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shan (我要加入剑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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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的 hackers 和 open source 发展?
时间Sat Jul 9 19:01:03 2005
※ 引述《reader (读者)》之铭言:
: ※ 引述《giive (lala)》之铭言:
: : 有吗???
: : Linux出现 M$也没倒,Mac也活的好好的
: : vim很好用,UltraEditor,EditPlus一样过的好好的
: 请单就开源软体内部,同性质软体的数量来计算。
我用了GPL software很久
还真无法理解什麽叫独占
desktop environment有KDE、gnome和XFCE
想要只用window manager,可以选强大的FVWM或小巧的blackbox
Browser只有firefox吗? 不,还有galeon、Epiphany和Konqueror
Office软体中 如果看OpenOffice不顺眼
大可用KOffice或abiword+gnumeric
X server又有一狗票 每个的特色都不太一样
或说文字编辑器
光是vi的同质性编辑器就有nvi、vim、elvis等等
看不爽vi,可以用emacs、joe、nano等等等
我不认为open source software会比商业软体有更多独占的行为
至少现在是如此
: : 其实我还是不懂 reader大讲的这段话
: : Stallman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做啥东西,
: : 没有限制你一定得做什麽东西
: : 你可以选择open source or not open,It will be OK!
: : 真正重要的是Free,你拥有选择软体的自由
: : open source的出现只是多一个选择...
: GPL 明白地限制你若使用 GPL code 就一定也要是 GPL 软体。
: 这样是哪门子的自由?
: 真正的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基础,否则这样的自由将会造成罪恶,
: 而要能不侵犯他人权利,首先就要把权利切割清楚,否则就会出现合法的
: 反自由行为,成为自由最大的敌人。
哇 这不是很奇怪吗?
既然code是原作者写的 所有权在他
那麽使用者的自由就是由作者赋予的 而不是使用者本来就拥有的
既然如此 何来侵犯呢?
你用了它的code、享受了他给你的自由(可以看到source、可以随便散布、可以改)
然後说「为什麽我要用GPL?为什麽他侵犯了我的自由?」
这不是很奇怪吗?
另外我也不太清楚GPL造成了怎样的罪恶
可以举些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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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211
※ 编辑: littleshan 来自: 140.112.244.211 (07/0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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