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oributa (蚊香猪)
看板CSI
标题Re: [问题] 法律问题
时间Wed Mar 21 19:46:31 2007
※ 引述《lulalapig (give me gum gum)》之铭言:
: 以下都是大意
: 纽约 某个有钱女被限制刷卡金额 下海卖捡到的毒品 这集
: 黑人先生有说"根据宪法XXX 我身体里的东西(打进身体里的子弹)是我的"
: 包子"你身体外的东西都是我的">////////<
: 迈阿密 三位主妇到海滩过主妇之夜..结果变轮流跟同一个嘿修之夜
: 某女"用栏杆打一下是自卫,第二下是伤害(还是谋杀?)"
: 以上两个 请问台湾也是这样吗?(如果被施暴.拿刀/硬物★下去 一次致死 有罪吗?)
: 有没有什麽在CSI能看见的法规 在台湾是不成立的?
*刑总没有念得很好 有错请不吝指教
比较精确的说法是
当你遭到危害的时候
为了防御自己而反击攻击你的人
是正当防卫
跟打一下打两下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还有能力 还可能攻击你
你的反击行为都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相反的
如果对方已经不可能再攻击你
像是对方已经昏过去
或是你夺过了武器 使对方已经没有继续攻击你的力量等等
这时候你的行为就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因为没有需要防卫的紧急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
是防卫过当
在你"有余裕"去选比较温和的手段
(比如说对方是个没什麽力量的小孩)
却使用非常激烈的防卫(拿球棒打之类的)时
就可能构成过当
此时就算你只反击了一次 就造成对方受伤/死亡
还是可能防卫过当
: 另外
: LV 某位不能控制进食的先生挂掉..某男把LV所有的热狗品牌全买了&跟老葛献宝
: 老葛"实验室没有这笔经费唷= =+"
: 纽约 也是上面那个案子 某女把某条些上的仿冒品全都买回来化验
: 包子"有线索了 很好^^"
: 纽约的经费比LV多吗?XDDDD...总不会纽约小姐的人生只能背仿冒品(虽然後来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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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0.51
1F:→ eonc:多了解了, 谢谢。在外看到玩皮的小孩,别乱打。唉! 03/21 22:49
2F:推 taichungtcc:如果190CM肌肉男v.s.160CM生物&棍棒 可以用棍棒打吗 03/22 00:55
3F:→ taichungtcc:或者是..看起来很嚣张的高中生v.s.一般上班族女性 03/22 00:56
4F:推 katoributa:'紧急情况'通常是你根本没机会去想'可不可以'的情形 03/22 10:23
5F:推 urbanlegend:台湾有正当防卫这个条例吗? 03/22 10:58
6F:推 katoributa:有 刑法第23条 03/2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