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haeliu (HaHaJ)
看板CSMU-D-TTT
标题[比赛] 超极重要的山国盃
时间Tue Nov 24 00:14:19 2009
桌球项目竞赛规则与赛程
一、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7年12月26号至27号
二、比赛地点:中国医药大学立夫B1F桌球室
三、竞赛办法:
(一)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桌球协会审定之最新桌球比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比赛用球(白球)
(三)比赛制度:
1. 团体赛共分七点:女单*2 男单*2 男双 女双 混双。预赛采循环赛制,取两队进行冠
亚军赛。
2. 各校至少推派5男5女,共计10人。参赛者均不能兼点。
3. 如人数不够,弃点必须弃後面的赛点。
4. 每点采五战三胜制,每局11分,先胜三局者为胜,每人发2球,之後交换发球,每局
先得11分者获胜。若比数10:10时,每人发一球,比赛进行到比数相差2分才分胜负
。
5. 任一点打至第五局,任何一方得分至5分时,双方需交换场地;双打赛时发球者继续
发球,接球方换人接球。
6. 暂停:暂停次数限制为每点一次,每次一分钟,由场上选手或队长提出。
7. 胜负判定:
预赛部分:以团体胜场数判定。若有互咬情形,则先依照各队相互胜负关系,若无
法比出胜负再参考(胜局/败局)
四、比赛规定:
1. 各参赛队伍於比赛前10分钟提交出赛名单,并应完成报到手续。
2. 比赛迟到10分钟以上,以弃权论。
3. 裁判部分请各校支援担任,每校需派出四位随队裁判。(同时会有四队在比赛,没比
赛之队伍需出裁判)
4. 请参赛同学务必携带学生证以便查验身分,未携带不得比赛。
5. 如发现有未报名选手或非出赛名单上之选手,上场比赛,该队弃权论,并取消继续
比赛之资格。比赛之中一切争议,必须完全服从裁判或大会的决定,不得异议。
6. 大会有权提前或延後比赛的时间,请各队队长注意大会的广播。 服装:参赛对伍服
装颜色样式尽量统一,但不得穿着和球颜色(白色)相同的衣服,否则不得上场。
7. 每场比赛七点均须赛完
8. 本规则如有未尽适宜之处,主办单位有权修改之,以中华民国桌球协会审定公布之
最新比赛规则为准则。
五、赛程:
A:中国医 B:中山医 C:中山牙 D:中国中 E:中国牙
(一) (二) (一) (二)
9:00 ~ 11:30 A v.s B C v.s D D v.s E A v.s C
13:30 ~ 15:00 B v.s C A v.s E C v.s E B v.s D
15:30 ~ 17:00 A v.s D B v.s E 冠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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