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opoogm (原来我不帅)
看板CSMU-MT97
标题[转录][转录][帮忙]上班时间发生车祸,寻求目击者!
时间Sun Apr 18 16:57:30 2010
※ [本文转录自 biker 看板]
作者: peichunkpp (小p) 看板: biker
标题: [转录][帮忙]上班时间发生车祸,寻求目击者!
时间: Sun Apr 18 00:57:11 2010
※ [本文转录自 TaichungBun 看板]
作者: johnson31100 (咖啡)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帮忙]上班时间发生车祸,寻求目击者!
时间: Sat Apr 17 18:56:05 2010
各位台中版的乡民,有事情想请大家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是一位中山医大护理系的女学生,骑乘白色RS戴黄色安全帽,
於99年1月11日7时40分,也就是在她去卫生所实习的路途中,
在文心南路与福德路交叉路口,我朋友看到一位骑乘黑色125的长者骑车不平稳而紧急刹车
,所以她随後跟着紧急刹车,当下两部机车轻微碰撞,
但两车皆无倒地,两人皆可双脚平稳支撑机车.
但是在以为平安无事的那一瞬间,後方骑乘青绿色迪爵125的曾小姐重力追撞,
这一撞使得我朋友後座搭载的另一名女学生摔倒在路边,而我朋友则翻滚好几圈,
翻了黄色的网状格子快两格,至少有两公尺远。
她後座的那名女学生脸部及双脚均受伤,脚部伤口到线在事隔快四个月了,
还必须持续高压氧治疗!!
而我朋友因额头撕裂伤以致满脸留血、牙齿断裂四颗、右脚无法移动,
当下"昏迷"在路边;尔後陆续由救护车送往中山医院急诊室治疗,
接下来,我朋友因病情需要,在医院疗养了快一个礼拜,
不时有着呕吐头晕等等不舒服的症状...
再加上大四很重要的实习课程因此被迫中断,
导致他得利用往後的时间去弥补这一段因为住院而损失的时间。
这些都还是小事,但是我那天去医院看到我朋友,我眼泪都快流下来,
ㄧ个好好的女生全身上下几乎都瘀青,额头有缝补的疤痕,再加上牙齿断裂,出血肿胀
,那几天几乎都不能进食,连上厕所都是件困难事.
我真的很心疼,住院费用所费不赀...
而且植牙一颗就要6~7万,更何况我朋友被撞断4颗..
真的於心不忍..
我们今天想要争取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公道!!
因为那名撞我朋友的骑士曾小姐总是佯装的ㄧ副很有怜悯心,很关心我朋友一样,
但是在警方做笔录的时候(因为警方做笔录,是在当下出车祸的时候就做的,
警方是问两边的当事人事发经过,但是我请问各位...我朋友当下被撞倒在路边,
满脸是血,意识不清,他又如何能回答警方所问的问题?????
更何况警察更可恶的是在於我朋友已经四颗牙齿断裂,
痛到连额头上的撕裂伤都没感觉了,警察居然还坚持要我朋友吹酒测!
警方几乎完全采信曾小姐的说词,但是曾小姐的说词几乎都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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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出对自己有利的说法,曾小姐说:她已经看到我朋友倒在路边才煞车的………
笑话!若是没有人撞我朋友,她会摔出去这麽远?受伤这麽重吗?
我朋友明明就轻微擦撞到前面骑士,但是两方都有停下来,
若不是後面曾小姐追撞,我朋友也不会受伤..
偏偏那个"大路口"没有监视摄影机可以做见证..
当天有亲眼看到的人,只有旁边ㄧ位工地的先生,情况整个对我们很不利.
而警方竟然也完全采信曾小姐的笔录....
这让我很讶异!!
警方只说:"因为当时的笔录我朋友没有提供什麽资讯,所以只好全盘相信曾小姐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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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合理吗???
而我朋友的妈妈试图去警察局问看看可不可以拿到曾小姐所做的笔录,
想看看她捏造了什麽情况,但是警方竟然完全不甩我们..
为什麽警方就要偏袒曾小姐?难道学生就不是人吗??
如果对方有诚心道歉也就算了,我们并不想采取法律途径,
但是就连我朋友住院的途中,他来探病两次,
但是表面上来探病,却每次来都是想跟我们撇清它的责任,
想让我们相信她并没有犯错…(因为她来的时候我也在旁边陪我朋友),
我真的觉得人性怎麽可以这麽丑陋??
所以这一篇不是要请大家挞伐曾小姐,而是想要请大家帮忙回想,
於99年1月11日7时40分,在文心南路与福德路交叉路口,
有没有人刚好看到这起车祸,可以帮我们做见证..麻烦各位了!!!
提供曾小姐的样貌:
(没有公开他的详细资料,是为了她隐私着想,毕竟我朋友不想伤害她,
所以只提供曾小姐的大概样貌,好让当天有看到这起车祸的人,帮忙指认回想.谢谢)
约38岁,长发,带眼镜,身高约165,体重约50,中等偏瘦,骑乘青绿色迪爵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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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则是 骑乘白色RS,戴黄色安全帽, 後座还有载另一名女学生
麻烦中板的各位可以把这消息传达给所有人知道
让当天有目击到的人,帮帮我们学生!!
我们只是学生,力量似乎很小,
但是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帮我们讨回一个公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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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74.179
※ 编辑: peichunkpp 来自: 114.26.174.179 (04/1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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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麽觉得这件事情怪怪的
我上次出车祸 即使只擦破一小块皮
但也是急诊完才跟鸽子作笔录耶
※ 编辑: peichunkpp 来自: 114.26.174.179 (04/18 01:00)
1F:→ ck940560:有没有撞到很容易判断呀....尤其还撞那麽大力 04/18 01:03
2F:推 azureamon:开验伤单,告她过失伤害 ... 04/18 03:10
3F:推 bluert0610:我朋友是说警察口气很凶...一直叫我朋友签名 04/18 08:07
4F:→ bluert0610:不知道有没有验伤单,但是有诊断证明 04/18 08:08
5F:→ bluert0610:这样可以告的成过失伤害吗? 04/18 08:08
6F:推 ilovekr:警察凶没有用阿,签不签名在你自己,内容不对是要签什麽? 04/18 09:28
7F:推 ilovekr:笔录好好做,警方要怎麽认为是警方的事情,法院才能做最後判 04/18 09:30
8F:→ ilovekr:断 04/18 09:30
9F:推 open00937:套他话 拿录音笔 私底下跟他说 你说这样的笔录 04/18 09:38
10F:→ open00937:难道不会良心不安吗 你也在医院看到他们了 04/18 09:39
11F:→ open00937:你真的敢对天发誓 你说的是实话吗? 04/18 09:39
12F:推 azureamon:回b大,可以的 :) 04/18 12:31
13F:→ g75967596:只要对方有过失一定可以告...不管对方是撞人还是被撞的 04/18 14:59
14F:→ g75967596:四颗的话可以作牙桥说@我当初是门牙那边断掉 04/18 15:00
15F:推 vespa0507:我也是做牙桥 我的门牙 上面四颗下面两颗全断...= = 04/18 15:16
16F:推 poopoogm:借转中山医技 04/1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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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