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orious40 (只爱喝奶茶)
看板CSMU-D
标题[重要资讯]「 课外学分百分百」实施办法
时间Tue Sep 20 00:25:37 2011
※ [本文转录自 CSMU-D100 看板 #1ETsp7Oa ]
作者: notorious40 (只爱喝奶茶) 看板: CSMU-D100
标题: [重要资讯]「 课外学分百分百」实施办法
时间: Tue Sep 20 00:24:36 2011
中山医学大学「课外学分百分百」实施办法
100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100/8/23)
第一条 目的
为落实中山医学大学全校学生基本素养与核心能力培育暨认证办法,结合五育发展之量化
指标,培养学生具备多元自主学习且能终生受益的能力,并完整记录学生之学习历程,特
定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对象及时数
一、自100学年度起,本校入学新生须自主学习满100小时,始得毕业。
二、身心障碍或特殊疾病学生之课程内容及时数,得依实际状况经呈请校长同意後个案调
整之。
第三条 抵免项目与课程安排
一、时数抵免须为非正式课程之自主学习相关活动、参与对象不限、并经学务处认可者。
二、各单位办理之企业参访、演讲、研讨会、以学校名义参与之各项竞赛等相关活动,每
次最多可列计3小时。
三、学生参与医学人文团队、服务学习营队、社区服务、偏远地区医疗服务队、带动中小
学与环保义工者,单一活动每日最多可列计3小时。
四、学生参加本校附设医院(大庆院区及文心院区)或其他经学务处认可、政府登记有案
之医疗院所、或具医疗、公益属性之财/社团法人之义工服务,每学期最多可列计15
小时,惟不含大一服务学习课程及中低收入户学生申领助学金之服务学习时数。
五、学生担任各社团干部(经学务处认可者)与体育中心所认定之运动代表队选手,以学
期为单位采计,每学期最多可列计15小时。
六、非社团干部学生参与各项社团活动得统计并经指导老师签章後以学期为单位列计时数
,每学期最多可列计15小时。
七、各单位办理活动欲列计时数者应检附计画事前办理线上申请,经学务处认可後办理。
列计时数之学生名册并成果报告於活动结束後两周内完成上传,俾供系统确认结案。
非预先报名之活动得以学生证刷卡产生名册为准。
第四条 本办法从100学年度入学新生开始办理实施。
第五条 实施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呈校长核定後实施,若有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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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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