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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的 hackers 和 open source 发展?
时间Wed Jul 13 02:09:20 2005
※ 引述《Platin (小虫)》之铭言:
: 在这个 thread 看到不少混淆视听,与事实不合的论点,我希望可以稍作厘清,
: 不要误导了对 Open Source/Free Software 还在认识阶段的新人。真正有兴趣
: 的朋友,应该避开网路上的道听途说 (包含这一篇),直接去看看 OSI 跟 FSF
: 的网站吧。
: http://www.opensource.org/
: http://www.gnu.org/
: 1. 关於:
: <quote>
: 因为同一类型软体,能够存活的开源软体极少,会比商业市场下的状况
: 更少。开源软体有其天然独占的性质。
: 而独占将导致创新的不易出现。
: </quote>
: 这个论点绝对不符合事实。事实上,OSS 软体因为原始码开放,常常造成众多
: 衍生版本,根本不可能独占。至於创新这点,看看 Firefox/X.Org/...
: 以及以下的众多软体目录站台吧:
: FSF/UNESCO Free Software Directory:
: http://directory.fsf.org/
: http://freshmeat.net/
: http://sourceforge.net/
OSS 跟独占之间的关系,请用经济的长期观点来看待。
同一 OSS 有很多衍生版本,跟此一类别软体的数量稀少,及个别软体在市场
占有率达到极大,并不互相违背。
而衍生版本和原始版本之激烈竞争,而後某一版本脱颖而出,在短时间内就
重回独大地位而迈向独占,我想 p2p 的档案分享软体的例子很可以说明。
前後大约五年时间, p2p 档案分享软体的市场演进,可说走过商业市场上,
十年以上的变化,改朝换代之迅速,同类型衍生软体大量出现,在极短时间
之内却又几近消亡,变化速度之快,极为惊人。这正是 open source 造成的
结果。
也就是说 open source 促使软体市场的竞争大幅度加速,用比商业市场更为
快速的时间走向产业生命周期的终点,而且没有法律可以制止独占的发生。
而像 CLE 那样的一统江湖,确确实实地达成独占,不正是您的丰功伟业吗?
怎麽反而出来说不可能独占呢?
: 2. 不少人提到 GPL 不自由,因为 "GPL 明白地限制你若使用 GPL code
: 就一定也要是 GPL 软体"。这也是一种混淆视听的论述。请注意, A 想要
: 用 B 写的 code,当然就得要尊重 B 对他自己写的 code 的授权条件,天经
: 地义。在 GPL 的状况,这个授权条件就是 derived work 要用 GPL 释出,
: 定下这样的条件是 B 的自由,因为 code 是他写的啊。A 假如不愿意接受
: 这样的条件,不去用 GPL 的 code就好了。
: 要讲 GPL 不自由,恐怕是某些想要占自由软体便宜,无偿使用别人
: 辛苦写好的 code 的投机客 (free rider) 才会有的想法吧。
那麽为什麽 BSDL 就不担心投机客的问题呢?
学术论文岂不更是生出来就是让人占便宜用的?
GPL 明明就是一种程式码的保护手段,却名之为自由,混淆视听。
世界上有无数真正自由的开放分享,怎麽就有人搞一个比别人不自由的东西,
然後却硬要冠上「自由」之名? 还要说这样的自我保护天经地义?
要自我保护没问题啊,但却又号称自己有多公开多自由,那不就是既要做 xx
又要建牌坊的表现?
: 3. "Linux 被迫使用 GPL" 的说法是错的。虽然 Linus 用了 GNU tools 跟程式库,
: 当初选用 GPL 是 Linus 跟 kernel developer 的自由,不是被 GNU 强迫的。
: 而且事实上这个 license 跟松散的开发架构也让 Linux 起飞壮大了。事实上,
: 时至今日还是有很多 Linux distribution 或多或少有非 GPL 的部份的。
不对,一开始的 Linux 并不是 GPL 方式释出,而是因为他在某些部分
使用了 GPL 的程式码,在一开始他并没有想到这有着作权问题,到了
後来被要求改用 GPL, 也很难再回头了。
Linus Tovarlds 後来也曾多次表示 "GPL is not perfect", 所以他在
Linux 以外所写的东西,都是以非 GPL 方式释出。
而後 Linux 将 kernel 和其他部分拆开,也正好是在改用 GPL 之後,
这个後来被大力赞扬的做法,一般推论上就是因为 Linux 被 GPL 绑住
所以才做出的脱困行为。
我对 GPL 的反感,正是始於那个时候。
: 4. 有人提到 Open Source 是 "不要钱的非传统倾销行为",把 Open Source 跟
: 不要钱倾销挂在一起,是一种错误的类比,根本忽视了 Open Source 造成了
: 市场不可能寡占的事实。而且,把 Open Source 跟 "不要钱" 挂在一起,则
: 是对 OSS 的本质无知了。
Open Source 在软体市场上的最重要表现性质即是免费。并不是 OSS 一定
不能收钱,而是它很难收钱。
正如同商业软体也有很多免费软体,但我们不会说有人指称商业软体要钱
是对商业软体的本质无知。
: 5. Open Source Software != Free Software, 没错,不过刻意把 OSS 跟 FS 区分
: 开来还贴上不同的标签,则是对历史演进的刻意漠视。
: OSS 的起源是作为 Bruce Perens 跟 Eric S. Raymond 这帮人为了向软体业界
: 推销自由软体的 "羊头", 这点有太多历史文件都谈到过,小弟不再赘述。当然,
: 後来 OSI 跟 FSF 强调了不同的面向,但是比较一下底下两者的定义,识者可以
: 清楚看出两者不可分的关系,更不可能导出 "OSS 值得使用, GPL 邪恶" 这样
: 的结论来的:
: The Free Software Definition:
: http://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
: 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
: http://www.opensource.org/docs/definition.php
: 其他像 "共产党", "Stallman 这个野心神棍", "GPL 病毒"... 等等,则是
: 戴帽子的没内容论述,不值一评了。总而言之,有兴趣的读者应该去读读
: FSF 跟 OSI 的原始文件,才能够避免网路上道听途说,积非成是的片面之词。
OSS 是後来被 OSI 利用注册商标的方式获取此名词的诠释权,事实上这是
极有争议的作为,我们在讨论 open source 时,并不是在指 OSS(TM) 这个
东西,而是在指 open source 这件事情。
以个人意见, OSI 的做法可称之为恶心了,但由此可知大家为了抢得名词的
诠释权,以占据文化霸权地位,是有多麽不择手段和惨烈,并不比商业公司
高尚到哪里去。
所以我经常不使用大写的 Open Source 而用 open source.
对於在 OSI 出现以前,在软体界已有多年传统的大量 open source 行为而
予以忽视,才是对於历史演进的刻意漠视。
我很清楚您在 Linux 界的地位,但我是 1993 年就接触 Linux 的,并且
在当时就大力赞扬 open source 的软体开发方式,应该也影响了一些人,
论起接触时间之早,在台湾应该是数得出来的。
总而言之,对於一件事物的评价,请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辨,而不要光是看
别人写出来的宣传文件就全盘相信,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更不要因为 Linux 是使用 GPL, 就为了爱护 Linux 而在 GPL 上放下情感,
一个成天就想逼迫 Linux 改名为 GNU/Linux, 在任何地方首先想到自己的
名声的人及其从属组织,是不值得爱屋及屋的 (你们难道没有一点点怀疑和
奇怪这种不顾他人意愿的改名行为吗) ,该从 FSF 扑天盖地的宣传中醒来
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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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eader 来自: 61.222.173.29 (07/13 03:07)
1F:推 drapia:完全同意,用 BSD(L) 是最好的选择,尤其在台湾 ! 140.96.178.115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