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shan (我要加入剑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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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的 hackers 和 open source 发展?
时间Sat Jul 9 23:23:51 2005
※ 引述《reader (读者)》之铭言:
: : 光是vi的同质性编辑器就有nvi、vim、elvis等等
: : 看不爽vi,可以用emacs、joe、nano等等等
: : 我不认为open source software会比商业软体有更多独占的行为
: : 至少现在是如此
: 你所讲的软体,除了 X server 之外,全都是有强烈使用习惯问题的软体。
: 这些软体也是微软所急切想要独占的领域,也因此大量采用不公平竞争手段
: 来打压其他厂商,致使非商业软体和非商业软体的独占性差异,就比较较难
: 显现出来。
: 以微软不占独占地位的文字编辑器来讲,商业性质的文字编辑器,只怕没有
: 上千种也有数百种,数量上远比非商业软体来得多上许多。
: 其他像邮件伺服器软体,被 sendmail 独占到问题严重了,才出现竞争者,
如果sendmail是独占的
那现在应该还是sendmail独大啊?
这个例子反而证明了软体如果无法进步
就会出现许多竞争者取而代之
: X server 也是 XFree86 一家独大吧,哪来的一狗票?
XFree86底下就有许多分支 如Keith Parkard的KDrive至FreeDesktop Xserver
之後4.4出现广告条款
於是另一群人又搞了XOrg
同样的道理: 只要有人看不爽XFree86 就会跑出来另起炉灶
我好像还没提ftp server有proftpd、vsftpd、wu-ftpd、pure-ftpd
http server有apache、thttpd甚至linux kernel的module
sql server有mSQL、MySQL、PostgreSQL等等等
: 有许多领域的非商业软体,只要一提到我们就立刻想到特定软体,几乎没有
: 竞争者,如果他们不想继续努力开发了,几乎就是只能等到大家都受不了,
: 才会有人出来取代。
: 没有经济诱因,没有竞争因素,我们凭什麽相信现在美国资深程式设计师们
: 仍在创作高峰期的情况,能够持续下去?
我也不知道
但事实是选择还满多的
只是有听过和没听过的差别而已
: : 哇 这不是很奇怪吗?
: : 既然code是原作者写的 所有权在他
: : 那麽使用者的自由就是由作者赋予的 而不是使用者本来就拥有的
: : 既然如此 何来侵犯呢?
: : 你用了它的code、享受了他给你的自由(可以看到source、可以随便散布、可以改)
: : 然後说「为什麽我要用GPL?为什麽他侵犯了我的自由?」
: : 这不是很奇怪吗?
: : 另外我也不太清楚GPL造成了怎样的罪恶
: : 可以举些例子吗?
: 当软体相互结合的情况愈来愈多,到时要开发软体就愈来愈难以避开
: GPL 的问题,选择不使用 GPL 的代价将愈来愈大。
要不要用GPL
这是开发者在动工之前就要想的问题
closed source也是同样的情况
用了GPL就要承担follow GPL的责任
就像用了closed source library就要承担那家公司倒掉、没人support的风险
如果你认为这是罪恶
我们应该先一起来抵制商业软体才是
: 所以现在重要软体,除了 FSF 之外几乎都不采用 GPL, 避免 GPL 的
: 问题,如果不是被迫, Linux 也不会采用 GPL 。
: 台湾却还是有一堆人以为 OSS = Free Software = GPL ...
: 你这话好像就是在说,中国的土地兼并都是自由意愿下明买明卖的,
: 哪有罪恶? 但人民困苦、王朝更替却跟土地的兼并有着绝对相关性,
: 因为它造成人民的贫困和阶级流动的停滞,人民的选择和发展空间就
: 愈来愈少,这就是不自由。
GPL和土地买卖的本质显然有明显地不同
一来软体并不如土地一般有实质存在
二来GPL的「交易」内容并非是货币 而是code的开放与否
GPL造成了使用者的贫困吗? 造成阶级流动的停滞吗?
使用者的选择变少了吗?
我不知道贫困的定义是什麽 也不知道什麽叫阶级流动
但我很确定 使用者的选择更多了
: GPL 并没有侵犯谁的自由,却限制了创作的自由,让我们不能在共通
: 基础上发展软体,如果世界上只有 GPL 和商业软体两种极端,那麽
: 我们都将会陷入软体创作的贫困当中,因为我们创作软体的回报,就
: 将完全被资本家或"宗教家"宰制,没有了中间性。
: 有着自由选择主人权利的奴隶,不代表他的自由不受限制。
: 权利切割是近代法学的一大成就,它尽可能加大了选择空间,也因此
: 人们的自由也就获得了扩大,自由就是选择的空间,而一个收束选择
: 空间的授权协议,即是反自由的契约。
: 再怎麽尊重他人自主选择的奴隶契约,都是反自由的契约。
你说的这些 商业软体都比GPL更不自由
它甚至不给你创作的自由
为什麽你光说GPL很「邪恶」呢?
我不认为商业软体是邪恶的
更不认为GPL有多神圣 或是所有软体都该GPL
但不可否认 GPL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进步
说它邪恶未免言之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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