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lin (努力发掘真相的麦嫂)
看板CSI
标题今晚的第二季迈阿密.遗弃警察致死.在台湾还是有罪喔..
时间Thu Dec 29 22:31:55 2005
老何说那个家伙(忘记名字)害得警察被坏人枪击死掉...没报案不算有罪
在台湾可不行喔!!
刑法第 293 条 遗弃无自救力之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是这个警察会挂掉.或许是因为那个家伙太紧张先开枪...
但是如果我是那家伙的辩护律师,我会说是因为『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难』
主张自己无罪..而且他又没有预见後来发生的事情..实在很难构成故意..顶多是有过失
但是刚刚那条293遗弃致死罪..又没有罚过失! 所以好像还是无罪收场...
Anyway..看到有人有紧急危难..打个119不为过啦! 大家可不要太没同情心哩..
不然来一个机车检察官..或许会吃官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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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CSI..生命是黑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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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32.94
1F:推 meisterhaft:应该要先看他有没有作为义务吧..... 12/29 22:43
2F:推 Realpoola:对啊 其实遗弃致死很难界定 有力的证据也不容易找到 12/29 23:13
3F:推 roger666:无罪,路人走过去,没有使伤者「立於更不利益的地位」 12/29 23:55
4F:→ roger666:不符合「遗弃」此一要件,阻却构成要件,不成罪。 12/29 23:55
5F:→ roger666:不过我没看今天的CSI,还处於状况外,警察怎嚜死的? 12/29 23:57
6F:→ Jaies:其实最可怕的是原先好心却被冤枉吧 12/30 04:56
7F:→ Jaies:我就有认识的好心帮人解果被冤枉说是他撞的 12/30 04:57
8F:推 kimlin:那家伙有义务啊!是他太紧张先开枪导致枪战发生警察才被打死 12/30 12:35
9F:→ kimlin:如果怕被误会 打电话报警应该还好啦! 12/30 12:36