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bit8855 (林强强)
看板CSMU-MTSA
标题医科院盃桌球竞赛规则
时间Sun Apr 11 21:30:22 2010
比赛地点:大庆桌球教室
竞赛规则及方法:
(一)竞赛分组:以系为单位。
(二)报名人数规定:每系最多两队,每队注册以十五人为限。
(三)比赛制度:
1、各组仅报名一队,则不举行比赛。
2、各组报名二队,采三赛二胜制。
3、各组报名三队以上五队以下,采循环赛制。
4、各组报名六队以上八队以上,分组循环预赛,分组冠、亚军采淘汰赛制。
(四)循环赛计分方法:
1、胜一场得二分,败一场得一分,弃权以零分计算,以积分多寡判定名次。
2、凡中途弃权退出比赛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赛之结果均不予计算。
3、积分相同时名次判定之优先顺序:
A. 两队积分相同时,以该两队比赛之胜队获胜。
B. 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时,以积分相同之相关各队比赛结果之胜场除以负场之胜率,大者为先;若再相同时,以该相关各队比赛结果之胜局除以负局之胜率,大者为先;若再相同时,以该相关各队比赛结果之胜分除以负分之胜率,大者为先;如再相同时,则由裁判长主持抽签决定。
C. 计算胜率的公式为:胜率=得点(局、分)除以失点(局、分)。
(五)比赛细则:
1、各队在规定比赛时间前十分钟至记录台领取比赛记录单,填妥後即提交大会,至比赛时间仍未提出名单出场比赛者以弃权论,如比赛时间有更动,以大会报告为准。
2、凡比赛发生非规则或本规程中无明文规定之问题,则由裁判长决定之其裁决为终决。
3、比赛采六人五点制,其顺序为男单、女双、男女混合双、男双、女单, 单双不得重覆;每局11 分,各点以五局三胜,各场以五战三胜制记分。
4、裁判由第三队派出一名担任,若当天只有两队出赛,则由两队各出一名裁判。
4、团体赛中任何一点,因未到被判弃权时,取消该场其後各点之比赛资格。
5、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桌球协会审定之最新规则。
八、奖励:取前三名颁奖。
九、申诉:
(一)比赛发生争议时,如规则有名文规定者,依规则判定之。
(二)比赛进行中如有不服从裁判之判决时,得由领队或队长以书面於赛後三十分钟内向大会提出申诉,由大会审判委员会判定之,其判决即为终决。比赛现场一律不接受口头抗议。
负责人:曾子绮 0910636517
陈佳华 09605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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