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521 (系秘)
看板CSMU-MIS95
标题[公告] 英文能力检测注意事项
时间Tue Jun 10 14:40:46 2008
※ [本文转录自 CSMU-MIS94 看板]
作者: kaz521 (系秘) 看板: CSMU-MIS94
标题: [公告] 英文能力检测注意事项
时间: Tue Jun 10 14:39:59 2008
1.除暂缓实施英文能力检定之学系外,本校九十四学年度(含)以後入学之学士班学生须於
大三学期结束前至少参加过一次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之英文能力检定考试,并於大
四开学後二星期内检缴通过之成绩证明文件至各系登录,以作为毕业资格审定之依据。
2.英文能力检定考试成绩无论通过与否,皆须将
成绩证明文件缴至各系办,方能输入系统
内作为存查以及认证;特别是未达规定及格标准者,需经此步骤才能在选课单里点选「
进阶英文读写」或是「进阶英文听说」等课程。
3.未经第2项规定步骤执行者,即使选修进阶英文等课程,仍不可作为毕业资格审定之依
据。
4.如已考过英文能力检定考试,请务必记得留存成绩证明之文件;已超过申请证明期限者
,如无法提出成绩相关证明,则敬请重新考试。
5.学生如於高中时期已通过英文能力检定考试,其能够提出具体的证明(例如成绩单…等
),即承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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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4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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