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kfisher ( 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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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告] 中山医学大学学生自治会章程
时间Sun Mar 12 12:06: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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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alfred (帅哥养成A计画) 看板: CSMUSC
标题: [公告] 中山医学大学学生自治会章程
时间: Fri Mar 10 02:23:25 2006
中山医学大学学生自治会章程
871008学生事务委员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中山医学大学(以下称本校)学生自治会为本校学生最高
自治团体,本章程位大学法及本校学生会组织章程暂行条
例制定之。
第 二 条 本校学生自治会由学生会与学生议会组成,其他学生自治
组织不得与其抵触。
第 三 条 学生自治会权利源自全校学生之付托。
第二章 学生权利及义务
第 四 条 凡本校在校学生(不含见、实习学生)均享有选举权(含
被选择权)、罢免权及参与学生会及学生议会活动之权利
。
第 五 条 本校学生享有全校投票权利。
第 六 条 本校在校学生应尽下列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之决议。
二、缴纳会费。
第三章 学生会
第 七 条 学生会为全校学生自治组织最高行政机关。
第 八 条 学生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各部会干
部若干人。
第 九 条 学生会正、副会长由全校学生选举之。
学生会一级干部由会长提名,经学生议会同意任命之。
第 十 条 学生会会长任期一年,期满得连选连任一次。
学生会正、副会长选举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 学生会会长应於就职时宣誓,誓辞如下:
「余誓以至诚,向全校学生宣誓,余必尽忠职务,无负同
学之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学校严厉之制裁。谨誓。」
第十二条 学生会会长因故不克行使职权时,由副会长代理之。副会
长不克行使职权时,由秘书长代理之。
会长、副会长出缺时以三十日为限,并应於代理期满前十
四日内办理正副会长补选。
第十三条 当新任会长无法产生时,原会长应继续行使其职权,直到
新任会长产生为止。
第十四条 学生会会长对外代表本校学生,对内掌理学生会务。
第十五条 学生会依下列规定,对学生议会负责:
一、学生会有向学生议会提出活动方针及报告之责。学生
议会议员在开会时,有向学生会会长及学生会各部会
首长质询之权。
二、学生议会对学生会活动不赞同时,得以决议移请学生
会变更之。学生会对学生议会之决议,学生会会长得
移请学生议会覆议。覆议时,如经出席议员三分之二
维持原决议,学生会会长即应接受或提出於全校投票
。
第十六条 学生会於学生议会第一会期开始前十日内,应将下学期活
动案及预算案提出於学生议会。学生会於学生议会第三会
期开始前十日内,应简明表册,提出决算及活动检讨报告
於学生议会。
第四章 学生议会
第十七条 本校学生议会为本校学生自治组织最高立法、监察机关。
学生议会组织纲要另订定。
第十八条 学生议会由议员组成,议员依规定由在校学生选举之。
第十九条 学生议会的设置各种委员会,并按学生会各部会之工作分
设委员会,调查一切事务。
第二十条 学生议会设正、副议长各一人,由学生议员互选之。
第二十一条 学生议会会期,每学期三次,自行集会,第一次於开学
後十日内召集,第二次於期中考後十日内召集,第三次
於学期终了前十日内召集。
每会期以六日为限,必要时得延长之。
第二十二条 学生议会於下列情事之一,得开临时会议。
一、学生会会长之咨请。
二、学生议会议员四分之一以上连署。
三、监事委员会咨请。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预算案须经学生议会三读通过。学生议会应於学
生会提出决算案三十日内完成审计程序。
第二十四条 学生议员於议会所做言论应受保障。非经议会函送,学
生议员应於会议上所做之言论及行为不得为议处学生之
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生议会议员不得兼任学生会一级干部及各系学会干部
,唯各系学会监事委员会不在此限。
第五章 学生投票
第二十六条 本校学生可经由全校学生之投票变更学生会与学生议会
之决议。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会长得将学生议会否决之覆议案交付全校学生投
票,经全校学生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过半数同意而通过。
若否,则学生会会长应接受或辞职。
第二十八条 全校学生投票,由学生会依规定办理之。
第六章 解释及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解释不明之处,由各系系学会合议。
第三十条 本章程之修改依下列程序之一为之。
一、由议员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之出席,其出席
议员四分之三之决议,得修改之。
二、全校学生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投票人数二分之一赞成
,得修改之。
前项第二款之全校投票应由下列程序提出之。
一、学生会会长之咨请。
二、在校学生两百人以上连署为之。
第七章 命令办法及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校学生自治法规,经学生议会制立者,称纲要、办法
或细则。
学生会得自行定立命令,唯不得与纲要、办法或细则抵
触。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与学生议会应将其任期内之活动造册存档五年,
以供参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生议会通过,送学生事务委员会议审核後实
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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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grant me SERE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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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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