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wn1001 (押! 我爱 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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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务] 有关比赛的 注意事项~ 大家加油罗!!!
时间Sun Nov 27 11:02:09 2005
全 国 音 乐 比 赛
重点规则
自选曲
大专团体组 1.星夜新乐 赵菁文 卡侬出版
2.His honor march Henry Fillmore Carl Fischer
指定曲目
比赛曲目 :
第1曲指定曲、第2曲自选曲,演奏(唱)时间总和不得超过20分钟。
指定曲应依规定版本之原谱演奏,不得擅自更改。若经举发查证属实者,一律不予计分。
除本会指定曲外,自选曲请参赛者於比赛时自行携带自选曲曲谱1份,供评审委员参考
人数:
管乐合奏(室外行进乐队) 以10人至210人为限(得增报3人为候补人员)。
每队人数均含指挥及伴奏在内。
报名时间:
民国94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5日截止
95年1月19日以电脑乱数抽签排定出场次序并上网公告。抽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赛程或更改指定曲及自选曲,否则不予计分。如公告资料与原始报名表有误,应由参赛者
於95年1月25日前(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以书面提出勘误申请。
比赛地点:
个人组暨全区团体组集中於桃园县举行(详细地点另行公布)。
全区决赛预定自95年3月1日起办理。
报名人员:
报名团体组B组者,该团队成员不得包含音乐班学生。
每校所参加之每一项目概以一队(人)为限,所有参赛学生,应均为就读该院校具有正式学
籍之在校学生,於参加比赛当日应随身携带学生证,俾便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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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your beauty come alive
Let your colour fill th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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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8.142.244
1F:→ pawn1001:版主给个小M吧~ 11/27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