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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的 hackers 和 open source 发展?
时间Thu Jul 14 14:40:45 2005
※ 引述《Platin (小虫)》之铭言:
: 您这些竞争竞利的零和论点我无意评论。我只想指出 Open Source 的性质
: 让 OSS 软体可以百花齐放,让独占变成不可能。我认为我目前观察到的事实都
: 支持我的论点。而且,在 source code 都开放可以自由使用的情况下,我无法
: 想像 "独占" 可以变成事实。
写程式所用的 gcc 难道不正是一个例子? 你的 CLE 不是一个例子?
Apache 不是一个例子? XFree86 不是例子?
有多少类别的软体都是一提到就马上让人联想到唯一的软体? 独占不代表
完全没有竞争者,否则这就跟微软说 Windows 有很多竞争者是一样的。
没有可以威胁到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的其他产品,包括其他产品的联合也
是一样,这样就是独占了。
OSS 独占的情况不存在不普遍吗?
: : 至於所谓 "只要有人改出功能更强的版本", 这样的前提是很难持续成立的。
: : 单一软体发展到後来,就会被自己的规模压垮,使得自己无法发展,竞争者也
: : 无法取代,正如同 sendmail 的长时间停滞,到後来都在补洞而缺乏改进。
: 您对 sendmail 的评论是跟事实不符合的说法。新架构的 sendmail X 正在发展,
: 前几天才刚释出新的 alpha 版;这几年 sendmail 还加入了 milter 的新功能。
: 您该问的问题是 RFC update 了多少,还有 MTA 到底还能做什麽的问题。
: 至於 "竞争的真空",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 smail/exim, 他们难道是 sendmail
: 发展不下去了才出现的吗?
现在 sendmail 当然是有在改进,但是在以前,特别是 qmail 发展以前呢?
大家对於 sendmail 的抱怨可不是假的。
: : 这东西的问题在哪里? 就是软体发展的不同思路没有机会发展成熟,需要时间
: : 来验证的东西,将无法在这样的竞争下得到适当发展。
: 去看一看那些 MTA 的发展,正就是一个软体发展不同思路共存共容的很好例子。
: : 重点是它曾经独占过,这事实是成立的。
: : 而任何软体取得独占地位,就没有其他的发展思路得以成形的机会。
: 这又是一个错误的观察,在 CLE 独占 Linux distribution 的同时,中文化的
: 工作在 FreeBSD 上面其实是更蓬勃地在发展着的;同时还有 debian-tw 跟 X I18N
: 等等的努力,哪有 "没有其他的发展思路得以成形的机会" 的这件事?
同样的话,换个方式来说: Windows 在独占 PC 作业市场的同时, GUI 的工作
在 Unix 上面其实是更蓬勃地在发展着的;同时还有 OS2 和 NeXTSTEP for
Windows 等等的努力,哪有 "没有其他的发展思路得以成形的机会" 的这件事?
我们会这样看待 MS-Windows 对於创新的影响吗?
: : 也因此 OSS 的变化经常是改朝换代式的,初期的激烈竞争及一段时间的独占
: : 停滞,最後整个被淘汰。
: 这我不认同,您在提出论点的同时,恐怕要多用事实来支持才行。OSS 多的是演化,
: 而不是革命,所谓的改朝换代,新朝代往往还是在旧软体的 code base 上面发展
: 出来的。这样子的例子太多了,如 gcc -> egcs -> gcc-3; X -> XFree86 -> X.Org.
: 也正就是这样的知识分享跟累积,才造成 OSS 的强处。
你不如说 Windows 3.1 -> Windows 95 -> Windows NT 的发展,致使软体
演进有延续性和累积性。
我们讨论创新的时候,是在讨论着透过新观念的发展成熟,而迅速对使用
旧观念的产品的市场地位产生竞争性,而不是既有产品的改良发展。
就像在任何软体公司中,任何软体的重要变革,多数都是由调动部分资深
开发人员,分享既有程式码,组织新软体团队的方式进行。
同一个阵营当中的变化,正如一家企业内的变化,是不能当作是一种良好
创新发展的演进证据。
在同一个基础上实现真正的百家争鸣,才是竞争创新的明证。
: : 把 source code 当成可以任人轻易修改的,是一个大问题。这是牵连到软体
: : 工程部分的事情,而不是有了 source code 谁都能改出 "更强的新功能"。
: 没有 source code,连改都没得改,更没得玩啦。 :)
: : 所以我说,想要修改软体的话,最好就是把 GPL 的 code 当做不存在,不要
: : 把 GPL 当作是一种开放的东西。它不够开放、不够自由。
: : 我所要论证的,也就是 GPL 软体不配称为自由软体。就是这麽一点。
: : 而将不够自由的东西宣称为自由,是一种伤害自由的行为。
: 前面已经有人提过,立场不同,果然对自由的定义不同。您这里提到的自由,
: 是 "使用别人写的 code" 的自由,没错,GPL 在这一点上是绝对不自由的。
很高兴我们终於有了共识。
我认为 open source 却不是真正的 open, 并诉诸道德性用词 free,
这样就是一种错误。
: : 这样说才有问题呢,重点是在於价值。
: : 比起程式码来,好的研究的价值更高,需要花的智慧更大,有可能创造出更多
: : 利益,而这件事已经是社会传统的一部分。
: : 这样的分享比起程式码的分享更有价值,於是,我还是重复地说: GPL 不但不
: : 占据道德制高点,更是一种伪道德的宣称。请注意 GPL 不只是一种授权方式,
: : 更是一篇诉诸自由的宣言,所以才会有如此争议。
: 不懂您在讲甚麽。您拿学术论文来类比,我说这是错误的类比,很简单。
: GPL 道德不道德的,我没有讲过,也没有兴趣。
而那正是我在谈的主题啊,创新、竞争、分享、开放、权利划分、道德诉求的
正当性、开源软体的人才争夺... 这才是我反对 GPL 的原因。
: : 你看,这里就显然把程式码的再利用称为 "投机", 并站在 "私有软体" 的
: : 对立面,把软体的加值行为描述成不堪的错误作为。
: 请不要紮稻草人,我说的投机者是 "想要利用他人 GPL code" 的人,我也没有
: 站在私有软体的对立面,私有软体只要不用 GPL'd code,就不受 GPL 约束。
: 用别人的 code,愿意把衍生的结果开放出来,我称为 OSS developer,
: 不愿意的,就是投机者了。GPL 不保障/容忍 投机者,但是保障 OSS developer
: 的心血不会被别人拿去当成私有软体出售。
: 用人家的东西,不愿意照人家定下的版权行事,反而骂人家 "假自由","邪恶",
: 这种行为,则是连投机者也不如了。
谁说要用人家的东西了?
重点是愿意为社会贡献心力的软体人才有限,这些人多数本来就是愿意
不计个人收益,而可以为社会创造文明的结晶、人类共同财产,这样的
行为,社会也有机会给予这些人名声及其往後转向商业发展的报酬。
而有某社群意图将这些人收编至其社群名下,只为其社群贡献,并几近
永久地收编,正如同统一教大谈世界和平、家庭价值,而将愿意为世界
和平、家庭价值贡献力量的人收编为其教徒,批评者就被打为对立者、
不希望世界和平来到的军事商业复合体的逐利者,这样正确吗?
这才是需要深思的地方。
: : 这样的观点正是应当被谴责的。因为它伤害了软体发展的利益,这甚至比
: : GPL 本身的问题更严重。
: : 既然是开放,就应当成为社会公产,人人得而利用,这样才是开放的意义,
: : 否则这样的开放只是假开放,这样的自由只是假自由。
: : 当然没有人能说开放就一定要完全开放,问题是不够开放就不该宣称完全
: : 开放,不够自由就更不能以自由之名号召群众。这才是一种道德上的投机
: : 行为。
: 嗯,"社会公产..." 我闻到共产主义的味道。
错了,知识财产权发展的用意,正是为了在社会公产与个人报酬之间,
取得一个平衡,所以各种知识财产权都有其年限,超过年限後即为社会
公产。
这样的设计正是在兼顾社会公义与个人利益,并且促进人们为文明长期
进展提供贡献,只是旧有的法律不能适应现代日新月异的科技进展,而
产生出一些畸型现象。
开源运动之所以能迅速引起共鸣,正是对於这些畸型现象的一种反击,
而这样的反击,应该要能重新纳入社会机制,以制止少数软体供应商的
不正当暴利,并让这些对社会有所贡献者能获得社会保障。
GPL 的出现,伤害了这样的可能性,其设计才是不折不扣的共产主义。
并不是说共产主义本身即为不当,而是忽视人性逐利的倾向,致使一个
立意良善的主张,走到社会正常商业活动的对立面。
: : 这东西都是当年大家闲谈的东西,要找证据只能从论坛挖,我是没这个
: : 力气,这印象也未必正确,因为有些是语气的问题,或有些想法可能是
: : 讨论过程中别人讲的,而等到他出名之後,常常上媒体说话,自然感觉
: : 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 除非您是跟 Linus 直接问的,我恐怕您的印象是错的。Linux 是全新的
: code base,没有甚麽被迫 GPL 的问题。甚麽 kernel 跟 distribution
: 後来分离产生重大利益这个更是天方夜谭了。
: 一样,您在提出论点的同时,恐怕要多用事实来支持才行。
这我了解,所以既然您提出了资料,而我没有那麽强烈的求取证据的精神,
於是我也只是解释自己的发言由来。
: : 但我确定他说过 "GPL is not perfect", 并希望 GPL 有所修改的话。
: 这跟我们的讨论有关吗?我也觉得 GPL is not perfect 啊. :)
因为这是一种 Linus 对 GPL 不满的证据,当然这并不充份。
这种感觉的东西,除非当事人亲自发言,否则所有推测在要求证据的
情况下,都是难以成立的。毕竟除非是公开决裂,反对意见一般不会
明白说出口的。
正如同早期李登辉的所有发言,都是拥护中华民国反对台独的,但是
民间始终流传的李登辉台独倾向的意见,在要求证据的情况下,完全
无法成立。
只是,没有证据并不代表它不成立。当然,我的意思也只是在保留其
可能性而已。
: : 倾销是用低於成本的价格卖出以达成某些目的,而绝大多数的 OSS 显然
: : 成本不为零而售价为零。
: : 自然这就是倾销了。
: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边际成本跟不用金钱衡量的效益?
: : 沙乌地阿拉伯要倾销石油,其他的产油国就会说不可以,这也就是石油
: : 输出国家组织 (OPEC) 的由来,大家协定产量以维持石油价格。还正好
: : 就是因为沙乌地阿拉伯的产量太大的关系。
: 好回答,所以被倾销国不但不会说不可以,还大大欢迎,是其他产油国
: 说不可以。难怪今天一提到 OSS/FS 就有一堆软体业资深人士要出来大
: 喊 OSS 有问题。
别忘了还有环保人士也会反对,因为这样的倾销挤压到替代性能源、
永续性能源,以及节能科技的发展。
: : 这和我所知完全不同,在 OSI 之前早就有 open source 一词了,等到
: : OSS 被 OSI 限定其意义,那可真是喧然大波呢。
: 底下是我用 "open source" 为关键字在 Google 上搜寻 comp.* 的结果:
: 35 from Jan 1, 1993 to Dec 31, 1993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42 from Jan 1, 1994 to Dec 31, 1994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57 from Jan 1, 1995 to Dec 31, 1995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64 from Jan 1, 1996 to Dec 31, 1996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64 from Jan 1, 1997 to Dec 31, 1997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7,500 from Jan 1, 1998 to Dec 31, 1998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23,500 from Jan 1, 1999 to Dec 31, 1999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15,900 from Jan 1, 2000 to Dec 31, 2000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32,300 from Jan 1, 2001 to Dec 31, 2001 for "open source" group:comp.*
: Netscape Meeting 是在 1998 一月 (?),OSI 是在 1998 二月成立,明显 open
: source 这个词在这之後才有被广泛使用。在这之前,一年只出现过几十
: 次 "open source" 的词,还大多数是 printf("Cannot open source file.\n");
: 您要说 "早就有 open source 一词了...OSS 被 OSI 限定其意义,那可真是喧
: 然大波呢",不知道证据在哪里。
: : ESR 应该不是最早使用 open source 一词的人,只是他们建议使用 open
: : source 取代 free software, 才成为比较明确的代名词。
: 一样,您在提出说法的同时,恐怕要多用事实来支持才行。
comp.* 本来就不太会讨论这种东西。
而我分明记得在 1995 年左右,在 C++ template 将造成软体原始码无法
获得保护的论战中,就已有人说 open source 必定是一种趋势,软体的
利益将逐渐转移到设计、专利和使用习惯上。
而像 MFC 公开并不代表 MFC 就没有利益可言,而且类似 Linux 更是将
整个作业系统的原始码公开。
後来 open source 一词也断断续续听到。
这种提证据的事,我不在行,所以您有证据,那就是你对好了,这我没有
多余意见。网路的讨论,我最不喜欢的做法之一,就是搞到大家拚资料,
那根本就不是重点。
: : 简单来说,我认为狭义的 open source 就不应当对软体发布和改作有所
: : 限制,广义的 open source 则可泛指一切允许他人存取 source 的做法。
: : 那种把一个词限定其专有意义,不允许其他的解释,真的是非常过火的
: : 做法。基本上我是相当不认同的。
: 没有共同的定义,无从讨论起。您认知里面的 open source 跟被广泛
: 接受,众所皆知的定义不一样,那该怪社群没有跟着您改定义吗?
谁说没有共同的定义,就无从讨论起?
一个词的意思,本来就不是用定义出来的,而是被使用出来的。
难道有人定义了「自由」,我们就不能讨论不同观点甚至私人感受的「自由」?
有人要定义 open source, 难道我们就一定要接受?
对了,这就是文化霸权,强迫他人接受自己定义的力量,也正是後现代思维
所要反对的东西,透过去中心化、语言的延异、读者权力的兴起,用来对抗
语言及思想的规制和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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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eader 来自: 61.222.173.29 (07/14 14:42)
1F:→ blc:建议把政治性的东西删掉,问题已经够复杂了, 140.137.32.71 07/14
2F:→ blc:不需要政治取向的意见使情况更复杂. 140.137.32.7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