿影本,以及就读
高中职以上之兄弟姊妹已盖99 学年度第1 学期注册章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步骤五 由学校汇整申贷资料送财税中心查核学生98 年度家庭所得,查核家庭所得後所需
负担利息如下:
■家庭收入所得为114 万以下之家庭(在学期间申贷利息由政府全额补助)。
■家庭收入所得逾114 万至120 万以下之家庭(在学期间学生须自负半额利息)。
■家庭收入所得在120 万以上之家庭,家庭有两位以上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者方可办理
贷款(在学期间学生须自负全额利息)。
◎注意事项:
(一)就学贷款若经审查未通过亦或申请後取消就学贷款者,经学校通知日起二周内
请务必完成学杂费补缴,逾期未缴纳者视同未注册。注册逾规定期限者将以退学论,
攸关同学权益务必谨慎、小心。
(二)如享有学杂费减免、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或公费补助者,贷款金额需先扣除补助
(减免)後之金额(仅能申贷减免後之差额,不能多贷)。
(三)未依期限办理及就贷资料不齐全者,将不再受理,视同贷款手续不完全无法核贷。
(四)相关就学贷款问题,请详阅学务处网页,或电洽07-7310606 转112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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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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